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吃雞”竟不知這是犯罪,被抓時他問“能告訴我我犯了什麼法嗎?”

“警察同志,能告訴我我犯了什麼法嗎?”看到突然出現的民警,犯罪嫌疑人彭某楷顯得一臉茫然。

近日,茂名警方成功破獲一起網絡販槍案,一條由境外發貨、國內組裝、網上買賣的犯罪鏈條由此被斬斷。警方分別在天津、河北、浙江、重慶、湖南、雲南、廣東、廣西等8個省(區)9個市,抓獲彭某楷等11名犯罪嫌疑人,繳獲氣步槍7支、各種子彈1020發及槍支配件一大批。

一條涉槍線索驚現網絡

2018年10月,茂名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一條涉槍線索:有人在網絡上進行非法買賣槍支活動,且涉案槍支數量較大。茂名警方對此高度重視,立即組織茂名市、茂南區兩級公安機關啟動聯動機制,抽調精幹力量成立專案組,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經偵查發現,該案件涉及多個省市,犯罪環節分佈在不同地區。

排查難,犯罪嫌疑人採用虛擬身份,且相互之間不認識;偵辦難,交易均通過網絡,利用物流寄遞,付款也是使用第三方支付平臺,給公安機關偵查辦案帶來嚴峻挑戰。

沉迷“吃雞”竟不知這是犯罪,被抓時他問“能告訴我我犯了什麼法嗎?”

人贓俱獲。

“代理商”為賺外快網上公然販槍

茂名警方充分運用“智慧新偵查”方式,依託已建立的打擊網絡販槍工作機制,對案件數據進行分析,最終鎖定微信名字為“水銀”的彭某楷的真實身份及生活規律。

經警方進一步偵查,彭某楷今年27歲,天津市薊州區人,大專學歷,在這起網絡販槍案件中,他的角色是“代理商”。其利用微信、QQ等社交軟件長期從事槍支銷售代理,低價買進高價賣出,從中賺取差價,利用網絡支付轉賬,但不經手貨物。民警順線追蹤嫌疑人彭某楷的上下線人員,逐步摸清了一個涉及天津、河北、浙江、重慶、湖南、雲南、廣東、廣西等8個省(區)9個市的網絡販槍團伙結構。

掌握案情後,茂名警方立即對嫌疑對象進行收網。11月19日,茂名警方從茂名市、茂南區兩級公安機關抽調34人警力組成11個抓捕組分赴天津、河北、浙江、重慶、湖南、雲南、廣東、廣西展開統一收網抓捕行動。

熱衷“吃雞”不知網絡販槍屬犯罪

2018年11月21日中午,彭某楷跟往常一樣,中午下班吃完午飯,正準備到車上拿包煙,還沒來得及打開車門就被茂南警方抓獲。民警在彭某楷家中搜查出其收藏的氣動手槍1把、鋼珠1公斤、二氧化碳小氣瓶10瓶、氣閥若干。

彭某楷家境寬裕,有房有車,還有一份安穩的工作,但其從小就對槍支有著強烈興趣,經常瀏覽槍支網站,平日裡也喜歡玩“吃雞”槍戰遊戲,對遊戲中各類槍支的性能和結構越發感興趣。一次在QQ群上看到有個賣氣槍配件的人招代理,他覺得這是一條能夠快速賺錢的捷徑,就主動聯繫加入,成為一名中介。

“當有生意找上門時,彭某楷與購買槍支配件的買家聯繫,談妥價錢收到貨款後,轉付貨款給上家,並提供物流信息讓上家發貨,自己則從中賺取幾十到一千元不等的差價。其還通過微信群、朋友圈給買家發去一個組裝槍支的小視頻,讓買家自行組裝。作為‘代理商’的彭某楷在短短半年內,已非法牟利2萬餘元。”專案組民警介紹道。

目前,彭某楷等11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賣買槍支及非法制造槍支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延伸

201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佈了《關於涉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支、氣槍鉛彈刑事案件定罪量刑問題的批覆》,要求對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支、氣槍鉛彈刑事案件的處理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從槍支數量、致傷力大小、行為人認知等主客觀方面綜合考量評估社會危害性,確保罪責刑相適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記者 林思琪 陳嘉園 劉豐源 文/圖

審核 熊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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