誰共享了我家地址?萬科業主信息被冒用莫名被註冊大量公司

4月8日下午,在北京房山萬科長陽天地小區的業主維權群裡,大家還在統計共有多少戶業主家的地址,被人偷偷註冊了公司。

這一商住兩用小區,目前共有兩個院13棟樓被發現註冊了來歷不明公司,粗略統計有上百家,甚至有業主發現自家地址甚至被註冊了多家公司。對此房山工商分局長陽工商所正針對業主反饋的問題進行入戶實地調查。

那麼這些可疑公司到底是誰註冊的?註冊需要的房產證又是誰提供的?北青報記者進行了實地調查。

爆料丨業主稱小區被註冊大量公司

“北京市房山區萬科長陽天地業主的住址信息被大量洩露,造成我們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居住地址被冒用並註冊公司。”有業主在近日在網上發帖稱,小區的長興東街9號院已被註冊599家公司,目前在北京租用一個公司註冊地址的費用是6000元一年,按這個標準,僅這一個院子就涉及300餘萬元。“請問,我們的信息怎樣洩露的,不法中介又是怎麼拿到資料怎麼幫人註冊的?”

隨後,北青報記者聯繫上了業主李先生。他表示,4月初,有業主無意中發現了自己家的地址被人註冊了一家公司,給其他業主提醒後,不少人使用天眼查等軟件進行查詢,發現同樣自家的地址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人註冊了公司,有的甚至一個地址被重複使用,註冊了多個公司。

“我們向工商反饋過。被人註冊成了公司,業主該怎麼註銷呢?”李先生說,被註冊成公司的地址主要集中在長陽天地9號院和12號院,至少有上百家甚至更多“黑公司”存在,大家希望有人能幫著查明真相,並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現場丨2018年底起小區密集“誕生”黑公司

4月8日上午,北青報記者來到房山區長陽天地小區,多名業主正在商議如何維權。12號院1號樓的業主王先生表示,之前有朋友希望使用自己家的地址註冊公司,經過協商後同意其合法使用。

“但我們家的地址上還有另外三家公司,我根本不知情。”王先生說,他在業主群裡看到業主們的聊天信息,發現不少人家裡都被註冊了來歷不明的公司,“我在軟件上查詢了一下,我家的地址有個名叫‘北京鳳鳴騰志機械設備租賃’的公司,還有‘北京康雅良盛’的建築工程公司以及‘北京成海吉騰’的商貿公司。”

路女士住在長陽天地小區9號院,她告訴記者,自己也是聽其他業主說了家庭地址被盜注一事,隨即上網查詢,結果真發現有公司註冊在自家地址上。

住在9號院5號樓的崔女士介紹說,小區內的其他業主大多已經拿到了房本,她家卻是還沒有來得及將房本取回來,幾天前她也發現自己家的地址被人盜注了公司。

根據業主提示,北青報記者在天眼查軟件上輸入長陽天地小區的地址——“房山區長興東街”發現,房山區長陽天地9號院和12號院共有829家公司。

“我們業主只有一小部分人註冊了公司,也有一部分人將地址以每年數千元的價格出租,其他都是被人偷著註冊的,但到底有多少‘黑公司’趴著,可能需要有關部門統計才能給出具體數據。”有業主表示,註冊公司需要業主提供家裡的房本或者開發商提供“大房本”,否則在工商部門根本無法註冊成功,“我們個人沒有洩露這些資料,只能懷疑是開發商的人乾的。”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業主的微信維權群裡已經有100多人,業主們正在自發填表統計住址下的“黑公司”。

而據北青報記者瞭解,這些黑公司密集“誕生”於2018年12月以至2019年3月前後,而且全部沒有留下電話號碼。

說法丨工商入戶調查開發商將配合“註銷”

4月8日上午,北青報記者在採訪時遇到了長陽工商所的三名工作人員,他們正在針對業主名下出現的公司展開入戶實地調查。

一名工作人員明確表示,針對這些被業主舉報的公司,他們在入戶調查之後,會將這些公司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另外還需要業主到工商所提交資料,再根據相關程序進行處理。

“那些註冊的大房本是由開發商提供的,你們業主認為權益受損,可以起訴索賠損失。”這名工商所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將繼續對12號院和9號院業主反映的情況展開調查。

為了查明真相,12號院的一名業主當著記者的面撥打萬科客服熱線,熱線工作人員表示,之前也接到了其他業主關於莫名註冊公司的相關投訴,會由負責銷售的工作人員回電說明此事。

幾分鐘後,長陽天地銷售中心楊經理回電稱,已經瞭解此事,正在統計業主家中地址信息被佔用的情況,配合相關部門處理此事。

“從2018年年底我們項目處已經拿不到‘大房本’,業主辦公司需要註冊,都是拿著個人房本等資料去找工商辦理。”楊經理稱,對於工商部門所說的“萬科擅自提供大房本”的情況,還需要進一步調查核實,“建議你來售樓處登記,我們將統一和相關部門協商處理。”

 律師丨欺詐手段登記最高罰50萬出售信息嚴重者可構罪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任戰敏律師認為,個人信息兼具人格利益和財產價值,在遭遇不法分子盜用他人住址信息進行使用時,當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維權:

首先,到公司登記機關處申請撤銷工商登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之規定,當事人可以拿著相關證據材料到冒用其地址信息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或者是吊銷該營業執照。若登記機關不作處理,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並同時提供相關證據證明公司註冊時提供了虛假材料,要求登記機關撤銷登記。

其次,對侵權人提起民事訴訟。如果查出是開發商或者開發商中的某一個人提供了房本、業主身份證複印件等這些信息,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的規定,洩露方明知使用人非法使用,仍向冒用人提供信息的行為構成共同侵權,與冒用人應共同承擔侵權責任。當事人可以要求共同侵權方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並要求刪除其個人信息。若開發商中的某一個人的侵權行為與其履行職務存在內在關聯,則相應責任由開發商承擔。

最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3條,“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若有證據能夠證明冒用人或相關的第三人同時存在違法犯罪行為的,當事人可以同時向公安機關報案,請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為此,任戰敏律師建議公民強化自我保護意識,謹慎提供核心個人信息,遭遇侵權時積極通過合法途徑維權。例如,在提供房產證、身份證等重要材料複印件時,要手寫註明“該複印件僅用於辦理某某事項,再次複印無效”,從而最大限度避免重要材料被非法複製使用。

延伸丨業主信息被冒用媒體上並不鮮見

對於個人信息被盜用,甚至莫名其妙當上公司法定代表人等類似的報道並不鮮見。

3月19日,有媒體報道,29歲的遼寧女孩王歡歡身份信息被人冒用,名下被註冊了5家公司,且因前述多家公司存在異常經營,王歡歡被稅務系統和工商系統列入“黑名單”,無法在稅務部門、銀行等辦理相關業務。

《經濟參考報》2月18日也報道,廣西欽州的莫振裕無意中發現名下竟有130多家公司,註冊地遍佈四川、黑龍江、貴州、湖北,而其只是名剛畢業的大學生,從未開過公司的人。

自2018年底“個人所得稅”APP投入使用以來,許多用戶發現自己成了不相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而在一些QQ群裡,招聘代辦營業執照的“廣告”並不鮮見,號稱只要“是人就能辦”,辦理完成需要半個月,可以到手8000元,“正規工商局簽字,對本人無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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