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雷特會不會對飛行中的武直造成威脅?

軍武奇兵


對巴雷特打擊武裝直升機不要太寄予厚望,巴雷特

在戰場上並沒有對武裝直升機取得過像樣的戰果。巴雷特是一種可以精確射擊的大口徑反器材步槍,當然是可以打擊武裝直升機的,只不過戰果很少,估計比RPG火箭筒擊落的直升機還要少,主要原因是大口徑狙擊步槍的裝備數量較少。

巴雷特大量裝備美軍以及盟國的時間是在90年代以後,1990年,美軍開始全面裝備M82A1大口徑狙擊步槍,隨後在海灣戰爭中得到廣泛的應用,大口徑狙擊步槍也引起了各國軍隊的重視,在世界輕武器領域掀起了一場持久的大口徑狙擊步槍開發熱潮。在這之前,大口徑狙擊步槍只是在阿富汗得到過秘密應用。

在80年代的阿富汗戰爭期間,美國中央情報局成立了一個秘密辦公室,專門發展適合游擊戰和小規模戰鬥使用的新式武器。由於美國有大批武器射擊愛好者,特別是很多都曾在軍隊服役過,中情局尋找新式游擊戰武器的消息在他們內部消息網傳開以後,各色武器發明家紛紛上門,提供了很多奇奇怪怪的新型輕武器,例如改進型的巴雷特,榴彈發射器和新型地雷。

為了支援阿富汗游擊隊的戰鬥,美國人想了很多打擊蘇聯武裝直升機的戰術,包括為游擊隊配備英國吹管,美國紅眼睛和毒刺等西方的單兵肩扛式防空導彈,讓這些導彈埋伏在蘇聯機場附近,伏擊起降中呆頭呆腦的戰機,蘇聯空軍被迫發明了阿富汗式的垂直俯衝降落法。

在野戰的戰場對抗上,阿富汗游擊隊也不是毫無還手之力,游擊隊經常將中國造的54式12.7毫米高射機槍架在山頂上,居高臨下打擊在山谷裡低飛的蘇聯直升機。不過大口徑機槍還是太重了,例如54式12.7毫米高射機槍的戰鬥全重(帶彈箱)高達110公斤。機動性很差,於是美國專門為阿富汗戰場研製了M-82A2型巴雷特大口徑狙擊步槍,這支大狙採用肩扛式的無託設計,提供給阿富汗游擊隊,該槍可發射初速1100米/秒的鎢芯脫殼穿甲彈,用來打擊蘇軍的武裝直升機。

這種脫殼彈是當時國際上最先進的機槍穿甲彈,1975年由美國太平洋技術公司首先發明,是一種次口徑旋轉穩定穿甲彈,是在一公里距離上能打穿45度角傾斜的15毫米厚裝甲鋼板,這相當於蘇聯BMP1/2步兵戰車的前裝甲,這個穿甲能力,可以輕鬆打穿蘇聯米-24武裝直升機的裝甲。

此外,美國和歐洲國家在80年代還發展了12.5毫米的穿甲爆炸燃燒彈。這種多用途彈是一種高效能槍彈,集穿甲、爆炸殺傷和燃燒於一體。初速900米/秒,主要對付輕型裝甲車輛和飛機直升機,侵入目標後可殺傷人員和破壞裝備器材。是當時世界最先進的機槍彈。

有了輕便的巴雷特大狙,又有了高性能槍彈,就可以比較方便的打擊武裝直升機,只是武裝直升機的飛行速度都在200多米/秒以上,而巴雷特大狙的子彈初速大約900米~1100米/秒,打擊一公里航路捷徑的快速飛行的武裝直升機,子彈要飛行1秒鐘以上,射手要穩定瞄準,還要估算提前量。命中率會很低下。所以,在實戰中,巴雷特只適合在三四百米距離內打擊武裝直升機。


