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遺囑公證時房產留給其中一個子女,房產過戶時如果有其他子女不簽字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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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現在的辦理繼承遺產的規定,其他子女不簽字也是可以辦理房產過戶的。

一、辦理遺產過戶,已經不在需要辦理繼承公證。

<strong>之前辦理遺產過戶,房產登記部門會要求辦理繼承權公證,這時公證處會要求其他繼承人當場簽字才能辦理,即便你手裡有公證的遺囑也不行,必須其他子女同意並辦理繼承公證。

2016年司法部關於廢止《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 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通知已經明確,辦理房產繼承時不再需要繼承公證,因此,也就不再需要其他子女簽字了。

二、雖然已經有明確的規定,但是,現實中還是有很多地方沒有落實,依然要求繼承人辦理繼承公證。造成了很多人,拿著公證遺囑卻辦理不了過戶。

1、如果和其他子女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起訴來確定自己對房子的繼承權,然後拿著法院判決書直接辦理過戶。

2、其他子女如果對遺囑有異議也可以通過訴訟來解決,這也是法律賦予的救濟途徑。

房產是老人的財產,老人如何處理分配屬於老人的權利,子女們應該尊重老人的決定。畢竟是一家人,能夠友好協商解決是最好的。


管律師


既然老人遺囑已經經過公證,那麼去辦理繼承公證的時候,根本無需其他子女到場,更不需要他們簽字同意。繼承公證辦完以後,去房產登記機關辦理過戶,也不需要其他子女到場簽字。因此,你根本就無需擔心。


那麼,去辦理房產繼承過戶具體要走哪些步驟呢?我簡單為大家介紹一下。

  1. 首先,要到老人的戶籍所在地,為他註銷戶籍並辦理死亡證明;
  2. 其次,帶上老人的死亡證明和經公證的遺囑,到公證機關辦理繼承公證。如上所述,老人遺囑已經經過公證,不需要其他子女到場也能辦理;
  3. 再次,到該房產主管的稅務所,辦理相應的免稅手續;
  4. 最後,帶上繼承公證文件和免稅文件,到該房產的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正式的過戶登記手續。

經過上述四個步驟,該房產就成功地從老人名下過戶到了你的名下,然後你就對該房產享有了處分權能,用來自住還是出租、出賣都是你一個人說了算。


冰焰


法海一粟認為,既然老人已經通過公證遺囑的方式將名下房產留給其中一位子女,那麼,在老人去世後房產過戶時,無需其他子女簽字即可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1、遺囑自被繼承人死亡時生效。按照繼承法的規定,遺囑自被繼承人死亡時生效。因此,本案公證遺囑雖然依法成立並有效,但是,其生效的時間仍然是老人去世之時。

2、公證遺囑的效力最高。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目前,在我國法律體系中,公證遺囑的效力最高。就是說,如果老人另外還有遺囑的,那麼,其他遺囑的效力都不能與公證遺囑相比。在繼承時,以公證遺囑的內容為繼承依據。

3、老人去世後房產過戶手續的辦理。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規定,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但是,因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因此,既然題主持有公證遺囑,那麼,在老人去世後,題主可以單方向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涉案房產過戶手續。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規定,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因此,如果老人已經去世,那麼,題主持公證遺囑等相關材料直接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涉案房產變更登記即可,無需其他子女簽字同意。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有些人,沒有實務經驗!回答嚇人!】

遺囑公證和繼承公證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事情!也不可能憑藉公證遺囑,出一份繼承公證書就把這個房子過戶給你了!

(一)

說一個小故事:

爺爺已經神志不是很清楚了,但是小兒子想要老人的房子,就買通了公證處的一位哥們,帶著老大爺到了公證處做一個公證遺囑。

爺爺死了以後,大兒子拿著遺囑公證到公證處要求公證處出繼承公證書,想拿到交易中心去辦理過戶,公證處通知了另外二個兒子過來辦手續,另外二個兒子看到遺囑公證書想想不對啊,老爸那個時候神志不清楚啊,不可能立遺囑啊,這個簽字,不能認!

怎麼辦?

