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走到尾聲,最近一段時間值得我們關注的攝影資訊有哪些?
華為發佈旗艦手機 P30 Pro 和 P30、索尼推出 Vlog 機 RX0Ⅱ 、獲得 80 萬頭獎的照片竟是擺拍而成,以及眾多和拍照相關的爭議……
攝影君為大家整理了近期攝影領域的大事小情,看看哪一條是你還不知道的?
華為發佈 P30 系列手機
3 月 26 日,華為正式發佈了 P 系列旗艦手機 P30 Pro 和 P30。
其中,P30 Pro 的拍攝和視頻性能在 Mate20 Pro 基礎上有了進一步提升,首次使用了潛望鏡式望遠鏡頭,背面共有 4 個攝像頭,華為稱為超感光徠卡 4 攝系統。可以實現 5 倍光學變焦,10 倍混合變焦,50 倍數字變焦。
其主攝像頭焦距等效 35 毫米相機的 27 毫米焦距,感光元件面積 1/1.7 英寸,有效像素 4000 萬,有光學防抖+電子防抖混合防抖系統,其最高感光度達到了 ISO 409600,在 1 勒克斯的弱光下也可以對焦、拍攝。超廣角攝像頭焦距等效 35 毫米相機 16 毫米焦距,有效像素 2000 萬,最大光圈 F2.2;它的 800 萬有效像素長焦鏡頭焦距等效 35 毫米相機的 125 毫米焦距,最大光圈 F3.4,首次使用了潛望鏡式設計,光線進入鏡頭後經過一塊 45 度稜鏡反射進入水平排列的鏡組,再成像於後面的感光元件上。此外,它還有一個不參與成像、用於測距的 ToF 鏡頭。4 個鏡頭協同工作,可以實現 2.5 釐米微距、背景虛化漂亮的人像模式和手機中最好的弱光攝影。
視頻上,它的雙景視頻功能最有特色,可以同時拍下廣角和長焦端的視頻,實用和娛樂性都很強。它的前置攝像頭性能也很出色,有效像素 3200 萬,等效 35 毫米相機焦距 26 毫米,最大光圈 F2.0,可以拍攝 HDR+ 視頻和 3D 效果自拍。
P30 在 P30 Pro 的基礎上進行了一定簡化,屏幕尺寸縮小到 6.1 英寸,電池容量縮小到 3650mAh,運行內存減小到 6GB,內存為 128GB。它的主攝像頭取消了光學防抖功能,超廣角鏡頭有效像素減小到 1600 萬,長焦鏡頭沒有采用潛望鏡式結構,焦距與 Mate 20 Pro 相同,等效 35 毫米相機 80 毫米。
售價方面,華為 P30 6GB+128GB 版歐洲售價為 799 歐元(約合人民幣 6019 元),華為 P30 Pro 8GB+128GB 版售價 999 歐元(約合人民幣 7525 元)、8GB+256GB 版售價 1099 歐元(約合人民幣 8278 元)、8GB+512GB 版售價 1249 歐元(約合人民幣 9408 元)。
索尼推出 Vlog 機 RX0Ⅱ
3 月 26 日,索尼推出了新一代 RX0Ⅱ。此次,索尼努力把它打造成一臺 Vlog(視頻博客)機。不僅增加了外接麥克風插孔,而且推出了帶有外接麥克風、控制手柄的套裝。
在設計上,增加了可以向上翻轉 180 度、向下翻轉 90 度的液晶屏,方便自拍和特殊角度拍攝。它的體積、重量與第一代產品基本沒有區別,仍然是 59×40.5×35 毫米,重 132 克。防護性依然出色,可以直接在水下 10 米使用,抗 2 米跌落,抗壓 200 公斤。
RX0Ⅱ 內置 1530 萬有效像素的 1 英寸 Exmor RS CMOS 堆棧式影像傳感器以及新升級的 BIONZ X 影像處理器。不僅提升了膚色等色彩表現力,同時感光度範圍擴展到 ISO 80-12800,可實現不同光線環境下高畫質的照片和視頻拍攝。
它的鏡頭仍是蔡司 Tessar T* 24mm F4 定焦廣角鏡頭,最近對焦距離從 0.5 米縮短到了 0.2 米。改善了眼部識別對焦、增加了間隔拍攝功能,並有 4K 視頻內錄、拍攝不壓縮的 4K 視頻、S-log2、時間碼等功能,用手機上的 Imaging Edge Mobile 可以遙控 5 臺 RX0Ⅱ 拍攝、編輯視頻等,非常適合旅行時拍攝 Vlog(視頻微博)。
RX0Ⅱ 目前已經上市,機身價格 4499 元。包含 VCT-SGR1 拍攝手柄的套裝將在 5 月上市,售價為 4799 元。
爭議
一次拍攝,往往會涉及拍攝者、被拍攝者、拍攝地甚至發表平臺等多方行為,同時因為拍攝目的或利益的不同,也引發了人們關於 “到底能不能拍照”、“該如何拍照” 的爭論。
近日就發生了以下這幾件事,讓我們來看一看大家爭論的焦點到底是什麼?而你的態度又是如何呢?
