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一套二手房,已過完戶,銀行已經放尾款給賣方,然後賣方耍無賴不做物業交割怎麼辦?

這是真的是


這個問題責任在中介或者你個人,買房都是要留尾款的即物業,水,電,燃氣交接費用,待結清完畢退還房東。

一:如果你通過中介成交的解決辦法

1:請中介和你一起去向房東要,如果房東還是不給,你只能找中介要,必定你交了中介費,協商解決例如中介費打折等。

2:中介不解決或合同上規定房東必須繳清,你只能賴在中介或法院起訴。

3:如果房東還有別的房子,你就去他家裡堵他,他不可能為了一點物業費鬧的鄰居皆知。

二:如果你自己和房東成交的辦法

1:向法院起訴

2:協商解決

3:他有另一套房子就去他家裡堵他。


樓市之聲


1.如果買賣合同上沒有約定物業交割時間,就說明合同約定不明,需要雙方協商。2.若協商不成,你手中握有不動產權證,說明該物業的物權自產權證登記日期開始已經屬於你的。3.你可以給對方發出書面函告,要求對方在10日內交割物業。4.若對方置之不理,你可以自行交割,也可以去法院訴訟交割。並以產權證日期,各自承擔水電煤氣和物業管理費。


菅峰律師


直接給你解決辦法,二手房買了之後,記得發票保留好,然後直接去物業做變更,就說之前的電卡水卡,門禁卡丟了,補辦一個,帶齊資料


揚帆再起時


那是因為你沒留尾款呀。就算過了戶,那尾款也是要留個幾萬塊的。一般都是遷出戶口。交接物業。水電煤電話,電視費全部查清楚。最後才交這幾萬塊。你一分不留全部給了別人,那別人當然可以耍賴。你這是給別人耍賴的機會嗎?別人不耍賴,不是對不起你嗎


人類統合體


購房合同上面,會簽署銀行放款後多久交房,正常基本都是三個工作日,延期交房,買家有權起訴要求,業主賠償總房款的20%做為違約金,白紙黑字的合同都在,直接打官司就好了


浪裡郎郎


我想問下,銀行為什麼房款給賣家而不是買家?是你不懂還是我不懂?我買房的時候是先過戶給買家,然後買家以房子為抵押貸款,貸出的款是放給買家的,然後買家轉給賣家不是這樣嗎?


琅琊小可


只要銀行把款放給賣方,有足夠證據證明其房產合法購買,不動產證到手,水電過戶不需要賣方到場都可以辦理的


我家黑子


(貸款的)先網簽過戶 領證 做抵押 等放款,放完款 物業交割,交房。這是一個基本的流程。

(全款的) 直接去網簽過去 等下證,證下來 物業交割 打款 交鑰匙 交房。


i自以為是的假大神


完成房產登記後,買家就是合法的業主,也就是擁有房子的物權,處理房產底氣更足。有權利自行入住房子,要求物業配合交付。如遺留水電費等問題,屬於賣家與物業的債務,買家有權拒絕承擔相關費用,當然,房產買賣合同有約定由買家承擔此類費用的除外。


長亭留憶


中介費不能白交,他們會幫你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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