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惠民:11歲女孩被校醫猥褻 母親含淚討說法

山東惠民:11歲女孩被校醫猥褻 母親含淚討說法

2018年8月17日,山東濱州,惠民縣人民法院門前,一母親手持《起訴狀》含淚討說法。據瞭解,該母親名叫王靜,來自山東省惠民縣麻店鎮東郭村。去年11月27日,她11歲女兒,在學校被38歲男性校醫猥褻,孩子幾次想尋短見,都被她救下。(民聲供稿平臺 發)

山東惠民:11歲女孩被校醫猥褻 母親含淚討說法

今年6月11日,山東省惠民縣人民法院,對犯罪嫌疑人做出判決,38歲校醫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王靜認為女兒發生這樣的事情,與學校疏於管理、用人不當有關。(民聲供稿平臺 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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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月來,她懷抱孩子奔走於學校與各個部門之間,但學校至今沒有一個說法。萬般無奈之下,王靜一紙訴狀,將學校告上了法庭。(民聲供稿平臺 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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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王靜代理律師講:2017年11月27日12時30分許,惠民縣致遠實驗學校一38歲男性校醫,在該校醫務室隔壁宿舍內,對王靜11歲女兒進行猥褻,作案手段令人髮指,給孩子和王靜造成巨大精神損害,惠民縣致遠實驗學校對此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對原告給予相應的賠償責任。(民聲供稿平臺 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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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案發前,學校班主任對王靜女兒的評價。(民聲供稿平臺 發)

山東惠民:11歲女孩被校醫猥褻 母親含淚討說法

圖為2018年8月16日,王靜在山東惠民致遠實驗學校前,手舉《起訴狀》含淚討說法。(民聲供稿平臺 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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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山東惠民縣致遠實驗學校對外的宣傳材料。(民聲供稿平臺 發)

山東惠民:11歲女孩被校醫猥褻 母親含淚討說法

2018年8月17日,山東濱州,惠民縣人民法院門前,一母親手持《起訴狀》含淚討說法。據瞭解,該母親名叫王靜,來自山東省惠民縣麻店鎮東郭村。去年11月27日,她11歲女兒,在學校被38歲男性校醫猥褻,孩子幾次想尋短見,都被她救下。(民聲供稿平臺 發)

山東惠民:11歲女孩被校醫猥褻 母親含淚討說法

圖為2018年8月17日,山東濱州,惠民縣人民法院門前,王靜懷抱孩子等待開庭。(民聲供稿平臺 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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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2018年8月17日,山東濱州,惠民縣人民法院門前,王靜懷抱孩子,手持《起訴狀》含淚討說法。(民聲供稿平臺 發)

山東惠民:11歲女孩被校醫猥褻 母親含淚討說法

圖為2018年8月17日,王靜在山東濱州街頭,手舉《起訴狀》含淚討說法。(民聲供稿平臺 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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