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996工作制,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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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仔細的網友可能發現996字眼出現的越來越頻繁,996,是指工作日早9點上班,晚上九點下班,一週工作6天。每天工作十個小時以上,重點是,這是不算加班費,不算加班費!!!

勞動法明文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為什麼在勞動明文規定的情況下,996工作制還會如此猖狂?

互聯網行業一是996的橋頭堡,一直打著免費加班的幌子,鑽法律的空子。

在我眼裡996工作制度完全就是在耍流氓,這種畸形的工作文化是不可能長久的。

為什麼出來打工?打工就是為了賺錢,賺錢就是為了過上更高的生活,我辛辛苦苦出賣健康卻換不來金錢,你說我圖什麼?

“別跟我談其他,我工作就是為了掙錢。”






羊毛圈那些事


前兩天已經回答過一個關於996工作的問題,看來大部分人對996制是深惡痛覺,卻又無可奈何。

先說說我個人對996的看法

如果實行996工作制,但年薪不足20萬元,就是耍流氓;

如果工資超過50萬元的,實行996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如果工資超過100萬元,別說996,997也可以接受,太晚了就不回家了唄。

我目前的工作離996差距還比較大

我們公司規定是上午8:30上班,下午5:00下班,每週工作5天。

實際上我每天7:30到公司,早到單位有兩個好處,第一是有免費停車位,第二是路上不堵車,可以利用早去的時間提前準備一下工作。

一般週六會開會,這種節奏還算比較滿意。

雖然收入和那些大企業沒有辦法比,但至少能夠解決溫飽。


為什麼企業會實行996工作制?

之所以會實行996製作,大部分就像阿里巴巴的人力資源管理策略提到的那樣,3個人拿4個人的工資幹5個人的活。

從公司角度來說,雖然給每一個人發的工資高了,但整個公司來說實際的用工成本降低了。

現在的企業競爭壓力非常大,這是互聯網公司,一旦落後半拍兒,可能會滿盤皆輸。

不過,從法律角度來說,966工作制已經觸犯了勞動法。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不得超過一個小時。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天不超過三個小時,且每個月不能超過36個小時。


為了我們的身體健康,請遠離996工作制

我身邊就這樣的朋友,他們每天加班到很晚,每天的工作就是在電腦前面畫圖,因為工作壓力大,還會頻繁的抽菸,結果導致一身的毛病,

所以為了自己的身體健康,也為了家庭的幸福,遠離996工作制是明智的選擇。

近期隨著996風波的愈演愈烈。監管部門已經開始介入,相信後續會有相關政策。

我是“職場前規則”,關注職場個人發展和自我管理。

如果你想提升職場含金量,歡迎“關注”我進行交流。


職場前規則


不喜歡,也不接受,6天還行,但是每天10個小時堅決不接受。


可能是個人狀態比較懶散,所以,在工作中不會給自己施加太大的壓力,也不會讓自己身處於高強度的工作環境裡。曾經有過一個月大概就是類似於996這樣的工作週期吧!整體下來就一個字——累,後來我就辭職了。


我不知道別人如何,但是我不喜歡那樣的工作體制。一天8個小時正常來說,一天的工作任務量就差不多了,可能是我沒有更高的追求,所以覺得差不多就行了。不管是老闆,還是員工,出來肯定都想賺錢的,但賺錢並不是需要人人都去拼了命的工作。當然,也不可否認,有些人就是喜歡工作,喜歡一直忙啊忙啊。可是我覺得這樣的狀態並不適合所有人,大多人可能還是需要屬於自己的時間的。即使那些時間被浪費了,只要心甘情願也沒什麼不可吧!


有人說,現代年輕人壓力大,需要努力工作,多賺錢。這點不假,誰都需要努力,但健康、身體才是一切支撐的最大本錢。唯有健康不可辜負,所以量力而行。別把自己搞得太累,怎麼努力看自己。


青秋竹月


這個是違法的,但是之前公司想著實行過。

當時那個公司也遇到瓶頸了,就想著壓榨員工勞動力。

但是剛放出口風來,想試行一下,就被員工捅到網上了。

互聯網公司的員工就這麼牛。

好像公司就被約談了吧?

反正後來這個說法就沒有聲息了。

後來我想想,雖然員工極力反抗,但如果公司一意孤行,作為員工大抵也就只能接受。

除非離職,要想在那繼續幹,就只能忍受。

雖然很無奈,為了生存也就只能將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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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小姐的創業筆記


我們國家80年代農村實行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開放政策,是老一輩革命家領導人鄧小平等的集體智慧的結晶,使人民的生活走出了貧困,過上了幸福生活。對於實行什麼樣的工作制度,把人工作熱情調動起來,腰包鼓起來,素質高起來,成績幹出來,工作效率提起來,是根本目標!以上僅代表個人觀點,歡迎點評!


