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哈爾濱”概述

哈爾濱的歷史源遠流長,是一座從來沒有過城牆的城市。早在兩萬兩千年前,舊石器時代晚期,這裡就已經有人類活動。大約5000年前,哈爾濱地區進入新石器時代。大約3000年前,殷商晚期,哈爾濱進入青銅時代,屬於黑龍江地區最早的古代文明國家——白金寶文化的分佈區域。

哈爾濱是金、清兩代王朝的發祥地。金收國元年(1115年),金代在上京(哈爾濱阿城區)建都。

金大定十三年(1173年),上京重新被立為陪都。

元、明時,哈爾濱又成為成吉思汗三弟斡斤家族的領地和奴爾幹都司的轄地。[6]

明末清初時期,女真人曾用此城遺存的建築材料在原地修築阿勒楚喀要塞。

清代時期

清朝建立後,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在阿城設阿拉楚喀副都統,哈爾濱為其所轄,屬於吉林將軍。清末民初哈爾濱屬於吉林省濱江縣治。清中後期,隨著”京旗移墾“和”開禁放荒“政策的實施,大量滿漢百姓移居哈爾濱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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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地圖

19世紀末,哈爾濱已出現村屯數十個,居民約3萬人,交通、貿易、人口等經濟因素開始膨脹,為城市的形成與發展奠定了基礎。清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至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隨著中東鐵路建設,工商業及人口開始在哈爾濱一帶聚集。中東鐵路建成時,哈爾濱已經形成近代城市的雛形。20世紀初,哈爾濱就已成為國際性商埠,先後有33個國家的16萬餘僑民聚集這裡,19個國家在此設領事館。與此同時,中國民族資本也有了較大發展,建立起哈爾濱在當時的北滿經濟中心和國際都市地位。[6]

民國時期

哈爾濱是中國馬克思主義思想傳播較早、工人和學生運動比較活躍的城市。民國十二年(1923年),哈爾濱成立東北地區第一個黨組織。民國十六年(1927年),在哈爾濱召開了東北地區第一次黨代會,併成立滿洲臨時省委。哈爾濱成為黨領導東北人民進行革命鬥爭和後來抗日鬥爭的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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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夜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哈爾濱淪為日偽統治。哈爾濱人民進行了艱苦卓絕的鬥爭,先後湧現出趙尚志、楊靖宇、李兆麟、趙一曼等名垂千古的民族英雄和革命烈士。

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哈爾濱從日偽統治下解放,人口70餘萬。

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4月28日,哈爾濱正式建立人民政權,成為全國解放最早的大城市。

新中國成立後

哈爾濱發展國民經濟,在“一五”時期,哈爾濱是國家重點建設城市之一,前蘇聯援建的156項重點建設工程,有13項設在哈爾濱,成為國家重要工業基地,並迅速由一個消費城市轉變為新興工業城市。

1958年至1965年,哈爾濱經歷了“大躍進”和經濟調整的曲折發展過程。“文化大革命”期間,哈爾濱的國民經濟遭到嚴重挫折,社會秩序受到嚴重破壞。

1996年,國務院批准松花江地區與哈爾濱市合併組成新的哈爾濱市。哈爾濱市轄七區十二縣(市),行政區劃面積5.3萬平方公里。

2004年2月4日,國務院批准了哈爾濱市部分行政區劃調整。調整後的哈爾濱市轄道里、道外、南崗、香坊、動力、平房、松北和呼蘭8個區和賓縣、巴彥、依蘭、延壽、木蘭、通河、方正7個縣,代管五常、雙城、阿城、尚志等4個縣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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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景色(15)

2006年8月15日,國務院批准哈爾濱市對部分行政區劃進行調整,即:撤銷動力區、香坊區,組建新的香坊區;撤銷阿城市,設立阿城區;將阿城市永源鎮、巨源鎮劃歸道外區管轄。調整後的哈爾濱市轄道里、道外、南崗、香坊、平房、松北、呼蘭、阿城8個區和賓縣、巴彥、依蘭、延壽、木蘭、通河、方正7個縣,五常、雙城、尚志3個縣級市。

2013年9月,哈爾濱成為國務院發改委《黑龍江和內蒙古東北部地區沿邊開發開放規劃》國家戰略定位的沿邊開發開放中心城市,東北亞區域性中心城市。

2014年5月,國務院批准哈爾濱市對部分行政區劃進行調整,即:撤銷縣級雙城市,設立雙城區。[7]

2017年8月7日哈爾濱市當選2018年“東亞文化之都”