科羅廖夫


說的是巴雷特反器材狙擊步槍吧,型號反正也不是重點大家都有譜就不贅述了。這類武器如果單看彈丸數據,的確能夠對武裝直升機構成威脅,飛行中的直升機無疑更容易受到危險的損傷。反器材狙擊槍按照一貫的說法,是可以攻擊低空直升機的。

武裝直升機普遍帶有裝甲保護,一般20mm以下的武器很難對其造成大的傷害。反器材狙擊槍12.7mm口徑顯然還未夠班。巴雷特系列採用的是勃朗寧.50BMG彈,口徑12.7x99mm,藥瓶粗大得如同機關炮,與M2HB重機槍使用的是同一款。它可以輕易射穿武直的薄弱區,卻無法破壞關鍵部位的裝甲板,對聚碳酸酯的駕駛艙罩也破壞有限。

所以,僅靠單發的反器材槍彈很難有效殺傷武裝直升機,對方的防禦標準是防空導彈的破片傷害以及地面高射機槍、高射炮的射擊,反器材狙擊槍雖然厲害,想破開武裝直升機的防禦很難。也許連續的有效攢射能夠有幾率擊傷武直,或者迫使駕駛員改變戰術行為,但歸根結底巴雷特這種半自動武器打武裝直升機還是火力太弱。

航速和座標空間也是大問題。武裝直升機的飛行速度並不慢,阿帕奇巡航速度265-300公里/小時,雌鹿250公里/小時,卡52巡航速度310公里/小時。在一定距離外,讓狙擊手瞄準這樣速度的目標很不現實,反正這樣的提前量老王是不知道歸零後如何算起的。再說直升機可不比平地上慢吞吞的人和車輛,它們的機動完全是立體的,屁股一扭整個三個座標全變了,哪有那麼好打?

而且還有最重要的一個問題——射程。大多數反器材步槍對付直升機的戰術都是迫不得已,且範定了只能攻擊“低空懸停目標”,像M82A1這類反器材武器有效射程有限,而且即便是超優秀的狙擊手,也很難射擊到1公里外的移動目標。

武裝直升機可以輕易攻擊幾公里以外的對手,比如“阿帕奇”直升機上的

M230機炮,這門炮的30×173 mm彈藥與A-10攻擊機的GAU-8是一樣的。有效射程超過3000米,散佈小於1密位,1000米的距離上通過密度和麵殺傷足以讓狙擊手被撕成抹布。

何況機炮只是武直上最沒有效率的武器,如果使用了火箭彈或導彈,500-8000米內狙擊手別指望拿反器材槍對抗。近了會被直升機火力狂虐,遠了只能打空氣。遍佈對地傳感器的武直賊精賊精的,稍不注意很遠就會被發現。

以雌鹿直升機最慣用的UV-32-57火箭發射器為例,這東西打的就是S-5火箭彈,戰鬥部接近1.4公斤,飛行速度2馬赫,可撞炸亦可近炸,最大射程5000米,一個火箭巢能帶32枚,4個就是128枚,裝藥量與100mm榴彈炮差不多,如果全力開火,瞬時火力頂得上兩個炮團,收屍都沒地撿。

而且火箭彈的飛行也不像電視中那種毫無效率冒著白煙的“咻咻咻”,真實的火箭彈飛行速度2-2.5馬赫甚至更高,與一把AK-47的子彈速度差不多,每秒飛行速度差不多700米,2公里外的火箭彈襲擊眨兩下眼就能飛到頭頂,狙擊手拿反器材槍在這個時間頂多打出兩槍,概率還是靠蒙的。

所以,反器材槍只是在性能上構成理論上的打擊能力,卻很難在現實中真的威脅到武裝直升機。射程不夠、打擊能力有限、彈藥威力不足、火力也差了老遠,狙擊手的這種攻擊反而很容易遭致武裝直升機的警惕和報復,人家收拾一把反器材武器也就順手的事。


王司徒老百科


如果狙擊手拿著,肯定是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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