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海港區調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政策

海港區教育和體育局

關於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階段

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局屬各中小學:

為貫徹落實義務教育就近入學政策,進一步規範全區中小學招生秩序,推進陽光招生,促進教育公平,保障符合規定條件的隨遷子女在海港區接受義務教育,按照《國務院關於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河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試行)》的要求,現就規範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海港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2019年秋季招生入學,除符合《海港區教育局關於調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政策的通知》規定的購房年限等條件外,還需確保學生及其監護人(父母至少一人)戶籍所在地與房產地址(即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購房合同及繳費發票登記地址)一致,且戶籍遷入時間在2019年4月30日(含)前。2020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學生及其監護人戶籍遷入時間需在一年以上(截至當年8月31日,含當日),2021年需落戶兩年以上,2022年及以後需落戶三年以上。

如學生及其監護人戶籍在海港區範圍內,但與房產地址不一致,或戶口遷入時間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則招生順序調整至第二批次(具體入學批次以當年招生入學文件為準)。

二、非海港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根據《河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試行)》《秦皇島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相關要求,落實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自2019年秋季招生入學起,非海港區戶籍學生入學,需滿足以下要求:

(一)學生及父母雙方在海港區範圍內的有效居住證,居住登記憑證不再作為外地戶籍隨遷子女在海港區入學的依據;

(二)居住證與報名時提供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購房合同及繳費發票、租賃備案登記證、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地址一致;

(三)2019年秋季入學,居住證取得時間需在8月25日(含)前,自2020年秋季招生入學起,居住證取得時間需在入學當年5月31日(含)前。

在滿足以上必備條件基礎上,教育部門根據學生及監護人住房情況,依據“三個優先”原則有序確定入學對象,即在同等條件下,在海港區擁有自有住房的優先安排(以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購房合同及繳費發票為準),按規定繳納城市社會保險的優先安排,居住時間長的優先安排(以居住證取得時間為準)。

本市撫寧區、山海關區、北戴河區、開發區、北戴河新區戶籍學生,不符合在海港區辦理居住證的相關要求,原則上應在戶籍所在地就學。如在海港區申請入學,同等住房條件下,可在居住證持有人對應批次之後進行調劑。

具體錄取順序由各學校在招生期間根據招生方案和報名情況確定。

三、其他說明:

(一)招生期間,學生監護人應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證件到學校報名,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如期辦理報名手續,須由其監護人或其他親屬在招生期間持有關證明向學校申請延期,延期期限不超過兩週。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名手續且未提出延期申請的,如學校學位不足,可在正式開學前由教育部門調劑入學,非海港區戶籍學生調劑不成的,不再安排入學。

(二)需要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原則上應在學期末或新學期開學一個月內向學校提出申請。平均班容量不足55人的年級可以接收學生轉入,平均班容量超過55人(含)的年級不再接收學生轉入。

本通知自文件發佈之日起施行,此前下發的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有關文件,與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為準。

本通知內容由海港區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秦皇島市海港區教育和體育局

2019年2月2日

特別提示:

關於本次招生入學政策調整,如有疑問,可以撥打海港區教育和體育局基礎教育科電話(0335-3554819)進一步諮詢。

政策解讀:

這次政策調整的背景及原因是什麼?

答:本次規範招生入學政策有兩個

重點,一是對於海港區戶籍生源入學,要求房戶一致,並對落戶時間作出了具體規定;二是對於非海港區戶籍隨遷子女在海港區入學,明確了要以居住證作為入學的主要依據。

《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明確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省、市教育主管部門也要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數量等情況劃定招生範圍,設置招生計劃,有序確定入學對象。因此,戶籍是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中十分重要的關鍵因素,國內絕大多數城市都對生源戶籍和落戶時間有明確規定。以往海港區招生僅要求具備海港區戶籍即可,導致招生計劃被打亂、各校生源不均衡等問題。隨著城區人口的不斷增長,該問題越來越突出,擾亂了招生秩序。因此,教育部門經過摸底調查、調研論證,進一步明確了戶籍要求和落戶時間。

另一方面,關於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接受義務教育問題,《河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試行)》第二十一條規定,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義務教育服務,省、市教育主管部門要求各地“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保障符合規定條件的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接受義務教育。因此,為保障居住證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教體局與公安部門協調溝通,制定了相關政策,進一步規範招生秩序。

落戶時間如何規定?

