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心以誠破解執行“堅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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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誠所至,金石為開。近期,經扎魯特旗人民法院耐心勸解、悉心引導,一起涉房屋拆除的執行難案順利執結。
申請執行人扎旗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某工程有限公司分別為魯北鎮某小區的開發商和建築商,雙方因履行建設施工合同發生糾紛後訴至法院,法院判令被執行人將其施工過程中建設的位於某小區的施工圍牆、大門、更夫門房拆除,但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拆除義務,且態度蠻橫。
在該案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意識到,如果簡單的予以強制性執行,一方面會產生相關費用,另一方面現場存放的建築設備、材料無處安置,有些建築材料將不能再利用從而產生殘值損失。為此,執行局通盤研判案情後,確定了與被執行人協商,引導其主動履行的方案。為使該案順利執結,執行幹警多方查找被執行人的下落,主動到其住所和工地與其溝通,苦口婆心地與其交談,幫其權衡自動履行與強制執行的利弊得失。在執行幹警的不懈努力下,被執行人最終承諾自動履行法律義務,如期將上述建築自動拆除,將建築設備、材料及其它物品搬離,該案在未採取任何強制措施的情況下順利執結。
撰稿人:佟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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