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東涉險過關,章澤天卻因他出軌而被罵慘

劉強東涉險過關,章澤天卻因他出軌而被罵慘


01


異常敏感的劉強東案子,終於落下了帷幕。

美國方面宣佈,決定不以性侵罪名起訴劉強東。

劉老闆的律師JILL Brisbois女士也就案件發表了聲明:房間發生的一切為雙方自願行為,不存在性侵。

劉強東涉險過關,章澤天卻因他出軌而被罵慘

劉老闆也在個人微博發表聲明,其中第三段是對妻子的道歉,間接的承認了自己的“出軌”。

劉強東涉險過關,章澤天卻因他出軌而被罵慘


02



我對這件事情並未太過關注,一是離我等“升斗小民”太遠,僅僅是作為“吃瓜群眾”茶餘飯後的談資;二是相信是非曲直自由定論,在沒有證據、事情沒有定論的情況下“不敢”瞎叨叨。

之所以寫下這篇文章,完全是被一些腌臢的評論給噁心到了。

雖然我並未特意關注這件事情,但是微博、朋友圈的強大還是讓我及時知道了這件事情。我習慣性地翻看微博下面的評論,被一些網友的評論給震驚了。

從這段婚姻的開始,章澤天就一直被爭論不休,她愛的到底是愛情,還是那個無比龐大的商業帝國。

無論事實如何,章澤天都是這件事情的受害者,但是這幾個月一直有髒水潑到了她的身上,而潑髒水的人並不在少數。下面的這個評論居然有2萬多人點贊,我除了震驚沒有第二種反應。

劉強東涉險過關,章澤天卻因他出軌而被罵慘

甚至有無恥之徒留下這樣的言論,更讓人震驚的居然有1300餘人點贊,那些人臉不紅嗎。

劉強東涉險過關,章澤天卻因他出軌而被罵慘

下面的言論更是不堪,讓我差點“眼瞎”。

劉強東涉險過關,章澤天卻因他出軌而被罵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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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強東涉險過關,章澤天卻因他出軌而被罵慘

這似乎成為了一場“盛宴”。



03


劉強東的事件並不是特例!網絡暴力由來已久。

李小璐事件之後,賈乃亮的微博被“圍攻了”,他不得不發微博求饒:不要逼我和璐璐離婚。他說:“走到現在,我唯一還能做的就是懇請大家,能否給我曾經信仰過的愛情,在我生命中最神聖的婚姻,原本想過的一個浪漫且有煙火氣的人生,留一點餘地,

無論未來我們的路該如何,請讓我們自己處理,也懇求大家不要再傷害我的家人,我相信雨過總會有天晴!”圖

馬伊琍飾演《我的前半生》時已經距離文章事件幾年了,網絡依然沒有放過她。

就像電影《搜索》中一樣,“黑”你沒有理由,你說什麼都不信。面對這人性的惡,高圓圓飾演的女主只有縱身一跳。

2016年9月16日,喬任梁在上海身亡,年僅28歲。網絡暴力讓他患上嚴重的抑鬱症,他離去後,一些人還用一些腌臢的字眼揣測他。陳喬恩、趙麗穎因為沒有第一時間發微博紀念喬而被罵慘:“滾出娛樂圈”“不得好死”……

趙麗穎說:“這是我特別好的一個朋友,沒有發微博,是我不想通過微博的方式告訴大家我的心情……”

10月15日,一條“為生命接力”的消息刷爆了朋友圈,北師大實驗中學初二的小宇澤因意外事故病情危急,計劃於16日上午從內蒙古人民醫院轉運至北京天壇醫院,懇請周圍車輛有序避讓。路上,內蒙、河北、北京三省市警方聯合為車隊護航,打通生命通道。即使如此,依然有部分人質疑孩子是不是“二代”,不然怎麼會有這麼大的能量。

即使小宇澤的家庭有背景又如何,這怎麼算都是一件善事。

薩特說的一點沒錯:“他人即地域”。


04



人言可畏,眾口鑠金!

