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被騙過嗎,最慘的一次有多慘?

波波桑


魔飛公寓,當時租的特價房,780一月,還有80的管理費,30的水費,30的物業費,這套房子租了4戶人家,每戶房間內的空調是獨立電錶,其他全部用電都是公用的,整套房子使用公共電錶的電器有7個照明燈,2個電冰箱,2個衛生間的熱水器,2個電磁爐,還有一些其他的,比如手機電腦充電充電,吹風機等。首先照明燈肯定是晚上開的,而且不是全開,因為客廳沒人用,電磁爐偶爾用一次,電冰箱開了一個。然而僅僅如此,公共電錶一個月用了1600℃電(平攤給每戶400℃,不包括空調),說到這裡我都想罵人,我特麼就偶爾用下電池爐,熱水器洗個澡,充個手機,用個電腦,竟特麼用了400℃電,我第一個月一共交了1562元(我就頭三天開了空調,後來知道了都不敢開了),我之前的問答裡面有圖為證


三百弄249


有。特別印象深刻。現在想起來依然很生氣啊。

那時候是剛從學校出來,和同學們找個了一房一廳,押二付一。住了一年吧,到期的那一天我還特別認真地收拾打掃了,但後來房東的清潔費也是一分不少地收了我們的。但是這個就算了,房東一男的後來上樓來查房的時候,發現了沙發破了一個洞,應該就是掉了一塊皮吧,其實那就是房東買的廉價沙發。我們當時也做好了賠償的準備,跟房東也商量好只給維修費了。然後我們收拾完行李準備下樓結算房租的時候,房東的老婆,特別刻薄一女的,突然就說我們要全款賠那個沙發,說是什麼專門訂做的,維修不了。那時候我們兩個女生,拿著一堆行李,貨拉拉司機又在催我們,男房東突然主意也變了,向著她老婆說話。當時的我們理論了好久無果,特別無助,只能全款賠了那個沙發。兩千多塊,幾千塊的押金到時候拿回來的所剩無幾。還有更過分的一點的是,每個月的電費,我們都是看不到的,因為電錶裝得超級高,如果不是拿梯子根本看不到啊~所以每次都是房東說交多少,我們就給多少,超級坑爹!

後來才知道,我們被糊弄了,那個人是二手房東。因為剛出社會,沒有經驗,就這樣稀裡糊塗地騙了,在這裡給所有要租房的寶寶們一個真心的建議:租房一定要籤合同,所有傢俱住之前都要拍照,退租之前損壞的傢俱能自己修補的都不要讓房東知道,並且要特別警惕二手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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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後日常觀察所


也沒多慘,就是籤的一年的合同,不到10個月就給趕出來然後兩個月的押金還不夠賠償房子的折舊,按合同提前終止合同是提出方給,然而我被趕出來不但沒有賠,還要倒扣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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