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看“深圳環衛工人回家過春節扣600元錢”一事?

紅樓小博士


怎麼說呢?很心酸,不是每一個工作的人都有機會回家過年!

城市需要運轉,國家需要守衛,雖然過年說的是法定假期,但是,不是每一個人都有機會休假的。

保衛邊防的軍哥哥、路口執勤的交警叔叔,飯店的服務員、還有就是道路的清潔工人,小區的保安大哥。總而言之不是每個人都能吃上一頓年夜飯,也不是每一個人都有機會回家過年和家人一起團聚。

這是生活裡的無可奈何,誰都沒辦法左右,其實我覺得扣錢讓回家過年已經不錯了,有的就根本不允許,讓扣錢也不讓回去。但是對於環衛工人的工資來說600元確實有點多,應該按照事假正常工資扣除。

或者是更加人性化的處理春節假期,輪休、或者值班的形式。讓願意回家的人回家,也給不願意回家堅持在崗位上的工作人員,三倍工資。

你們認為呢?


保險島


國家法定假期回家過年,一個月2700的工資,卻要被扣除600元,這年還過不過?

回顧一下事情經過:

深圳一環衛工人詹先生過年想回家,隊長和組長開會說春節想休假的人要扣600元工資,用於請臨時工頂班,不同意扣錢的話,就必須留下來值班。

發生這事以後詹先生向街道信訪辦投訴,隊長和組長又召集員工開會,不用交錢了,但是取消了詹先生等人的7天假期,而且在隊長得知是詹先生向政府舉報了此事,說要辭退詹先生。



後來記者調查到,公司並沒有這個規定,之所以有扣工人錢的說法,完全是隊長擔心員工都休假了的話就沒人值班了,屬於所謂的"口頭施壓"。

之後經過政府部門協調,企業表示並不會扣工人工資,尊重工人的休假意願,並會合理安排工人節假日值班輪休工作。



其實對於社會服務型的崗位,由於工作特殊性,害怕出現春節無人值班的情況,所以才出此下策,但以剋扣工人工資的行為作為要挾,確實不妥,雖然說只是口頭施壓,但如果沒有工人舉報的話,實際操作上如何恐怕很難說清吧。

公司後來還表示,對於春節值班的,將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發放3倍加班工資。


對於國人來說,回家過年確實是頭等大事,雖然環衛崗位特殊,不過工人都回家的話,就會出現沒人掃街的情況,但對於通過剋扣工資施壓確實不妥,扣工人基本工資請臨時工頂班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環衛企業應該做好中間的協調工作,節假日發放三倍工資,相信還是有人願意值班的。

行業無貴賤之分,作為環衛工人也應該理解公司,雖然崗位特殊,但既然從事了這個工作,在合理合法的情況下,就應該遵守公司規定,做好本職工作。


天天鬥圖


他們一個月2700,過春節卻還得扣600?

一個月2700元多不多?我相信對於很多人來說屬於勉強生存甚至沒法生存的工資。何況還是在深圳,這樣一個大都市。

而看了媒體採訪,2700元就是提問裡這個深證環衛工人的工資。

而最讓人氣憤的是,就這麼點錢,他們所在的保潔公司,以春節沒有上班,要扣他們600。

這600怎麼算來的,隊長在接受採訪時還一本正經的說,因為回家過年後就沒人掃地,那麼這幾天就需要臨時工,這600元是請臨時工7天的費用。

如此大言不慚,死不要臉的說法也是讓我瞠目結舌。

過年那7天是法定假期,環衛工人回家過年合情合理更合法,至於為此你們公司應該怎麼解決,是你們自己的問題!不要成本轉移!



