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取得“三代”手續費,如何核算使用?這4個常識,要記清楚

納稅人取得“三代”手續費,如何核算使用?這4個常識,要記清楚

1、納稅人取得“三代”手續費,如何核算使用?

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徵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的規定,“三代”範圍: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委託代徵。“三代”單位所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應單獨核算,計入本單位收入,用於與“三代”業務直接相關的辦公設備、人員成本、信息化建設、耗材、交通費等管理支出。上述支出內容,國家已有相關支出標準的,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沒有支出標準的,參照當地物價水平及市場價格,按需支出。單位取得的“三代”稅款手續費以及手續費的使用,應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2、公司銷售自產的機械設備同時提供建築、安裝服務,怎麼核算銷售額?

根據《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第一條規定,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件等自產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築、安裝服務,不屬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的混合銷售,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築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徵收率。

根據《稅務總局關於明確中外合作辦學等若干增值稅徵管問題的公告》的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應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納稅人對安裝運行後的機器設備提供的維護保養服務,按照“其他現代服務”繳納增值稅。

3、地下人防設施需要繳納房產稅嗎?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築徵收房產稅的通知》第一條規定,凡在房產稅徵收範圍內的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築,包括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築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築、地下人防設施等,均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徵收房產稅。上述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築是指有屋面和維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經營、工作、學習、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

4、取得非正常戶開具的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嗎?

根據《稅務總局關於失控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的批覆》的規定:在稅務機關按非正常戶登記失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又向稅務機關申請防偽稅控報稅的,其主管稅務機關可以通過防偽稅控報稅子系統的逾期報稅功能受理報稅。

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對認證發現的失控發票,應按照規定移交稽查部門組織協查。屬於銷售方已申報並繳納稅款的,可由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書面證明,並通過協查系統回覆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該失控發票可作為購買方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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