哈爾濱市地處中國東北平原東北部地區,黑龍江省南部,處東北亞中心區域,是第一條歐亞大陸橋和空中走廊的重要樞紐,位於東經125°42′~130°10′、北緯44°04′~46°40′之間,哈爾濱東與牡丹江市、七臺河市接壤,北與伊春市、佳木斯市接壤,西與綏化市、大慶市接壤,南與吉林省長春市、吉林市、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接壤。哈爾濱市總面積5.31萬平方公里,其中市區面積7086平方公里。[10][11]

地形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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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的冬天火樹銀花

哈爾濱市區及雙城區、呼蘭區地域平坦、低窪,東部縣(市)多山及丘陵地。東南臨張廣才嶺支脈丘陵,北部為小興安嶺山區,中部有松花江通過,山勢不高,河流縱橫,平原遼闊。哈爾濱市區主要分佈在松花江形成的三級階地上:第一級階地海拔在132~140米之間,主要包括道里區和道外區,地面平坦;第二級階地海拔145~175米,由第一級階地逐步過渡,無明顯界限,主要包括南崗區和香坊區的部分地區,面積較大,長期流水浸蝕,略有起伏,土層深厚,土質肥沃,是哈爾濱市重要農業區;第三級階地海拔180~200米,主要分佈在荒山嘴子和平房區南部等地,再往東南則逐漸過渡到張廣才嶺餘脈,為丘陵地區。[12]

哈爾濱受地形、氣候、植物等自然因素及人為活動的影響,哈爾濱市土壤類型較多,共有9個土類、21個亞類、25個土種。黑土,是郊區及12縣(市)的主要土壤,也是分佈最廣、數量最多的土壤類型。黑土在全市分為2個亞類(黑土和草甸黑土)、3個土屬(粘質黑土、砂質黑土、草甸黑土),共7個土種。黑土土壤養分含量比較豐富,適於各種農作物生長。黑鈣土,是全市主要耕作土壤,主要分佈在中部平川地和崗平地上,在全市分為3個亞類:黑鈣土、淋溶黑鈣土、草甸黑鈣土,共8個土種。黑鈣土養分含量僅次於黑土,適於作物栽培。草甸土也是全市主要耕作土壤,多數分佈在沿江河低窪淋溶地帶和松花江臺地漫灘地帶。草甸土在全市分為6個亞類:草甸土、鹼化草甸土、氾濫地草甸土、鹽化草甸土、潛育草甸土、硫酸鹽草甸土,共10個土種。草甸土大部分宜耕性較差,宜發展草場和栽植薪炭林。砂土及沼澤土,主要分佈於江河兩岸河灘和低窪地塊,適於發展漁業、牧業。

[12]

氣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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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冰雪大世界

哈爾濱是中國緯度較高、氣溫較低的大城市。四季分明,冬季漫長寒冷,而夏季則顯得短暫涼爽。春、秋季氣溫升降變化快,屬於過渡季節,時間較短。[11]

哈爾濱的氣候屬中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冬長夏短,全年平均降水量569.1毫米,降水主要集中在6-9月,夏季佔全年降水量的60%,集中降雪期為每年11月至次年1月。四季分明,冬季1月平均氣溫約零下19度;夏季7月的平均氣溫約23度。

[11]

4-6月份為春季,易發生春旱和大風,氣溫回升快而且變化無常,升溫或降溫一次可達10℃左右。氣溫月際變化強烈,一般在8~10℃左右。7-8月份為夏季,氣候溫熱溼潤多雨,7月份平均氣溫19-23℃,最高氣溫達38℃。平均降水量佔全年的60%-70%,氣溫月際差異很小,為各季之最。9-10月份為秋季,降雨明顯減少,晝夜溫差變幅較大,9月份平均氣溫為10℃,10月份北部地區已到0℃,南部地區2-4℃。11-次年3月份為冬季,漫長而寒冷乾燥,有時也會出現暴雪天氣。1月平均氣溫零下15℃-零下30℃,最低氣溫曾達零下37.7℃(1985年1月26日)。[11]

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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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

哈爾濱市境內的大小河流均屬於松花江水系和牡丹江水系,主要有松花江、呼蘭河、阿什河、拉林河、牤牛河、螞蜒河、東亮珠河、泥河、漂河、蜚克圖河、少陵河、五嶽河、倭肯河等。松花江發源于吉林省長白山天池,其幹流由西向東貫穿哈爾濱市地區中部,是全市灌溉量最大的河道。一年中降水主要集中在6~9月,佔全年降水量的70%以上。哈爾濱水資源特點是自產水偏少,過境水較豐,時空分佈不均,表徵為東富西貧。全市水資源人均佔有量為1630立方米。

