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知識之窗:合理運用網絡債權人會議,依法推進破產重整程序

企業因為資不抵債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進入司法重整程序後,由於涉及的債權人眾多,少則幾百,多則成千上萬,如何妥善組織債權人會議愈發重要。對於以何種形式召開債權人會議,司法實踐中各地有不同做法,其中網絡債權人會議(“網絡會議”)越來越成為各地法院在債權人眾多的情形下首選的會議召集方式。經查詢,網絡會議在全國已舉行數百場,其中,我省長沙中院、株洲中院等均有參與。下面小編就向讀者介紹網絡會議的一些基本情況。

一、什麼是網絡會議?

網絡會議是指依託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採用網絡簽到、網絡直播、網上投票表決方式召開債權人會議。因其歸屬於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網站,所以具有很高的權威性,目前已成為全國各地債權人較多的破產重整案件召開債權人會議的首選方式。與傳統的現場舉行債權人會議相比,網絡會議能讓每個債權人獨立思考、獨立投票,且成本低、效率高、安全可靠。

二、網絡會議是否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企業破產案件信息公開的規定(試行)》第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破產管理人可以在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召集債權人會議,並表決有關事項。網上投票形成的表決結果與現場投票形成的表決結果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年3月公佈的《破產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中也明確提出,“運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破產案件處理的質量與效率……鼓勵和規範通過網絡方式召開債權人會議,提高效率,降低破產費用,確保債權人等主體參與破產程序的權利。”因此,網絡會議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導意見,與現場會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全國各地召開網絡會議情況如何?

自最高人民法院“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開通以來,全國各地破產案件已通過該平臺成功召開債權人會議數百場,技術上成熟穩定可靠。其中,在全國範圍內有較大影響、債權人人數眾多,並被寫入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人大工作報告的重慶特鋼案、東北特鋼案的債權人會議均通過網絡會議方式召開,效果良好。我省張家界中院、長沙中院、株洲中院等也已成功召開過網絡會議。經查詢,目前該網絡平臺上預告的破產案件債權人網絡會議就有100多場,會陸續召開。

四、召開網絡債權人會議對債權人有哪些有利的方面?

1.有利於債權人瞭解會議文件。投票關係到每位債權人的切身利益,網絡債權人會議會提前公示管理人擬定的重整計劃草案等會議文件,債權人可以下載打印閱讀或在網上直接閱讀,有更多時間獨立思考和決策;現場會議則時間倉促,且容易受其他人債權人的影響,難以獨立思考、獨立投票。

2.便利債權人參會投票。債權人只需一臺電腦或智能手機在網絡環境下登錄會議網址進行參會,無論你身處何地,足不出戶即可參會,不必為出席會議支付任何費用,節約了債權人參會時間與資金成本,也能夠最大限度的覆蓋廣大債權人,提高參會率。

3.能快捷準確統計表決票。在債權人會議參會人數多,需要表決的議程多,耗時長的情形下,採取網絡會議方式,統票計票工作由系統自動統計完成,並全程留痕,不可更改,可以確保統票計票準確、快捷、合法、公正,確保債權人會議圓滿完成各項議程,順利推進破產重整工作的進程。

4.能最大程度節約會務開支。按照《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債權人會議會務費屬於破產費用,應從債務人財產中支付,意味著債務人財產的減少,從而會影響到債權人的利益。而網絡會議節約了會議場地租用、會議資料印刷,減少大量會務人員,節約了人力費用。

五、債權人不熟悉參與網絡會議的操作流程或不具備參與網絡會議的設備怎麼辦?

1.為保障債權人順利參加會議,通常破產企業的管理人會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向債權人推送網絡會議操作指引和視頻教程,還可以設立專門的電話諮詢平臺,為廣大債權人提供網絡會議的諮詢服務。

2.在網絡會議正式召開前,網絡平臺將開放測試服務端口,債權人可以提前實際體驗登錄及操作方法。

六、債權人不參與網絡會議會有什麼法律後果?

投票、表決是債權人的民事權利,債權人如不參與網絡會議、不參與網絡投票表決,依法視為對自身權利的放棄,並不影響其他債權人依法履行參會、投票的權利,債權人會議審議通過的內容對全體債權人具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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