【假如公證處不管三七二十一,也不通知另外二個兒子,就憑藉公證遺囑直接把房子過戶到大兒子名下了,或者通知歸通知,不管你們不同意,我公證處就要憑藉公證遺囑把房子辦過戶?怎麼辦?公證處有這樣的權力合適嗎?】

最後,實際情況是,因為另外二個兒子不配合,公證處什麼事情都做不了。三個兒子打官司,法院確認了公證遺囑無效,房產重新分配!

(二)

【想想是不是很多人拿著公證遺囑打官司,如果公證遺囑直接可以確認房子是遺囑繼承人的,那還要法院確認公證遺囑的效力幹嘛?打什麼官司?】

有些人根本沒有搞清楚,遺囑公證是幹啥的,遺囑公證只是一種遺囑的形式,用來固定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的,遺囑公證之所以效力高,是因為公證的特性,但是公證處不是審查機關,公證處只能固定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但是不能保證這個遺囑有沒有損害別人的利益!!如果這個遺囑錯了,它應該還有救濟途徑了,有異議怎麼辦?法院就是救濟途徑!去法院推翻!

同樣的,其他繼承人不配合,遺囑繼承人也可以打官司要求按照遺囑公證分割遺產!但是就不能公證處自說自話把房子分掉了!

(三)

看了很多度孃的答案,如出一轍!我也許知道為什麼我們這裡的回答錯誤百出了!

我只回答自己熟悉的【婚姻】和【房產】領域,其他的我不敢回答,因為我沒有實務經驗!歡迎大家關注!





上海趙星海律師


看到有些點贊很高的回答,是錯誤的,有些“誤人子弟”,在此作為一個有實務經驗律師,解答下這個問題。

首先,即便是公證過的遺囑,也不具備直接去房產局辦理過戶的效力。在此種情況下,遺囑的受益人需要拿著遺囑公證到公證處申請繼承公證,而辦理繼承公證時,公證員會要求全部繼承人到場,作用是一來詢問其他繼承人是否還手持其他遺囑,二來,詢問其他繼承人是否對該份遺囑公證存有異議。如不存在異議,公證處可幫助遺囑受益人辦理繼承公證,受益人可攜繼承公證到房產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其次,如果公證遺囑受益人無法與其他繼承人取得一致的意見,即題目中問的這種情況,那該受益人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以其他所有合法的繼承人為被告,來確認該份公證遺囑的有效性。

如果經法院審理,確認該份遺囑有效,那遺囑受益人即可憑藉生效的判決到房產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千尋法律


遺囑人訂立遺囑的方式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等,其中以公證遺囑的證明力最高。

公證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訂立並經公證機關公證的遺囑。

因為公證遺囑辦理時要求遺囑人應當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不能委託他人代辦。立遺囑人應神智清晰,能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意思,無受脅迫或受欺騙等情況。所以其效力最高。

根據《繼承法》第五條規定:“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說明遺囑繼承優先。被繼承人所立遺囑,不需要徵得所有繼承人的同意。因此老人處分的是自己的財產,所以並不需要其他子女簽字同意。

若是其他子女不同意遺囑繼承人繼承的,阻礙繼承公證的,遺囑繼承人可以起訴,要求繼承老人遺留房屋。

法院審理後認為題主所持遺囑有效的,判決房屋歸題主所有,題主可以持法院判決書辦理房屋繼承手續。

當然題主可能會面臨所持遺囑無效的或者部分無效的情形。例如,父母所立遺囑未給他們生前贍養或撫養的無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的人保留份額,遺產部分無效。


律師說


可以通過法院起訴。


成都律師李英俊


不籤就不籤,按遺囑執行。


曹保印啦啦啦


訴訟可以解決


崔律拍案


如果確實做了公證遺囑,等遺囑生效後過戶是不需要其他繼承人簽字的。

首先在公證處做了公證遺囑,等立遺囑人去世後遺囑生效,繼承人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之後繼承人到房管局辦理過戶即可,根本不需要其他繼承人也到場簽字。

但是一定要是公證遺囑,其他遺囑,雖然也有效,但是要去法院執行。如果老人去世後,不是公證遺囑,要不就去法院執行,如果法院確定遺囑無效,那麼按照一般的法定繼承辦理,這時就需要老人的所有繼承人簽字,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因此,要看具體是屬於哪一種情況,是否需要其他子女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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