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全款買房,中介要求賣家公證委託中介進行房產的過戶,這樣做有沒有風險?

陽光guang


本人就是中介,作為中介行業人員,我跟您簡單說下這個裡面的利弊。

1,為什麼中介會這樣要求?

以個人經驗來說,會有2種可能,其一,該房產是有中介人員自己炒下來的。在房產中介行業裡,會存在有些人員遇到優質價廉的房源,自己私下將房源炒下來,可能付了錢購買,可能只是付了定金給原房東,然後倒手加價出售。那麼,如果是加價倒手出售的話,中介想要拿到差價的話,就最好是讓賣家全權委託自己,這樣的話,自己可以處理總房款。舉個例子:A是原房東,急售某房源總價100萬,B是中介人員,將房源炒下來,然後加價10萬對外賣,那麼現在總房價就是110萬了,C是買家,在談好價格之後,如果A不委託B去辦理公證過戶的話,那麼110萬房款就是全額進入A的賬戶(房款只能打進房東賬戶),那麼B就拿不到那10萬差額以及定金了。
其二,就是好的一方面,房東因為某些原因無法親自到現場辦理過戶,中介只能要求房東委託中介方辦理過戶手續。
2,如果這樣做的話,對買家有沒有影響?

按照正常來說的話,只要手續齊全,是沒有多大影響的。
3,什麼叫手續齊全?怎樣才算是手續齊全呢?

第一,房東與中介方之間的公證委託是否真實有效?當然了,這個房管局那邊也會審查好的,不然不會隨便辦理過戶手續的。 第二,過戶過程中是否有何問題存在,比如房管局過戶工作人員是否提出質疑,中介方是怎麼解決的?買家也可以在現場諮詢工作人員,聽取他們的意見是什麼樣的。 第三,房款打賬。一般情況下,房管局都有資金監管賬戶,就是將買家的購房網籤合同的首付款打入房管局的資金監管賬戶(也可以免監管),剩餘尾款在過戶當天打給房東。買家必須要記得,是先過戶,後打款!過戶手續齊全了,可以諮詢工作人員,是不是手續齊全了?有沒有什麼問題?得到確認的答覆後,可以將剩餘尾款打給房東或者房東指定賬戶,但一定要收好房東或房東委託人的收款收據。當然了,房東的公證委託書,最好也拍張照片或複印一份保存。


大富說小事


第二句,中介要求賣家公正委託中介進行房產的過戶我沒有聽懂,我說說我的經歷。

15年買房,二手學期房,當時付全款的原因是一房難求,一套八十平的房子,前後三天有十九家去看房子,首付一半22萬,錢已經湊齊,但房主突然說不賣房子了,後來因為已經看了兩個月左右的學區房了,而且這個房子離學校只有300米左右,所以我一心想拿下,然後全家商量好後,決定讓中介通知買家多出兩萬塊錢的同時,全款付清,然後這個優勢最終拿下了房子。

中介費是甲乙雙方由買家出,我們一共出了一萬六的費用,然後中間什麼都不用操心,通知去房管局繳稅,換房本,中間七七八八的小事,也跑了好幾趟,但好在溝通方面,都由中介出面,包括去房管局開首套房證明,辦地稅,換房產證,都是他們排隊,到我們了,喊我們一聲就行了。

我覺得中介費出的值得,風險由他們擔當,中間房主又出一些刁難性的問題,(我猜是因為有更高價的買家出現了),這些我們都沒有操心了,一切交給中介就行了


立夏148832683


這樣做,是中介要求賣方委託中介賣房,公證的是委託賣房手續。

1,在委託期內,賣方無權再行使房產出售處置權。

2,房產出售價格是委託手續上的委託價。如房價上漲,中介可與買方私下協商,給予中介好處費。

3,如在市場有利賣方情況下,中介處置不當,市場趨勢變化,房產未完成出售。中介待過了委託期限,將房產手續(產證)退回賣方,了事。

房產買賣是一個家庭大事,如無不便,不宜從簡圖方便,委託他人。特別是房價波動期,特別是做委託做公證。


天道即人


首先,這樣做風險很大,第一,買家錢沒了,第二賣家,房子過戶到買家名下,結果也沒有拿到錢。但是,也不是沒有辦法解決,比如,做委託的時候,可以明確,只是委託中介過戶,房款還是由買家來接受,不讓中介沾錢。


北京二手房觀察


如果房主時間允許的話,為什麼要求公證委託中介過戶?完全不符合正常交易流程,可能真有網友提及到的吃差價問題。謹慎為好!


白話房時


哈哈,見過委託中介全權處理,把房子偷著賣了的


影視七加七


可能中介想賺賣房的差價,儘可能不讓賣家接觸買家;風險就是怕中介工作人員私自拿了房款逃跑,你可以拿公證書和房屋鎖匙換房子的全款,不付清房款不給公證書。


家和萬事興142859043


提問者的意思只是委託一個過戶程序。

我覺得是這樣,如果你已經把錢款收到了,那麼委託中介過戶也沒事兒。

如果是你還沒有收到錢,而委託中介過戶,我覺得有一定的風險。至少也是擔心有可能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京房子


辦理了全權委託公證,中介就擁有了簽字和收取房款的權利。對於售房人存在風險。對於買房人,因不知房主真實價格,中介可以投機加價。


二興見


什麼公證,住建部要求的賣房委託書可以,全委就是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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