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見,我來啦。
昨夜想刷美劇,結果看到蔣勁夫女朋友接受採訪的視頻。視頻中被爆出的信息是很猛烈的,“我以為自己要被打死了”。
不知道為什麼留言裡面,竟然還有不少人在說,打日本“賤女人“打得好。
想起幾件和“暴力”有關的事情。
1.
前段時間遇見一個問題。一個老師發現一個學生被家長虐待。但是小孩子央求老師不要去找家長談,因為家長要求他保密,被家長知道學校知道了,他回去只會挨更重的毒打。
老師覺得很困惑,於是去問律師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辦。律師說你得報相關部門啊。但是相關部門是什麼部門呢?老師說,我們學校就是相關部門啊。我們找了家長談,家長回去會毒打孩子;找警察談,多半結果還是家長回去毒打孩子。
我後來和一個長輩聊起來這件事,他說在這個情形下,如果明知警察受理並不能實質性地幫助孩子,反而可能給孩子帶來潛在的危險,報警是諮詢師/老師在履行自己的工作,也保全自己;如果不報呢,是諮詢師/老師在努力保護孩子。
不報怎麼辦。不報案,老師就要付出更多,在邊緣上行走,一己之力去幫助這個孩子。也可能眼見著看見更多傷害,日日自責。
這世上事情鮮有絕對的正確。但是當一件壞事發生,就會帶來壞的結果,善良的人們要用很多退讓和付出,有時候也很難填平溝壑。
2.
我還記得十年前,在一個心理諮詢的工作坊上。有幾個工作坊的成員說,我們中國沒有“兒童虐待”,那是西方的概念。
我當時只是以為那幾個成員無知而已。現在想來覺得很悚然。一個人得出這個結論,要不然是全然地相信天下家庭都是善待孩子的,要不然就是覺得打罵都不過是家庭應有的正常現象。前者顯然太過於不可思議,而若其相信後者,那麼這個觀念之中,孩子不過是家庭的一個器皿罷了。可隨意打罵處置。
男人女人組建的家庭也一樣。當其中一個被打,或者被欺凌。若被看作不過是“家事”草草了之,那麼一個人不過是另一個人的附屬品,婚姻本來是個愛情的結果,卻變成一個為所欲為的黑洞。
3.
關於這個男星的事情。姑且不論事實真假,就現在網上傳播的那些故事和評論來看,還有個有意思的現象需要討論。
“男星打她,因為她7P。”
我一向覺得一個人成熟的標誌之一,就是知道網上看見故事基本都不可全信,至少你能看見的,都是被摻雜了180個人情感、被曲解過後傳播的故事,基本沒有可信的,尤其是特別超越你認知的事情。
但拋去這些緣由的真假,我們就假設這是真的吧,可是:
這不是在說家暴嗎?和女性的作風有啥關係?是說女性自己的“作風”不好,就活該被威脅、被打死?
8012年了,難道如果女性的“作風”不好,男性打她就是對的了?
每次圍觀事件,不能有事說事,總要用女性“個人檢點”的方式來羞辱她,是大惡。最不幸的是,總有人覺得這是女性活該。
更可惡的是,這次居然有人說,打得好??
4.
我看被打女生視頻的時候,也會忍不住冒出來這些想法:
你為什麼不跑呢?
你為什麼不離開他呢?
你為什麼要和他在一起呢?
不止是這一次。在很多的案例上,乍聽之下我都會冒出這些念頭來:為什麼這個事情發生在你身上呢?你為什麼那麼不小心?
這時候這麼想不免會被貼上“Victim Blame”的標籤。但讓我們從貼標籤的想法中出來一些,姑且把它看做人們此時善意的探尋。
那我來回答這些問題。因為跑不掉呀。因為除去身體、空間,在親密關係中,包含家庭關係、伴侶關係之中,兩個人之間還有心理上的關係。糟糕的關係之中充滿了無力感、被脅迫感、被折磨的感覺。
如果現在的傷害仍舊可控,受害者往往不敢冒險去嘗試其他的方式,萬一更糟糕呢。誰說變化一定會變得更好?而被困在一個糟糕的關係之中而沒有求救或作出改變,這本身就給受害者帶來大量的羞恥感。
你我被放在同樣的情境下,也很難作出更好的決定。
5.
其實“家暴”是個相當廣義的族群,它包含大量的“控制”:無論是身體上的、性上的、或者是心理上的。讓你覺得恐懼、羞辱或者把你從你的朋友家人之中隔離開來。
當然,言語上的暴力也是暴力。而那是更隱蔽、更看不見、但更普遍的傷害。
結尾之時,我想說句題外話。當一件壞事發生的時候,我們總是幻想通過我們的努力,使得壞事變成好事。但實際上,偏執帶來偏執,惡意常吸引惡意。人們總是要用、也只能用另一種極端去對抗一種極端;用偏執來抵抗惡意。所以即便其中善意的發問和探索,也要在眾人的憤怒中被熊熊燒烤。
希望傷人的父母、傷人的伴侶,他們的行為都能得到應有的懲戒;希望他們的心理能夠被治療。也希望8012的網友們,心中多一些愛啊(我的媽呀)。
愛自己人,也愛那些受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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