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卡“卡住”消費者 解釋權豈是“護身符”

會員卡“卡住”消費者 解釋權豈是“護身符”

儀隴市民王女士近日在某美髮店辦理了會員卡並充值500元,以會員價格消費了350元后想退卡,並希望退還卡內餘額150元,而洗髮店以“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為由,拒絕退卡,王女士無奈到縣市場監管局投訴。

會員卡“卡住”消費者 解釋權豈是“護身符”

接訴後,縣市場監管部門結合全縣“春雷行動2019”市場治亂執法子行動安排,組織執法人員對全縣美容美髮、健身、洗車、餐飲等消費領域涉及的問題會員卡進行專項檢查。

會員卡“卡住”消費者 解釋權豈是“護身符”

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新政鎮某超市發售給顧客的會員卡上印有格式條款,其中有一條為“此卡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另有某美髮店發放的宣傳資料上印有“本店擁有此活動最終解釋權”字樣。執法人員告訴本臺記者,該“最終解釋權”的條款涉嫌違反《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因為按照規定,如果商家擁有最終解釋權,則排除了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權利,屬於違規行為。也就是說,商家的“最終解釋權”是無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並不能免除商家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會員卡“卡住”消費者 解釋權豈是“護身符”

本臺記者走訪發現,不少消費者對相關法律法規不瞭解,有的並不知道“最終解釋權”是不合法的,面對商家的“解釋”往往以沉默面對,少有消費者堅持維權。如今,大到商家的宣傳海報,小到簡短的顧客須知,“最終解釋權”的字樣幾乎隨處可見,而對這種嚴重侵犯消費者利益的違法行為,進一步增強消費者維權意識就顯得更加重要。

截至目前,全縣已查獲“問題會員卡”2000餘張,“問題傳單”1000餘份,對5家商超和美髮店進行案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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