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社保新規:斷繳一次,購房、積分落戶等資格將立即清零!

2019社保新规:断缴一次,购房、积分落户等资格将立即清零!

發佈:濟南中院新聞中心

社保斷繳,哪些清零?哪些不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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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社保新規全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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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徵管力度空前,不繳社保違法

2019年社保歸稅務局統一徵管,象徵著社保徵管力度加大。而後社保黑名單制度的建立,更是讓社保徵管力度更上了一個臺階,不依法繳納社保,將會受到聯合懲戒。

2019社保新规:断缴一次,购房、积分落户等资格将立即清零!

二、社保轉移接續變得更簡單

簡化了社保轉移接續手續,減少了社保經辦需要的證明,實現了社保信息共享,方便了我們老百姓。

三、國企出10%的股權,發社保福利

為了充分讓老百姓享受國有企業發展的成果。國務院印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截止目前三家試點國有企業已劃轉資金超200億,後期將持續劃轉中央和地方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10%的股權充實社保基金。社保紅利將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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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斷繳,哪些清零?哪些不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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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社保已經成為繼房子、教育之後的第三大剛需了,除老了能要養老,病了能治療外,現實中許多事情都跟社保掛鉤。

那如果我們的社保斷繳了,會像傳言說的那樣,全部資格清零嗎?

其實部分資格會被清零,但重新繳納達到一定時間後就能恢復資格,但有些資格,比如對於職工養老/醫療的繳納年限都是累計計算的,中斷前後繳納過的都算,不存在清零或作廢。具體是如何區分的呢?一圖帶你看明白~

2019社保新规:断缴一次,购房、积分落户等资格将立即清零!

很多福利待遇的享受和社保繳納的連續性及繳納年限都有關,雖然我們知道社保連續的重要性,斷繳之後都會進行補繳,但顯然補繳並不是那麼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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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圖看清社保補繳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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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社保新规:断缴一次,购房、积分落户等资格将立即清零!

社保繳納的連續性還是很重要的,如果斷繳一不小心就會讓我們原本可享受的權益無法恢復,為了我們日後的利益,一定要及時把握最新的社保信息哦!

小編還要提醒一下大家,社保最好不要斷繳,為什麼?社保一旦斷了真的很麻煩,因為它是跟很多政策直接掛鉤的!

首先,是醫療保險

女性交夠20年、男性交夠25年,退休了才能享受終身。醫療保險自停交之日起有3個月緩衝期,如果超過了這個期限,連續繳交年限要重新計算。此外,醫療保險一般可以中斷3次,否則也要重新累計繳交年限。中斷期間不享受醫療報銷等一切醫保待遇。

其次,是養老保險

根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養老保險交滿15年後,退休了才能享受終身。一般來說,這15年是累計計算的,中間要是斷了,續上就好,但是退休待遇會有所影響。

就拿養老保險來說,雖說只要繳滿15年就可以享受退休待遇,但是待遇的品質卻會打上折扣。按照規定,15年的年限只是職工退休後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前提條件,間斷繳費幾年,基礎養老保險金的計發比例就會少幾個百分點,退休後享受的待遇自然也會下降。

至於失業和生育險,只要在用之前交夠一年就行,工傷險則是即交即用。

之前積攢的買房資格“清零”

如今,全國不少地方都將樓市調控提上議事日程。尤其是非本地戶籍想在當地買房,需要先繳足社保。

北京:非北京市戶籍居民購房者,需社保或者(個人所得)納稅繳滿5年;

上海:非上海戶籍居民家庭購房者,需自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保滿五年及以上,不能中斷,一次性補繳的不予承認;

深圳:非深圳戶籍居民購房,社保需繳納滿3年(37個月)且中間無間斷;

以北京為例,所謂的繳滿5年是指在買房的當月往前推移5年,必須是連續繳納,中間斷了就需要重新開始計算連續繳納時間。

買車資格會“清零”

不只是買房,買車搖號也跟社保繳納大有關係。同樣以北京和上海為例:

北京:非北京戶籍人員參與購車搖號需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或者持有北京市有效暫住證且連續五年(含)以上在北京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

上海:非上海市戶籍人員參加車牌競拍的前提條件是,持上海市居住證且自申請之日前已在上海市連續繳納滿3年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這就意味著,在相關城市工作的人如有買車計劃,千萬別隨意中斷繳納社保。

落戶資格會“清零”

2016年8月11日發佈的《北京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試行)》中明確,申請人申請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①持有本市居住證;②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③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④無刑事犯罪記錄。

