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出通告!千萬不要做這件事!

公安局出通告!千万不要做这件事!

公安局出通告!千万不要做这件事!

春節即將來臨

在歡慶的日子裡

你是否想熱熱鬧鬧的慶祝一下呢

慶祝一下可以

但在城區內有件事千萬不能做

——別燃放煙花爆竹

公安局出通告!千万不要做这件事!公安局出通告!千万不要做这件事!

近日,小編從濮陽市召開的全是禁止市(縣)城區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動員會上獲悉,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切實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減輕城市汙染,濮陽市公安局發佈《關於禁止市城區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已於發佈之日起生效實施。

公安局出通告!千万不要做这件事!

據小編了解,今年城區禁放區進行了調整,新調整後禁放區域為:

西至大廣高速,北至濮範高速,東至新106國道(老S209路),南至華龍區、工業園區、開發區與濮陽縣行政區交界線和S101路(沿揮公大道向西至大廣高速路段)。

公安局出通告!千万不要做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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