八十多年前,1935年阮玲玉自殺,“人言可畏”"發見於她的遺書中。 魯迅得知阮玲玉自殺的消息後,懷著悲憤的心情寫下了《論"人言可畏"》一文抨擊當時的小報記者。

那些鍵盤俠自承: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確實非常重要,個人甚至認為這是最重要的天賦人權,沒有之一。

語言是我們每個人日常交流的最重要手段,如果不讓我們每個人說話,很難想象那會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世界。對於一個社會而言,如果沒有言論自由,人們因為不敢,而不能說真話,那麼必然導致虛偽的橫行無忌,那麼社會誠信的缺失會是必然的結果。對於一個國家而言,如果沒有言論自由,連說真話都不能,那麼民主也不過是自欺欺人。

從英國哲學家休謨的三段論來看,當你用邏輯的方法來進行價值命題的推斷時,其前提中也必然包括價值命題,而不可能包含事實命題,而價值命題都是主觀的,因而不可能絕對正確或者絕對錯誤,既然沒有一種言論是絕對正確或者錯誤,那麼便不能用你的言論來壓制我的言論。

既然不可能有絕對正確的言論,那麼一個言論總會有其積極正確的一面,而發現這合理的部分就自然不能壓制其言論;即使某種言論是完全錯誤的,但這種言論也不是沒有一點價值,在認識和證明這一言論錯誤的過程中起碼有助於我們認識正確的言論。

言論自由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是人類的天性決定了很難寬容或者說容忍和自己不同的觀點,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是對的,認為別人是在胡說八道,在不能說服對方的情況下,很自然的便用其他諸如暴力、權力、甚至從肉體上消滅不同意見者,這種事例在本文開頭已經列舉了很多,在此不一一贅述。而從此可以看出,我們需要言論自己,也需要獲得言論自由的保護。

任何自由都不可能是絕對的自由,都會有其邊界,會受到限制,言論自由作為自由的一種必然會有其邊界,言論自由必然也會受到相應的限制,這毋庸置疑。前文中的那些悲劇都是“鍵盤俠”濫用言論自由的惡果。

行為可以造成直接的傷害,比如造成他人受傷、死亡、或者財產等直接的不可回溯的損失,但是言論一般不會造成直接的,不可挽回的損害。即便我的言論可能損害了你的名譽,但是你完全可以通過發表申明、辯論等方式澄清和挽回。

前文說過言論自由又異常重要,因此對言論自由的限制需要謹慎、謹慎、再謹慎。言論自由的例外條件或者說限制,必須是為了社會的公共利益,當然這其中包括他人的自由。這依然很抽象,那些造成危害的言論,比如淫穢色情、宣揚犯罪、挑動民族仇恨的言論自然要加以控制或者制裁,這些都損害了社會的公共利益,自然不受言論自由的保護。

人格尊嚴和自由是每個人的權利,其個人隱私應該受到保護,因此侵犯他人隱私的言論不受言論自由的保護。

例如前兩年針對人大校友雷洋事件,網友大多是根據雷洋妻子在網絡上發佈的信息來進行判斷、推斷,從而懷疑警方的說法存在疑問,這是合理的表達言論,應是言論自由的應有之義。但是如果網友直接說辦事警察死全家等侮辱性語言,甚至是人肉辦事警察甚至公佈其隱私,那麼必然不是言論自由的應有之義。

針對陝西榆林孕婦跳樓事件。首先,醫院方在網絡上公佈了視屏,個人認為這侵犯了患者及其家屬的隱私,醫院或者其他機構的監控攝像自然有其存在的理由,比如當孕婦家屬通過法律途徑而狀告醫院時,醫院自然可以向法院或者警方提供監控視頻而自證清白。普通的網友根據雙方提供的信息而做出自己的判斷並表達出來,這是言論自由的表現,也沒有侵犯到雙方的權利,但是如果評價時涉及侮辱,或者乾脆去人肉雙方當事人的信息並公佈,甚至打電話謾罵當事人,這自然不是言論自由的內容。

針對“劉強東”事件,網友根據已知的信息來表達自己的觀點,比如說當事人是否應該受到法律制裁,京東的股價是否會大跌,這是言論自由的表現。但是如文章開頭那樣對章澤天進行諷刺甚至是謾罵則侵犯了章澤天的隱私,絕不是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是個好東西,不要濫用,不然就會成為“網絡暴民”殺人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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