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註冊商標只要身份證?

什麼?個人註冊商標只要身份證?

總是有很多朋友問我,個人能註冊商標嗎?我想註冊一個;我說,可以的,但是個人必須要註冊一個個體戶執照,才能申請。他說不對呀,前幾天有人打電話告訴他,只要提供身份證就可以辦商標呢!相信大家看了這篇文章就知道怎麼回事了!

註冊商標的重要性,大家都很清楚,所以現在不僅是公司需要註冊商標,很多個人也會考慮註冊,但很多商標申請人用個人名義申請時會被代理人索要個體執照,為什麼呢?因為在我國以自然人個人的身份去申請商標,商標會不予受理的。

按照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商標註冊既可以申請在公司名下也可以申請在個人名下,注意這裡的個人指非自然人,必須有個體執照。


個人註冊商標只要身份證?


那為什麼要提供個體執照呢?事實上,我國自然人商標註冊的申請條件經歷了一個變化的過程:

1993年《商標法》中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者”才能申請商標註冊,自然人不能以個人名義申請商標。

2001年《商標法》對商標主體方面的修改改變了之前商標法中對自然人註冊商標的限制。

然而在這個過程中,出現了個人搶注商標氾濫的問題,很多人註冊完商標,放那不用,另一邊別人想用,又註冊不了。這樣就造成了很多商標資源的浪費,甚至也助長了商標市場的一些不公正的交易。為了遏制這一現象,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在2007年發佈了《自然人辦理商標註冊申請注意事項》,規定自然人要進行商標註冊,必須是以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或其他依法獲准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的身份提出申請,並提供相應的執照、承包合同或登記文件。

而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為了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現在的政策風向又走向簡政放權。

根據2007年發佈的《自然人辦理商標註冊申請注意事項》規定,自然人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商品和服務範圍,應以其在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文件核准的經營範圍為限,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2016年3月14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發佈通告稱,對個體工商戶辦理商標註冊申請時申報商品或服務範圍是否在其核準經營範圍內不再進行審查。也就是說,自然人申請商標註冊,在類別上的限制得以放鬆;但需要擁有經營主體資質這一條件是沒有發生變化的。

可能有些人確實沒有個體執照,但又想註冊商標,然後就動了歪腦筋,某寶上還有商家公然提供虛假資質證明服務,幾元到幾十元不等。那這種假的資質真的能矇混過關嗎?彆著急,看下圖:


個人註冊商標只要身份證?


在此,小知提醒大家,註冊商標千萬不要弄虛作假,一旦被商標局發現,這個商標直接就被駁回了,真的需要以個人名義申請商標的話,就辦理一個真實有效個體工商戶執照。

人們之所以考慮以個人名義申請商標註冊,其實是注意到了個人商標和企業商標兩者的區別。

從申請商標的基本流程、所需時長、審查標準等方面看,以公司名義申請和以個人名義申請幾乎沒有差異,兩者的主要區別還是在於商標權的歸屬問題以及由此產生的其他影響。

以公司名義註冊的商標所有權歸公司,企業法人或企業的股東不享有對註冊商標有專有權,公司一旦註銷,商標就必須在註銷之前轉讓才可以繼續存續,如果公司破產的話,商標屬於公司財產需要做清算。個人註冊的商標只歸個人所有,雖然申請時提供個體戶執照副本的複印件,但是註冊成功之後商標是屬於個人,歸個人使用及其支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