陳振生1


首先,從邏輯上來說,996工作制遠遠超過法定工作時長,是高負荷高強度的。

如果沒有簽訂額外的自願加班協議且得到合理的加班費,那996顯然是違法的,員工可以進行維權。

但是,996工作制基本出現在互聯網行業,他出現在製造業的可能性很小。為什麼?

一是製造業員工多,採取996工作制(996默認不給加班費),會引起反抗;二是製造業工資低,加班費是他們收入的一部分,算上靠加班費一個月拿個六七千已經算可觀了。

而互聯網行業是高薪行業,收入高,公司自然會要求更高,自願加班更是常事。我認識的程序員,經常有項目的時候,都是忙到十一二點甚至通宵,但收入可觀,畢業兩年基本工資都能拿到大幾千上萬,再加上項目分成年終獎,一年十四五萬。

咱們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互聯網這種996工作制的收入水平讓製造業的工人來做,他們願意嗎?

我相信他們幾乎都會願意,因為他們累的多了,但收入並不更多。(不論知識的不對等)趕貨的時候通宵是常事,有限的加班費也不可能達到多高的收入。

綜上,我並不是支持996,我只是覺得在其位謀其政,有些崗位工資待遇高那麼你就得多付出,如果受不了你可以去選擇相對輕鬆的,但工資待遇可能會低些。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這得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才行。

做一份工作,要麼閉口不談,要麼辭職不幹,因為工作是雙向選擇,只要不在乎錢,朝九晚五隨隨便便都有,你何必要去996?當然待遇差的996除外,相信如果待遇差,傻子才會留著。


蘿蔔看職場


我不太喜歡約束式的工作機制,而喜歡自由式的工作制度

現在這種開放式的工作方式國內還比較少

公司不太限制員工的上班時間,甚至上班地點,你只要按時按量完成公司的任務即可

這樣極大的激發了員工的積極性和潛能

當然這種工作機制有一定的工作限制,不同的工作無法都這樣做

因為很多工作需要團隊配合,而配合的話雖然大家可以相約一個時間,但還是需要公司的先進設備,而設備會有專人管理,需要專人調度,這會給設備的使用和管理帶人麻煩

996工作制度雖然大家不喜歡,不過好像也沒有多怨言

社會壓力如此大,找一份高薪的工作不容易

事實上大家工作的時間制度早已經超過了996,甚至加班不給錢,少加班被開除,這種事比比皆是,這幾天搜狗公司不就在統計員工的加班工作時長,加班最少的要被開除

這種惡行,勢必要被人討伐,它還是上市公司呢,有相當明確的法律都約束不了它,更何況其它小公司


安全的情網


996工作制時間是長了點,但你是為別人打工的,如果你接受了該公司的公作,你就自然要服從該公司倒工作制度。一個星期休息一天也沒有什麼,總比有些公司一個月才有那麼一兩天休息時間來的要好阿。再說,工作就是為了賺錢,哪有想那麼多的。只要有充足的睡眠時間,有適當的休息時間,工作壓力不大,那也已是一份不錯的工作了。

人生不要要求大高,奢望太多,不管是高是低總是要過的,把心態放好,一切都會好的!


08可樂


個人看法,對於一些奮鬥在為夢想而努力的人來說,我覺得996還是很輕鬆的,對於一個急欲賺錢或者有很強事業心的人來說,這不算什麼,甚至說這還不夠

當代創業者楷模雷軍都是7+16模式,對於我們這些活在基層的年輕人,難道不應該多付出,多努力嗎?劉德華那句話說的好,“現在不拼,難道還要等到60歲以後再拼嗎”?

不過,對於公眾或者對於他人來說,這是無理要求,既然國家有明確的工作時限規定,並且明令加班要徵得員工同意,那麼工作單位是無權硬性要求員工遵守法定工作時間之外的公司要求的,換言之,這種要求是違法的

至於是否對員工有利,和這件事情本身沒有關係,並且這種要求也是不尊重人權的表現,作為老闆或許你知道如何獲得成功,或者你真的希望把這些經驗傳給自己的員工,但是無權將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他人身上


小優殤一號


關於996工作制的問題,我已經回答過兩次了。

富士康企業的長時間工作制,已經從實踐上被認為不可行。工作的超強度,已經達到致死工人的程度。

超強度工作時長是資本家的斂財方式,不符合社會主義以人為本的精神。

加班加點的工作方式,只能在需要突擊完成任務的情況下,作為正常工作時長的補充。不能作為長期工作制度。

996工作制度不應提倡。違反了工人的生物功能需求。

996工作制度 客觀上取消了職工的學習,娛樂,健康鍛鍊時間,非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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