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公司存在銀行的藝術品離奇丟失 項目經理有的離職有的解僱

信托公司存在银行的艺术品离奇丢失 项目经理有的离职有的解雇

擔任信託計劃信託執行經理期間,發生保管的藝術品丟失事件!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信信託,原告方)稱,造成了200多萬元損失,於是解僱了其員工、信託執行經理楊傑(被告方)。雙方對簿公堂。

該案歷經一審、二審,終於在近期有了終審結果。1月20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開了終審判決書。

到底丟失的是什麼樣的藝術品,導致200萬元損失?

藝術品離奇丟失 中信信託解僱員工

中信信託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確認其解除與被告勞動關係合法,無需恢復與被告的勞動關係。

中信信託稱,被告楊傑在擔任“中信文道8號梵雲雅玩投資基金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下稱中信文道8號)的信託執行經理期間,發生保管的藝術品丟失事件,被告在該項目管理過程中存在嚴重失職,給原告造成200萬元的重大損失。

楊傑則辯稱,原告在公安機關未查明物品丟失的時間與原因,以及是否與被告有關聯的情況下解除與被告的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此事歷經北京市朝陽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結果都是:應予撤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原被告應恢復勞動關係。

二審判決:勞動關係已不具備繼續履行條件

中信信託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中信信託向楊傑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時,藝術品丟失事件雖已報警,但公安機關尚未查明丟失原因,根據中信信託提交的現有證據,不能明確認定楊傑在該項目中所應承擔的具體職責範圍,亦不能證明楊傑與藝術品丟失之間存在關聯性,且該項目組成員有三人,楊傑不是主要負責人。單川作為項目組的主要負責人在藝術品丟失後自行離職,公司未對其進行問責處罰。該院認定中信信託與楊傑解除勞動關係構成違法解除。但從雙方二審期間提交的新證據、庭審情況以及本案的特殊性來看,該院認為勞動合同已經不具有繼續履行的條件。理由如下:

1、本案涉及的“中信文道8號”信託計劃中的藝術品,通過在銀行租用保險箱的方式進行保管,在此過程中發生財產丟失事件,雖然此事件一直未能查明原因,但楊傑作為負責該項目的小組成員、信託執行經理、保險箱的開箱人之一,後期又是以楊傑個人名義租用保險箱進行保管,即便藝術品丟失並非楊傑所為,楊傑對財產的丟失也有難以推卸的責任。

2、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是基於相互信任,但現在雙方之間已失去相互信任基礎,矛盾頗深,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己失去相互信任的基礎條件,勢必會對中信信託的正常經營和人事結構產生重大影響,同時楊傑也無法順利正常開展工作。

綜合考慮到上述因素,雙方矛盾難以調和,已不具備履行條件,應確認雙方勞動合同已經不適合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解除後,楊傑可另行主張相關權利。

投資象牙、玉器等藝術品的信託產品 本金3000萬元

丟失的藝術品到底是什麼呢?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中信信託官網發現,中信文道•梵雲雅玩投資基金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是一款另類投資信託,本計劃的投資顧問為杭州梵雲雅集投資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是專業從事中國古代藝術品投資諮詢、推廣的機構。多年來一直與國內頂尖拍賣公司合作,組織多場古董珍玩拍賣。

具體到前述的中信文道8號,中信信託用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模式,以所募集資金根據投資顧問杭州梵雲雅集投資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的投資建議進行象牙、玉器、壽山石、紫檀、端硯等古代稀缺性材質雕刻藝術品交易;閒置資金可用於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基金等。

中信文道8號信託計劃信託本金為3000萬元,期限為2年,依據合同約定1年後本信託計劃可提前終止。該信託計劃於2013年7月5日成立並生效。信託執行經理為單川、劉萌、楊傑。

但一二審判決中均未提及具體是什麼藝術品丟失,不過能導致多達 200萬元損失的藝術品,也應該來歷不凡。

遇藝術品市場“寒冬” 拍賣難成交

根據中信文道8號信託事務管理報告(2013年第三季度),截至2013年9月30日,該信託計劃共持有古代稀缺性材質雕刻藝術品27件。全部藝術品均保管於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此次報告期間,信託專戶的資金收支情況顯示,2013年7月5日,由歸集戶轉入托管戶資金人民幣3000萬元,此後多次支出購買款等,截至2013年9月30日,信託賬戶餘額為人民幣205890.14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後每個季度中信信託均有發佈中信文道8號的信託事務管理報告,直到其官網顯示的最近一期停留在了2014年第四季度。這一期報告顯示,截至2014年12月31日,該信託計劃共持有古代稀缺性材質雕刻藝術品27件。其中19件藝術品委託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進行拍賣,但未能實現成交,公司預計於近日取回委拍藝術品並存入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保管庫;其餘8件藝術品現保管於該保管庫。

值得注意的是,中信信託在2014年第四季度信託事務管理報告中坦言,自2013年下半年開始,受中國宏觀經濟增速放緩等影響,藝術品市場呈現成交量及成交價格齊跌的現象。截至本報告期末,本信託計劃持有的藝術品未能按信託文件規定的賣出價格賣出。

中信信託回應:丟失物品系普通現代藝術品

關於該勞動爭議、藝術品丟失等事項,中信信託的信息披露事務聯繫人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在2012年前後藝術品市場比較紅火,之後這個市場一下子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至於案件中涉及的丟失的藝術品,上述中信信託人士表示是一個普通的現代藝術品,應該是玉器、玉石一類的藝術品,不是書畫類的,也不是大師作品。

該人士還表示,五年之前如果說到藝術品,大家可能還比較關注,但後來這個市場行情不景氣,也很少會有這方面的信託產品推出了。如今已經是過氣了,現在藝術品交易也不活躍,這個市場就沒法兒做了。

關於中信文道8號信託項目下的藝術品,該人士表示,信託產品期限是兩年,當時來說,丟失的已經丟失了,到期之後,其餘的藝術品也都是正常的,該交易就交易了。

此外,《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中信信託財富專線,對方客服人員表示,中信文道系列產品包括中信文道8號均早已處於終止狀態,此後公司也未再推出類似的產品。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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