答:和之前的購房年限政策類似,我區對於入學落戶也設置了合理的過渡期。在確保戶籍所在地和實際居住地(以監護人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購房合同和繳費發票為準)一致的前提下,2019年入學,學生及其監護人(父母至少一人)戶籍遷入時間在2019年4月30日(含)前,2020年入學要求落戶需在一年以上(截至當年8月31日,含當日),2021年入學需落戶兩年以上,2022年及以後入學需落戶三年以上。

不滿足落戶年限要求,或者戶口在海港區但沒落戶到實際居住地,入學應該怎麼辦?

答:通知規定,如學生及其監護人戶籍在海港區範圍內,但與房產地址不一致,或戶口遷入時間不符合相關要求的,則招生順序調整至第二批次。需要說明的是,每所學校都要按照海港區教育和體育局制定的招生政策,有序確定入學對象,依次錄取報名學生。如果報名的學生數超過了學校的招生計劃,那麼超出部分將由區教育和體育局統一協調到其他相對就近且有學位的學校入學。由於各學校容納能力、報名情況不同,最終錄取到的批次和類別也會有所不同。比如,可能某些生源較多的學校只能招收到第一或第二批次某一類別的學生,而有些學校能夠接收四個批次所有報名學生。

依據老人(即學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產報名入學是否需要滿足落戶的要求?

答:需要。如用老人的房產報名,需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學生監護人(即孩子的父母)以及孩子本人在海港區確實沒有住房,且能夠提供房產部門出具的三個人無房證明;

2.學生及其監護人(父母雙方)常年與老人同住,且三代同戶、房戶一致;

3.購房和落戶需滿足通知中的時限要求。

外地戶籍隨遷子女入學,用“居住登記憑證”是否可以報名?

答:不可以。按照《河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試行)》的相關要求,居住登記憑證不作為外地戶籍隨遷子女在海港區入學的依據。

居住證取得時間有具體要求嗎?

答:2019年秋季入學,居住證取得時間需在8月25日(含)前,自2020年秋季招生入學起,居住證取得時間需在入學當年5月31日(含)前。需要特別提示的是,由於居住證辦理時間較長,建議有入學需求的隨遷子女家長諮詢流動人口管理部門,儘早辦理。

本市撫寧區、山海關區、北戴河區、開發區、北戴河新區戶籍的學生在海港區入學,同等住房條件指的是什麼?

答:同等住房條件主要指兩種情況,一是學生監護人在海港區擁有自有住房(以監護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購房合同和繳費發票為準);另一種情況指的是在海港區租房居住(以房屋租賃合同或租賃備案登記證為準)。同時,在入學過程中,以上五區由於不具備海港區居住證,入學批次將在符合居住證條件的相應批次之後進行調劑。

孩子入學報名的時候如果家裡有事情趕不回來怎麼辦?

答: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名手續,須由學生監護人或其他親屬在招生期間持有關證明向學校申請延期,延期期限不超過兩週。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名手續且未提出延期申請的,如學校學位不足,可在正式開學前由教育部門調劑入學。非海港區戶籍學生調劑不成的,不再安排入學。

孩子已經在別的地區上學,想轉到海港區學校來,可以轉嗎?

答:根據《河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修訂)》的規定,學生轉學可由父母或其它法定監護人根據就近入學原則,自行聯繫學校。需要說明的是,按照省、市關於消除義務教育大班額工作的相關要求,平均班容量在55人以上的年級不得再接收學生轉入。

來源:今日海港區 秦皇島電視臺今日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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