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金融監管統籌協調” 政府工作報告21次提到“金融”

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不出意料再次提到強化金融監管統籌協調,健全對影子銀行、互聯網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監管;同時也強調改革完善金融服務體系,深化多層次資本市場改革,推動債券、期貨市場發展等。

金融風險連帶性強、涉及面廣。十八大以後,“確保金融安全”“防範金融風險”,成為決策層的高頻詞彙。黨的十九大把防範和化解重大風險擺在三大攻堅戰之首,足見決策層穩定金融市場的決心 。

報告:“金融”出現21次,強調監管統籌協調

“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 政府工作报告21次提到“金融”

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強化金融監管統籌協調,健全對影子銀行、互聯網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監管,進一步完善金融監管。

從2016年四季度開始,金融監管政策頻繁出臺。先是表外理財正式納入MPA考核,進入2017年,一行三會等監管機構針對資管行業、銀行、公募、保險等出臺一系列金融監管政策,更有密集開出的罰單,在“史上最嚴金融監管年”悉數登場。

金融監管一詞,毫無疑問成為了2017年資本市場的核心邏輯。以證券行業為例,證監會公佈的數據顯示,在2017年證監會全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224件,罰沒款金額74.79億元,同比增長74.74%,市場禁入44人、同比增長18.91%,行政處罰決定數量、罰沒款金額、市場禁入人數再創歷史新高。

防風險,關鍵在未雨綢繆。要既防“黑天鵝”,也防“灰犀牛”。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認為,科學防控風險要把握4個基本原則:一是迴歸本源,服從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避免金融脫實向虛和自我循環滋生、放大和擴散風險。二是優化結構,完善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產品體系,夯實防控風險的微觀基礎。三是強化監管,提高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能力,將金融風險對經濟社會的衝擊降至最低。四是市場導向,發揮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減少各種干預對市場機制的扭曲。

在2018年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金融”共出現21次,與之關聯的詞語有“監管”“風險”“安全”與“改革”等字樣。在今年的兩會熱點調查中,“金融監管”這一話題在排名上僅次於“收入分配”位居第二。金融監管成為熱門話題,既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贏三大攻堅戰的題中之意,也從側面反映出人民群眾對於金融安全的迫切需要。

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明確要“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去年7月召開的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也指出,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永恆主題。對此,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指出——我國經濟基本面好,政策工具多,完全能夠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聲音:敬畏風險,但不懼怕風險

“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 政府工作报告21次提到“金融”

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加強金融機構風險內控。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召開前夕,銀監會十部門負責人齊發聲,把打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作為銀監會今年的“頭等大事”。

對於商業銀行、互聯網金融等金融從業者而言,經營的真諦無疑是在風險和防風險之間找到最佳平衡點。在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進出口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鬍曉煉看來,在嚴監管的背景下,金融機構既要苦練內功、提高管理和風控水平,同時不能因為懼怕風險而減弱對需要支持的薄弱環節、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黨委書記、行長徐諾金則從監管的角度闡釋瞭如何防止風險,尤其是預防民間借貸領域的風險。徐諾金建議,儘快立法完善民間借貸,明確機構及職責,解決‘監管真空’。應該把防範化解系統性風險作為核心目標,強化頂層設計,提高防控金融風險能力,保障國家金融安全。

由於借貸雙方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和監管缺位等問題,快速發展的民間借貸市場存在諸多社會風險和問題。徐諾金特別提到了互聯網金融,沒有準入、退出機制,存在很多亂象。

自2014年以來,互聯網金融連續5次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中。事實上,從2016年以來,國家針對互聯網金融行業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逐步擠壓並釋放了行業發展中產生的風險隱患。

以P2P網貸行業為例,隨著《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相繼出臺,網貸行業形成了“1+3”監管體系,全面、完整地規範了行業發展。

針對一些不法機構以金融創新為名非法集資,投資者購買類似“虛假理財”之類的產品,全國人大代表、騰訊公司董事會主席馬化騰稱,可以運用很多科技手段,如大數據、人工智能,在後臺看資金走向,一看到有苗頭,就應該進行分級處置。

浙江:為加強監管成立地方金融監管局

“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 政府工作报告21次提到“金融”

隨著金融風險跨行業、跨市場的傳染性增強,一個與之相匹配的金融監管體制呼之欲出。

2017年11月,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成立,強化了人民銀行宏觀審慎管理和系統性風險防範職責。地方政府在堅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權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統一規則,強化屬地風險處置責任。

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近期工作要點,強調要繼續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堅持穩健貨幣政策,強化金融監管協調,提高統籌防範風險能力,更好地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更好地保障國家金融安全,更好地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類金融業態繁多,監管職能又分散在各處,金融監管空白與重複並存,一些風險事件的暴露更是凸顯當前地方金融監管格局內在的短板。2017年11月23日,浙江決定成立地方金融監管局,省金融辦加掛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的牌子。據省金融辦相關負責人介紹,待時機成熟,未來市縣金融辦也有可能掛監管局的牌子。

從政府金融辦到地方金融監管局,改變的不只是一塊招牌。地方政府的金融辦一般是地方政府的直屬事業單位,更多的是協調職能,包括協調地方部門和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以下簡稱“一行三會”)之間的銜接。

金融辦變“局”,監管職能將持續加強,與“一行三會”在地方的分支機構和監管局形成更強的互補,進一步築牢監管的籬笆。目前,河北、山東、深圳金融辦已加掛金融監管局牌子,還有一些地方也正在研究推進這一調整。

據浙江在線、人民日報、新華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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