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這一路走來,致敬創業,唾棄資本,不應該再是祕密!

外國友人“共享經濟”觀點的提出,國內環境為共享發展提供了溼潤的土壤,共享汽車、單車、充電寶,雨傘、紙巾、馬紮、男女朋友、避孕套......沒有你做不到的共享,只有你想不到的“項目”。

共享單車這一路走來,致敬創業,唾棄資本,不應該再是秘密!

共享總體來看劃分為三個階段:

15年之前的共享:閒魚,58等為代表個人閒置物藉助第三方平臺或線下見面交易,雙方約定俗成,達到一方節約了金錢,一方得到了實惠物品目的,模式是C2C(既然個人對個人)。

15-17後,從12年滴滴出現(不算uber)將家庭閒置車輛合理利用,雙方藉助平臺約定各自獲取的價值,再後融資快速發展,順勢各式單車出現;後變種為各種“無人便利”以及各種社交電商。此階段的代表滴滴、ofo、膜拜、街電、拼多多等,此時模式是B2C(既企業對個人,公司統一採購租賃產品滿足個人需求)

17年後,資本預冷,共享經濟發生概念性轉換,社群社交化出現,此時的代表還在拼命燒錢。模式是S2B2C既第三方整合閒置資源,附加服務,滿足個人的需求)

這裡,不管哪個階段的共享,總體來說優勢是十分明顯的,最直觀的就是共享雙方達成了一直目標,省錢,不浪費資源,合理重複利用產品。

共享單車這一路走來,致敬創業,唾棄資本,不應該再是秘密!

但是,我們必須要知道共享背後其實是無情資本,快速圈錢收割的過程。

舉例吧,更明顯點。

我們以前看香港電影,都知道當鋪這個地方,小混混跑路的時候動不動就去當鋪抵押點東西換錢。比如我有一塊價值5萬元的勞力士,我現在缺錢了,我拿這塊勞力士去當鋪做抵押,那麼我可以貸出3萬元,這個抵押率就是60%,對於當鋪來說是比較合理的。無論我去不去贖回,當鋪都不會損失錢,穩賺的買賣。

現在某共享小車公司有一輛價值200元的小車,它放在路口,給用戶用,但是需要收200元押金,其實就相當於他把小車抵押給你了,但是這個抵押率是100%嗎?當然不是,一輛小車,可以抵押給你,也可以抵押給張三李四王二麻子,誰來掃一掃都是這倆小車,如果有十個用戶通過這倆小車註冊並繳了押金了,公司就相當於用一輛價值200元的小車抵押到了2000元。抵押率是1000%,這是什麼概念?暴利啊,稍微有一些經濟常識的朋友都能看出看,共享小車已經不是一個單純的服務用商品,而是金融產品了。

假設有1000萬用戶,一個人繳了200元押金,加在一起就是20億元。這已經快趕上很多小銀行的營業點了。這20億元隨便買個5%的理財產品,一年利息也有1億元了。面對這種誘惑,共享小車公司有必要去反反覆覆的維護舊車,修理舊車嗎?根本沒必要。他只要源源不斷的生產新車,把新車鋪天蓋地的放到任何人類能夠看到的視野範圍之內就行了,你只要註冊了,繳了押金,他的目的就達到了。

我們都知道,公共場所是不能搞經營的,你能在馬路邊上支個攤子賣菜嗎?不能吧。你能在電線杆子上貼廣告嗎?也不能吧。但是共享小車做到了,他打著為公眾服務的口號,滿大街的投放他的產品。而且是明顯的超量投放,很多廢品站一堆堆的廢銅爛鐵破車,我們總會懷疑,到底是不是中國人素質不行?其實不是,大家都上當了,為啥廢銅爛鐵那麼多?本質上就是小車公司完全沒有節制的不斷的投放,一邊投放,一邊不處理舊車,也不去維護,因為他的初衷就不是說服務大眾最後1公里,而是要你看到他的小車,註冊並且繳押金,這才是他的初衷。

只要小車公司的押金池保持一個穩定的比率,他就永遠擁有著這樣一大筆資金。小車公司是不會在意是不是真的需要那麼多小車,對公司來說,小車是越多越好。前面大家也都說了,小車幾乎就是在免費騎,那錢都不夠修車的。那麼問題就來了,小車錢連修車都不夠,那共享小車公司那麼多員工,高管。他們的工資獎金都是哪裡來的呢?他們的廣告錢,往海外推的推廣費哪裡來的呢?他們有沒有動這個押金池裡的錢呢?我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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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他們沒有動過用戶的押金錢,那麼他們拿這筆錢去做什麼了呢?去買銀行理財產品了嗎?還是去炒股了呢?還是去買了什麼比特幣之類的?誰知道呢?反正我不知道。如果賺錢了還好說,退了押金他們賺多少都是自己的,但是最近兩年投機市場這麼差,基本是買什麼什麼虧,他們如果拿著這筆押金虧損了呢?從哪裡貼錢賠給用戶呢?

如果用戶不問,當然他們不會主動告訴你。大家只要不去贖回押金,你也不知道這個錢到底是賺了還是虧了,小車公司還能繼續這麼玩下去。大家當無事發生。但是隻要有一些人警覺了,發現這裡面有貓膩了,開始贖回押金,就會產生多米諾骨牌效應,發生擠兌……後面的事,比如欠兩年,膜拜創始人被X億出局,前幾天ofo大樓排隊退押金大家都清楚了。

任何事情,一定沒有你表面看到的那麼簡單。都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但是蛋上的裂縫,肯定也不是蒼蠅叮出來的。就是這麼回事。

再想想,你交幾十上百押金,充電1小時1-2塊15封頂的充電寶,大概3-4天忘記歸還,想起歸還時候,提示您需要支付15*X天的費用,天呀,夠我買一個充電寶了啊(更何況廠家採購成本有多少,同一個充電寶不是你一個人交押金而已)

再如果前幾天那個地方共享雨傘,9塊9成本,押金30-40,忘記歸還直接不還了,真是好生意比直接賣傘更賺錢。

......。

共享單車這一路走來,致敬創業,唾棄資本,不應該再是秘密!

當然,站在創業者角度來看,更應該看到創始人初衷,只要是真正為民謀福利就是值得尊重的,資本扶持也無可厚非,沒有走過別人的路就不應該在邊上指手畫腳,他們為了夢想也很辛苦。

批判性尊重共享項目,致敬實幹主義創業者,也是我們看官們應該抱有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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