一環衛工人被迫舉報,卻面臨集體取消假期,本人被公司開除

面對如此不合法不合理的規定。環衛工人中的詹先生前往了街道信訪辦投訴,(給懂得維護自己權益的詹先生點贊)

但是也因為這個舉措,在街道工作人員介入後。

這位公司再次出了一個神一般的決定,

那就是取消包括詹先生在內八名保潔員的7天春節假期。

並且要辭退詹先生。

值得慶幸的是,在記者曝光和政府多次介入情況下,企業才表示不會剋扣工資,尊重環衛工人休假自願。



無權開除,春節上班應給三倍工資,而不是反扣

本事件中,值得慶幸的是事情得到了解決,而讓人憂心的是。還不知道有多少企業正在做這樣的不合法的事情。

從法律上談下。

首先,針對員工的合理投訴,任何企業都無權以此為理由開除他人,這屬於違法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法律規定,此類情況,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雙倍的補償金。

補償金計算方式為,沒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算一年。不滿六個月的,算半個月。



另外關於春節上班,不是應該他人不上班而扣錢,而是如果因為工作需要,要求員工必須上班,那麼就應該給員工支付3倍的加班工資才對。

環衛工人已經夠不容易了,做人能不能講點良心,就你需要過年,別人就不過年了,就不需要一家團圓了,大街的確需要人掃,但是作為公司也不應該成本轉移在環衛工人身上啊,公司不應該自己花錢找兼職嗎?何況我相信,給3倍工資本著自願選擇,也許很多環衛工人還是樂意自己留下來加班。


廖彩琳律師


Lazybears:對於工資2700元的環衛工來說,因為春節想休假就要交錢還是600元之多,無疑是一個接受不了的事實。

而作為公司,是究竟有多麼“摳門”才會提出這樣的休假方案。

剛回答了一個關於“餓了麼”對春節休假的配送員罰款的事件,轉眼又來了一個剋扣環衛工工資的公司,真可謂“法盲公司多”。

這也告誡我們,懂一點法律特別是勞動法,很重要!




事件回顧:

深圳龍華新區的幾位環衛工人每個月拿著2700元的工資不說,春節還遭遇“糟心事”。

2月1日,公司開會要求員工春節最好不要休假,如果要求休假7天,那麼休假的人需要繳納600元/人給隊長,作為聘請臨時工頂班用。

一位環衛工詹先生為此不服,向大浪街道辦舉報公司的違法行為,結果公司方又開會稱春節期間不交錢了,但保潔員不得休假必須每天工作。

在媒體與相關部門介入後,公司相應負責人才說明,這都是隊長自作主張,公司沒有相關規定,而隊長卻說“只是口頭施壓,都是氣話不會當真”。

當然,最後企業還是表態,員工可以休假並且不會剋扣工資,但是在招工時就說明了節假日要加班的事宜。


1. 對於此類行為,下次記得向勞動部門舉報,這比街道辦管用

對於公司不允許員工按照法律規定休假的,其實向勞動主管部門舉報更合適,不僅僅是處理效力上會更快一些,還有著強制力。

相比起來,街道辦也只能出面協商,畢竟這不屬於他們的管轄範圍。

除此之外,我注意到在街道辦出面後,公司竟然直接取消大家的假期,還宣稱要辭退詹先生,這無不表明街道辦的人員出面無實際意義。

為什麼呢?術業有專攻。

街道辦工作人員,本身就不要求瞭解勞動法律法規,找一個不瞭解的人去協商,那能解決多少問題?不收錢但取消休假,這就是結果。


2. 勞動合同約定了節假日加班不違法,但是需要按規定支付加班費

在這裡,公司負責人說明:因為行業特殊性,在招工時就聲明瞭節假日要加班,這一點其實沒問題。但是錯就錯在“隊長”說要求大家休假的,就必須要交錢,這實際上是屬於轉移人工成本的事情。

是不是氣話這我不知道,但是即使因為行業特殊性導致節假日要上班,那也必須支付加班費,而不是所謂的“想休假就得出錢找人頂班”。

這個加班費,一定是不包括在合同中規定的工資內 的,對於這種行為鐵定違法,也有很多解決方式!

3. 下次遇到此類事情,除了舉報,還有何方式?