獎金 80 萬的照片竟是擺拍
前幾日,攝影君給大家推過一篇名為 “總獎金高達 300 萬,哈姆丹國際攝影大賽獲獎作品揭曉” 的攝影比賽文章。文中提到來自馬來西亞攝影師 Edwin Ong Wee Kee 憑藉一張在越南拍攝的母子照贏得了 12 萬美元(摺合約 806232 人民幣)總冠軍獎金。大賽評委評價,該照片是一張充滿了人文關懷與希望的優秀攝影作品。
但在大賽公佈獲獎作品不久,來自孟拉加國的攝影師拉希德(Ab Rashid)就在社交軟件上曝光了這張照片的拍攝花絮。
如圖所示,一群攝影師正在圍著這位母親拍攝,身穿白色衣服的就是 Edwin Ong Wee Kee。據知情人士爆料,當時這位越南母親同意了攝影團的拍攝提議,並根據攝影團的要求擺出了相應的造型。
而在此之前,大獎獲得者 Edwin Ong Wee Kee 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宣稱他並沒有擺拍,而是在稻田附近碰巧遇到這對母子,便詢問她是否願意拍照,母親同意後,他在沒有指導該母子任何動作的情況下拍下了這張照片。
值得一提的是,哈姆丹國際攝影大賽並非傳統的新聞類攝影賽事,賽事規則上沒有明確指出擺拍類照片不能參賽,所以 Edwin Ong Wee Kee 不算違反比賽規則。但大部分攝影師認為,紀實和新聞類照片如果採用擺拍的話,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一種 “造假” 行為,會讓攝影失去了原有的本質。
眾遊客在集中營博物館前打卡拍攝引爭議
位於波蘭的納粹集中營博物館(Auschwitz-Birkenau)日前在 Twitter 上轉載了數張遊客參觀時拍攝的照片,並指出博物館外的這條路軌是二戰期間一車一車猶太人被送往納粹德國集中營的必經之路,但遊客們卻把這裡當做平衡木來擺姿勢拍照。博物館批評這是一種不尊重的行為。下面這些是博物館轉載的一些照片:
此博物館的前身是建於 1940 年的奧斯維辛集中營,二戰期間共有 600 萬猶太人被殺,其中 110 萬人於集中營被集體處決或進行了殘忍的人體實驗。這座集中營於 1947 年改建為博物館,以紀念那些逝去的亡魂和見證歷史。可是不少遊客都會在參觀時開心地擺出不同的 POSE 拍照,將承載著一段悲痛歷史的地方視為一個打卡地點。
多數網友支持了博物館的說法,認為遊客應當尊重當地的歷史,要隨意擺 POSE 最好還是去別的地方。但也有網友認為每個人紀念歷史的方式不同,時刻板著臉也不等於就是尊重,遊客輕鬆的微笑代表著現在是和平之世,館方不應過於緊張;亦有人表示館方既然沒有禁止拍照,就不應限制遊客應該如何拍照。
紐約新地標 Vessel 要求遊客交出照片版權引不滿
由美國最大私人地產發展商哈德遜·亞德斯(Hudson Yards)開發的紐約新地標 Vessel 近日對公眾開放。這座高達 16 層,由 154 個樓梯和 80 個觀景平臺構成的建築立刻引來了大量關注。公眾需要在網上預訂門票即可免費入場參觀。
不過,近日有報道稱發現在門票條款中有一項要求參觀者交出照片版權的條約或對攝影師非常不利。在免費門票條款中,其中一項寫著 “同意把拍攝的 Vessel 照片/影片版權永久授予地產開發商。開發商有權將照片/影片發佈於任何媒體、用於任何目的,同時拍攝者不得將照片/影片用於任何商業用途。”