上海落戶也有對社保連續繳納年限的要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需按規定參加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最近連續3年在上海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高於上海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可以優先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醫保斷繳3個月,連續繳費年限重新計算

你知道嗎?在你中斷繳納醫療保險期間,不能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中斷醫療保險繳費,不僅會影響你全部的繳費年限,中斷繳費還有可能會造成你不足累計年限的要求,無法按期享受醫保福利。

不過,醫療保險自停繳之日起有3個月緩衝期,如果超過了這個期限,連續繳費年限開始重新計算。所以,大家一定要關心自己醫保停繳的時間,一定不能超過3個月。網上有人稱:醫保斷繳3個月會清零。其實真相是醫保連續繳費年限會重新計算,但個人醫保賬戶是不會清零的。醫保斷了,醫保待遇從下個月起就停了,重新交還是可以報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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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入稅,9種行為列入嚴重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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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29日,28部委聯合簽署了《關於對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有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下稱“備忘錄”),對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有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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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種懲戒措施,讓失信者寸步難行

備忘錄共明確了32條懲戒措施,讓社保領域的失信單位和個人寸步難行:

一旦成了失信企業,將成為重點監督對象,並在財政補貼和資金支持,優惠政策支持,政府採購,政府項目合作,融資授信,保險購買,企業認證,評選表彰,土地供應,招標投標,乃至重組上市等方方面面受到限制或禁止。

毫不誇張的說,進入了社保嚴重失信懲戒名單,企業將在經營發展中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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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入稅,這5種籌劃社保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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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目前不繳、少繳社保已經成為好多企業特別是私營企業的“潛規則”,因此今年社保入稅,對於一直合規據實申報社保的企業並沒有大的影響,但是對於一些不規範的私企來講,確實可能不是一個“好消息”!

資深的HR和財務都知道,企業職工繳費基數申報,是按照職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據實申報。

新手們請注意,“本人月平均工資”的統計,是本人上年度也就是2018年度,月應發工資的平均數。應發工資,不是工資組成中的某一部分工資,是按照工資總額(國家統計局1號令)計算的。包含:

◆計時工資

◆計件工資

◆獎金

◆津貼和補貼

◆加班加點工資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以下申報方法都是錯誤的,違法!

×按所謂的“基本”工資或者部分工資申報(實際職工工資總額還有其他項)

×按最低工資標準申報(實際職工工資高於最低工資的情況下)

×按上年度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申報(實際職工工資高於上年度社保最低繳費基數)

好多財務人員想方設法來對社保進行“納稅籌劃”,在此鄭重地提醒各位財務小夥伴:以下5種籌劃社保的方式不可取!

不可取方式一

公司發放員工的工資為8000元。通過公司賬面發放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過一些收入不入賬的私人賬戶資金來支付。

提醒:對於收入不入賬的頻繁交易的私人賬戶早已經納入了大數據監控。

不可取方式二

公司發放員工的工資為8000元。通過公司賬面發放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過讓職工到處找費用票、甚至明示或者幫著員工統一買票來頂抵工資,從而少繳個稅與社保。

提醒:對於虛開虛抵發票、費用變動異常的情況早已經納入了稅局的電子眼。

不可取方式三

公司發放員工的工資為8000元。通過公司賬面發放工資薪金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過員工去稅局虛開勞務費發票頂抵工資,從而少繳個稅與社保。

提醒:對於同一個公司的同一員工,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不能並存。

不可取方式四

公司發放員工的工資為8000元。通過公司賬面發放工資薪金3000元,另外5000元屬於不交社保的職工生活困難補助。

提醒:免徵個稅與社保的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是任職單位向員工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即由於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任職單位給該員工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只有符合規定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才可以在計算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時應予剔除。

不可取方式五

公司發放員工的工資為8000元,直接按勞務費發放。

提醒:只要臨時工與企業存在實際僱傭關係簽訂了勞動合同,同時參加單位的考勤、服從單位的規章制度管理,那麼臨時工與正式員工一樣,應享受同等待遇,都需要申報個稅與社保。

不按規定進行繳費基數申報,企業風險大大的,職工損失多多的。為啥呢?

社保繳費基數的準確性直接關係到參保人員的社保待遇狀況。瞞報、漏報、少報社保繳費基數,將降低參保人員享受待遇水平,損害參保人員社保權益。因此,參保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如實申報社保繳費基數,認真落實參保職工簽字確認及公示制度,保證社保繳費基數申報工作公開、透明、真實。參保單位未按規定申報繳費基數的,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予以處理。

所以呢,企業職工社保繳費基數申報,請一定要合法、合規、不碰紅線。

2019年,這6種人不用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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