其實在新聞中,在公司得知詹先生舉報後,雖不要求大家交錢,但取消所有環衛工的假期,並且還要以此為由辭退詹先生。

但若是公司真的辭退了,那麼無疑相當於撕破了臉。對於詹先生,還可以選擇提起勞動仲裁的方式維權。

以公司不支付足額加班費、公司無理由單方辭退為由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具體數額上,工作每滿1年支付一個月,不滿半年的支付半個月,還加上無理由辭退另外支付一個月,最後加起來就是申請仲裁的金額。

對於這樣的“無良企業”,協商不成的話就申請仲裁吧!

在我看來,工作都是你待我好一分,我回敬你一分。

法律不會讓好人吃虧,也不會讓壞人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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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zyBears聊熱點


折射出社會對於弱勢群體的關注不夠。 環衛工人很多都是臨時工,本身沒有文化,沒有技能,對於自身利益的保護的意識單薄,同時對於一些不合理的欺壓,不敢反饋。環衛工人對於工作是看重的,不會冒丟工作的事情,去對於自己的利益進行申述。 那麼就需要社會對於這類弱勢群體更多的關注。環衛工人臨時工的問題,政府應該更多的關注。有些人掃了幾十年的地,竟然沒有養老保險,他們有時候甚至不敢不工作,沒了經濟來源,哪怕只是幾百上千塊。 應該對於企業這樣使用臨時工,以規避社會責任,政府應該出面進行制定響應法規辦法。比如臨時工該公司工齡滿半年,就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一旦查實,進行行政處罰


彭韜


該問題表明,法律的踐行仍然任到重遠;社會對弱勢群體的關注度幾乎沒有。對所有清潔工的關注加起來,可能都不如某“公眾人物”結婚、出軌、離婚、複合的一而再再而三反覆折騰社會的關注度高,遠遠不如。

“深圳環衛工人回家過春節扣600元錢”一事,就顯示出普通的企業制度對環衛工的欺壓,這不僅是有違道德的,更是違法的。春節7天是我國法定節假日,是按照2倍、3倍酬勞計算的,然而此事已公然抗法。勞動者可拿起法律武器抗議。

其實這一點也說明社會“對弱勢群體很少關注”。企業僱傭高級職業經理人、高級諮詢師、高級法務等,就是研究如何鑽法的孔子,想盡辦法壓縮成本,剋扣工資只是其中一點。那麼,整體文化程度很低的清潔工又怎麼能鬥得過呢?甚至許多人連工傷、法定節假日都不知道。我曾在東南沿海某地的廠子駐場,有員工工傷去醫院,老闆親自去醫院看望,帶著禮物,臨了塞給該員工幾千元,該員工“感激涕零”,完事了事。該員工實在不知道工傷是什麼意思。我曾深入調查,東南沿海一帶的廠子很多人都不知道工傷意味著什麼。有關部門從來不會思考這些問題,從來沒有真正普及這些法律知識,甚至認為,不普及更好。

另外,這一問題也暴露了工會的不作為。如今的工會徹底成為行政單位,很少為普通勞動者出面解決問題。有了《勞動法》,一切按程序進行;工會幾乎可有可無,然而某些管理者卻官樣作風,當政不為。清潔工的超長工作時間、危險係數極高、工傷、臨時工、超齡、編外、工資拖欠、超高溫/超低溫工作、被人欺凌等問題屢見不鮮,從未引起工會關注。

我國整體人口素質也許需要一代人的努力才能有所提高,但願能受到關注,否則,即使兩三代人亦未必能有所提高。


安若凡


環衛工人休息就沒有人幹活了?那你們坐辦公室幹嘛去了?不會自己去掃啊!難道就就允許你們坐辦公室可以休假麼,環衛工人沒有權利麼,憑什麼啊!環衛工好欺負嗎,


柿子專門挑軟的捏?春節本來就是有假期,法定假日,有權利休息的,不然就要給三倍工資,你們捨得嗎?如果沒有媒體介入,後果不敢想象,會不會被辭退,會不會變本加厲扣,他們本來就拿著卑微的收入,做著最髒最累的,你們忍心嗎?你們這樣做,如果沒有了他們工作,不敢想象城市會怎樣,凡事都不要太過分了,實在看不過去的話,你們坐辦公室得去掃地啊!本來你們收入就比環衛工高,他們休息了就去體驗一下唄!


