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強河(湖)長暗訪和巡河,省級河長湖長每年巡河不少於1次

我省加强河(湖)长暗访和巡河,省级河长湖长每年巡河不少于1次

◎ 暗訪每年一般不少於2次,可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增加暗訪頻次

◎ 省級河長湖長每年巡河不少於一次,市級每半年巡河不少於一次,縣級每季度巡河不少於一次,對問題較多的河湖,加大巡查頻次

我省加强河(湖)长暗访和巡河,省级河长湖长每年巡河不少于1次

為加大河長湖長巡河工作力度,規範化、制度化、常態化推進暗訪和巡河工作,推進河湖長制落地見效,經省級總河長同意,近日,省河長辦印發《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省級暗訪工作制度(試行)》和《關於進一步加強河(湖)長巡河工作的指導意見》。

據瞭解,暗訪工作由省河長辦和省級河長會議成員單位共同開展,每年一般不少於2次,針對專項任務或重大問題,可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增加暗訪頻次。

暗訪工作內容主要包括黨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河湖長制六大任務落實情況,專項行動開展情況、河湖日常管護做法及成效,各級河湖長和河長辦履職盡責情況等。同時規範了暗訪工作程序,對組織人員培訓、現場檢查、提交報告、意見反饋、跟蹤督辦整改等過程提出具體要求,確保暗訪工作有過程、有質量、有結果,做到依法、合規、客觀、公正。

《巡河指導意見》要求,各級河長湖長要加大對責任河湖的巡河力度,省級河長湖長每年巡河不少於一次,市級每半年巡河不少於一次,縣級每季度巡河不少於一次

,對問題較多的河湖,要結合實際需要,加大巡查頻次。各級河長湖長要堅持問題導向,以亂排、亂佔、亂採、亂堆、亂建等突出問題為重點,以督查上級安排的各項重點任務落實情況為重點,對責任河湖進行全面巡查,發現問題應及時協調解決,按照規定程序處理。對巡河履職不到位、工作成效不顯著的,由上級河湖長進行約談,情節較重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紀依規給予相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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