截至2015年,哈爾濱市共發現各類礦產63種,已探明可供工業利用的25種。其中煤炭、天然氣、銅、鋅、鎢、鉬、硫鐵礦、熔鍊水晶、蛇紋岩、砷、建築用石、礦泉水等20種礦產在黑龍江省佔有重要地位。在已探明的礦產資源中,居全省第一位的礦種有:硫鐵礦佔55.8%,熔鍊水晶佔61.2%,蛇紋岩佔43.3%,砷佔49%,以及石棉、硅石、飾面用大理岩、稀散元素碲等8種。[12]

植物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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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

哈爾濱市植物資源豐富,種類繁多,包括藻類植物和苔蘚植物,分佈集中、經濟價值高。藥用植物中,名貴藥材有山參、黃柏、地龍、苦參、狼毒、黃芪、五味子、刺五加、黨參、茯苓、滿山紅(紅萍)等。

草原植物以“東北三寶”之一的小葉樟和飼用鹼草為主。野生食用植物有蕨菜、薇菜、猴腿菜、管伸菜、刺嫩芽、明葉菜、槍頭菜、貓爪等10餘種,還有大量的猴頭蘑、榛蘑、元蘑、木耳等食用菌。

野生油料有松子、榛子。野生花卉有130餘種,其中具有觀賞價值的有小細葉百合、渥丹百合、山丹百合、燕子花、紫花鳶尾、長瓣舍蓮等20餘種。水生植物主要有芡實(雞頭米)、睡蓮、東北金魚藻、菱角、菖蒲、蘆葦、烏拉草。山野果子有杏、李子、山桃、梨、山葡萄等。[12]

哈爾濱市林業用地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防護林等。林地主要分佈在東部山區,張廣才嶺西北麓,小興安嶺南坡。主要樹種有紅松、落葉松、樟子松、水曲柳、黃菠蘿、胡桃楸以及柞、椴、榆、楊、樺等。其中紅松以材質優良享譽國內外,水曲柳以花紋美麗馳名。此外,還有黃太平、大秋果、蘋果、葡萄等溫帶果木林,以及特種經濟林、黑豆果等。野生果樹資源中經濟價值較大的有豆澱果、懸鉤子、刺玫瑰、獼猴桃、五味子、東方草莓等。野生薇果產量較多,已成為重要出口資源。

[12]

動物資源

哈爾濱市野生動物的種類與數量都比較多。獸類有珍貴的東北虎、梅花鹿、紫貂、水獺、猞猁以及黑熊、野豬、麝、黃鼬、灰鼠、狐狸、貉、獾、狼等。兩棲動物有各種蛙、蛇、龜、蜥蜴等。鳥類有國家一類保護的白鸛、黑鸛、白尾雕,二類保護的白琵鷺、白額雁、大天鵝、鴛鴦、黑琴雞、花尾榛雞、小杓鸛以及貓頭鷹、隼形目、鶚形目等猛禽。[10]

1981年3月,中日兩國政府簽訂《保護候鳥及其棲息環境協定》中所列的227種棲息於兩國的遷徙鳥類中,見於哈爾濱地區的就有141種。淡水魚類資源也比較豐富,流經哈爾濱的松花江及其支流,兩岸沼澤和水庫中的淡水魚,具有食用價值的經濟魚類主要有黑龍江鯉、銀鯽、狗魚、雅羅魚、蒙古紅鮊、松花江翹嘴紅鮊、紅鰭鮊以及鯿、魴、鱖、鯰等40餘種。

截至2015年末,哈爾濱戶籍總人口961.4萬人,比上年末減少25.9萬人。其中,城鎮人口464.3萬人。在全市人口中,市轄區人口548.7萬人。60歲以上老年人口184.82萬人,佔總人口的比重為19.2%。全市出生人口6.0萬人,出生率6.22%,死亡人口6.1萬人,死亡率6.39%。全市人口自然增長率為-0.17%。

[13]

年末戶籍總人口962.1萬人,比上年末增加0.7萬人。其中,城鎮人口467.8萬人,戶籍人口城鎮化率48.6%。在全市戶籍人口中,市轄區人口551.1萬人。60歲以上老年人口192.4萬人,佔總人口的比重為20.0%。全市出生人口6.7萬人,出生率7.0‰,死亡人口4.5萬人,死亡率4.7‰。全市人口自然增長率為2.3‰。[14]

民族

哈爾濱市是少數民族散雜居地區,具有大分散、小集中的特點。截至2010年,哈爾濱市共有包括朝鮮族、滿族、蒙古族、錫伯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在內的47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人口61.67萬人,佔全市人口總數的6.55%,佔全省少數民族總數的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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