農人超哥


蘋果耗子來回答此問題。

於理不容~

公司一般都發錢給員工過節,這家清潔公司卻扣錢讓清潔工回家過節,天理何在…

這擺明就是欺負弱勢群體,這種行為與包工頭拖欠農民工工資如出一轍。環衛工一個月工資才2700元,回家過節就要扣600元,還剩2100元,僅僅比深圳最低工資標準1500元多600元。

這點過年工資與全年起早貪黑維護城市整潔的勞動相比未免太杯水車薪了,太不合理~


於法不容~

按照我國勞動法律相關規定,法定節假日上班是要領取3倍工資的,而這家清潔公司卻要扣工資~

清潔公司扣工資的行為明顯違法,於法不容,若被投訴到相關勞動監察部門,清潔公司將被行政處罰,且要補償清潔工相關工資報酬。

綜上,耗子君認為:既然被扣600元一事於理於法不容,其結果應當被糾正,清潔公司應當被懲戒,以此防止再次發生欺負弱勢群體的現象,保障社會的公平正義。

我是資深法律顧問、新手奶爸的蘋果耗子,交流法律問題,請點擊關注我~

蘋果耗子


回去過春節要扣錢,上洗手間慢了要被扣錢,“歇腳”要扣錢,曾經環衛工的一句話讓我們感到無比心酸:他們想方設法想要扣我們的錢。

請善待我們的環衛工人,他們是城市的美容師

在現實中,環衛工人遭受到太多不公的待遇:

1、環衛工人的工作時間往往超過法定八個小時,經常不定時加班,而且沒有加班費,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也難以保障;

2、環衛工人的工作環境惡劣,其自身安全和健康難以保障,經常要在高溫和嚴寒下工作;

3、環衛工人的老齡化嚴重,身體狀況堪憂;

4、環衛工人的工資待遇低,很多城市的環衛工人的工資僅僅超過最低工資標準,而且有部分環衛工人甚至沒有五險一金。

5、有部分素質低下的人不懂得尊重環衛工人,經常有毆打、辱罵環衛工人的現象出現。

但是,是誰在凌晨頂著寒風清掃街道?是誰深夜仍在街頭推著垃圾車在清理垃圾?又是誰幾乎每天都在工作,根本沒有時間休息?在偌大的城市裡,環衛工人作為整個城市的縮影,拿著低工資,卻做著又髒又累的活,他們為我們城市的清潔衛生貢獻了自己的時間和精力,我們又有什麼理由不尊重他們?作為老闆,你還有什麼理由要剋扣他們的工資?你的良心不會痛嗎?所以,請善待我們的環衛工人,這也是在善待我們的城市。


李欽宇律師


扣也不扣環衛工人的錢大家都沒有實際的瞭解,只是聽到一些小道消息,如果是真正的扣也是為了工作的需要,大家都有一顆同情的心,一邊倒的同情環衛工人,他們確實辛一年365天無論颳風下雨還是夏日暴曬冬天寒冷的天氣都堅持幹活,既然選擇了這份工作就要盡職盡責的幹,城市環境衛生的好以不好在於他們這些人,而且他們的工資也不高2700元一個月,但是幹哪一行都有方圓規矩的,他們的工資所以低是因為跟勞務公司籤的合同,勞務工司就是一個吸血鬼,無論你幹哪一行如果跟勞務公司籤合同最好還是選擇放棄這份工作。

環衛工人春節回家過年要扣600塊,確實是讓人難以理解,不扣錢加工資又找不到臨時工幹這份工作,確實是一件兩頭不討好的事,隊長和班長夾在中間很為難,得罪的人的事都讓他們幹了,雖然說他們採取的措施是恐嚇手段,我認為他們應該人性化的合理安排環衛工人回家過年的事,應該輪換休息,畢竟春節是閤家團圓的日子,如果無法改變這一現實最好的解決辦法環衛部門拿出一部分錢另加假期一工作日3天的報酬別請人幹活。這是最折中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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