儘管之後 Vessel 將細則更改為 “拍攝者擁有照片的版權,但將關於 Vessel 的照片/影片上傳到社交媒體即統一開發商轉載照片/影片,且上傳者將不會獲得報酬。” 這也意味著,參觀者的姓名、樣貌包括影片中的聲音都將同時被轉載使用。
對此美國全國新聞攝影師協會(NPPA)的法律顧問 Mickey H. Osterreicher 表示,如此一來,開發商不需要聘請攝影師就能得到照片,此舉也許會令專業攝影貶值。同時,律師 Craig Delsack 在接受採訪時也表示,門票細則過於苛刻且他提醒網民在 FB 和 IG 等社交平臺上傳照片時,有關公司會獲得了照片的使用權。之後,Vessel 的發言人回應,此舉是很多景點都會採取的做法。
Vessel 的條款引起了廣大網民的熱議,有人認為這種做法是 “獅子大開口”,亦有人表示既然是免費入場,以照片為 “代價” 也很公平。至今,距開幕已有數天,Vessel 已吸引不少人前往打開拍照,並在社交平臺上發佈了照片。
美歌手要求攝影師交出完整照片版權引爭議
近日,為了反擊照片侵權事件,出生於 1993 年的美國新生代女歌手愛莉安娜·格蘭德(Ariana Grande)的新演唱會巡迴演出協議要求攝影師交出拍攝的所有照片的版權。此舉引起了攝影師和媒體的強烈抗議。
據悉,多年以來格蘭德此舉是多年來她的演唱會照片受到侵權的結果。相關人士透露,一些攝影師在她的演唱會上拍攝了儘可能多的格蘭德的照片後,轉身就將照片用於未經授權的例如日曆、相冊、紀念品等商品上。為此,格蘭德與她的團隊決定通過簽署一份極其嚴格的協議來進行反擊。
新的協議限制了攝影師只能拍攝一場演唱會的前三首歌曲,並指出所有照片都是在僱用的基礎上拍攝的,這就意味著攝影師同意將所有權利(包括版權)轉讓給格蘭德及其公司。最後,如果攝影師希望他們拍攝的照片用於任何目的,包括新聞,都必須得到格蘭德的書面批准。
正如所料,攝影師們對這份合同非常不滿,攝影界的一些組織也對此進行了空開的抗議。美國國家攝影記者協會(NPPA)發表了一封由其他 15 個團體共同簽署的信,其中包括美國媒體攝影師協會(American Society of Media Photographers)、美聯社(The Associated Press)、甘尼特公司(Gannett Company,美國最大報紙出版商)、洛杉磯時報(LA Times)和紐約時報(NY Times)。
NPPA 法律總顧問 Mickey H.Osterericher 寫道:“格蘭德女士這一令人驚訝和非常不安的協議違反了法律和行業標準。雖然我們理解您希望支配當事人形象和知識產權,但我希望您能理解我們的立場。作為獨立攝影記者和工作人員的代表以及他們所屬的新聞機構,我們鼓勵公司和格蘭德女士達成一項協議,更好的認可和尊重視覺藝術家們的作品,如同她對於音樂家權利和歌曲價值的認可。”
NPPA 表示正在與攝影師和出版物接觸,並警示他們不要簽署合同。
閱讀更多 攝影世界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