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一套沒有滿兩年的二手房,如果貸款買了,付首付後等兩年再過戶,會有什麼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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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一定要明確一點,如果暫時不過戶,那不過戶就沒法貸款,所有的購房流程都動不起來,說白了就相當於你付了一筆錢在房東那裡,房子還是房東的。

這個就要看你的運氣了,如果房東人品不錯,等到滿兩年你們去走貸款審批過戶,然後交房,那萬事大吉!但是人心隔肚皮,特別是房子這種大金額交易,萬一滿兩年房價漲了房東不賣了那,或者房價跌了你不買了那,都是有可能的。

個人不建議買,如果確實要買,可以少付款,畢竟錢在自己手中才是最安全的,也可以正常付首付然後提前收房,先入住保證自己的權益!

二手房交易可變因素太多,等待時間越長風險越大,請慎重!


鹿城一浮萍


對於這種操作交易方式有幾種壞的直接風險。

1,兩年後如因市場價格上漲導致業主直接違約不賣,業主要賠償你違約金等問題接連出現,從開始的協商到民事訴訟等會纏著你大部分時間與精力。

2,兩年後如業主守約,但政策改變後你卻沒有購房資格了,這樣你會超級被動,想買卻沒有準購房資格,直接導致你違約購房失敗,就算找有準購房資格的人先入名?這樣風險更大。

3,兩年後銀行按揭貸款政策調整,也會直接導致你按揭購房失敗,兩年後的準按揭購房條件政策如何調整誰都不得而知,寬鬆則好,或者是提高了首付與審批制度改變都能用變法解決問題,怕是怕收緊了連入門票都沒有。

4,就算現在簽定的合同協議規限了這些政府與金融部門政策性變化屬不可抗力因素的問題可與業主和平解約互不追究相關責任與賠償,但還是你購房失敗了,這個失敗而且還是兩年後的。

鑑於你的買賣合同需進行兩年之久,你的購房款只付了首期沒有付完全款的情況下我說的這些都是必要考慮的問題,還不算例如學位劃分的改變,小區公共配合或管理的改變,周邊生活配套的改變等等因素,到時侯誰守約誰違約都不一定,所以要是能付這個稅費就付了,要是實在能力所及不到或接受不了這個稅費就重新考慮與選擇房源吧!如果真的要購買就找專業二手房買賣的律師出買賣合同,說明情況儘可能的用合同責任條款去約束雙方如期將合同進行到底。

提醒:時間是可以改變人心想法的東西,請慎重考慮。


微觀粵港澳


我沒想回答 因為覺得你這個問題問的挺無腦的 你這個人容易吃大虧 因為你愛算小賬 愛貪小便宜 你不就想先給房東正常首付然後你先住跟人約定等滿兩年稅低了然後再過戶麼? 人家賣房子就為了你那點首付?你不更名怎麼貸款?再說即使房主不差錢 答應你 你就放心把幾十萬給一個陌生人?說句不好聽的 你住進去 房子還是人家的 人家報警的話 警察來 到那就給你們清出去 房子喜歡 就別差那點稅錢 不要因小失大!記住了 貪小便宜吃大虧!買房子必須過戶!到你自己的名下才是萬無一失!


家住茅屋


我也是你這狀況,去了好多地方看房,挑來挑去看中一套未滿2年的房子,中介建議等滿2年過戶,說稅費少點,因為自己手邊錢不是很夠...業主也答應了配合滿2年過戶,可是自己不放心吶,都付了90%的錢給業主了,如果不過戶,那太危險了,思來想去,哪怕就是去賣血也還是先過戶比較靠譜點...一句話,老百姓買房真的吃盡苦頭...


渡娘2


這種房子沒人敢而去買。沒必要,二手房多的是買就要過戶。你買而等二年後(現政策)今後政策因素呢?省點稅費,你只能說自己一相情願而不能保證對方?〈當然現在對方說的百分之百保證沒事)對方說法是好的,你想法也不錯,但你去買了呵呵以後能保證你嗎?未知風險很大,及大,保證你麻煩連連,永遠被動背“鍋”的是你,奉勸你就別去買房趟那混水了。


用戶早晨的陽光


我拿錢走人,兩年後你要過戶我不理你,你哭去,要不你加錢50萬,我才辦給你,我就是不要臉,我是炒房客我怕誰,嘻嘻嘻


小嬌初嫁了


切莫因小失大 如果房子真的合適 你又特別喜歡 就把那個沒滿2年的稅一交 走手續就好了 如果這麼做不合適 就再去看看別的


搞事APP


房東不配合過戶,這就是你的風險……


用戶106153825407


沒過戶銀行不給貸款,一定要過戶才能貸款。風險就你給了錢沒那到房子


中山市暢捷支付


您好,您買的二手房有沒有過兩年和你後期貸款沒有關係。

過戶後,房子就是從您過戶後開始重新計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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