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股東股權質押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鵬欣資源”或“公司”)於2018年10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上海鵬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鵬欣集團”)的告知函,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股權質押延期的具體情況

鵬欣集團於2016年10月18日將其所持的鵬欣資源33,598,800股股票質押給齊魯證券(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現更名為中泰證券(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並辦理了相關股權質押手續,該項質押股份初始交易日為2016年10月18日,質押到期日為2018年10月18日。2018年10月18日,鵬欣集團與中泰證券(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協商後決定將上述質押借款延期至2019年4月11日,並簽署了《融入方延期購回申請書》。

二、股東股票累計質押情況

截止2018年10月19日,鵬欣集團持有鵬欣資源415,858,727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19.70%,累計質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為405,348,975股,佔其持股總數的97.47%,佔公司總股本的19.20%。鵬欣集團資信狀況良好,具備相應的資金償還能力,由此產生的質押風險在可控範圍之內。

特此公告。

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0月23日

證券代碼:600490 證券簡稱:鵬欣資源 公告編號:臨2018-124

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權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解鎖暨上市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解鎖股票數量:3,920,000股

一、股權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實施情況

1、2017年4月24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激勵計劃及其他相關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2、2017年4月24日,公司召開第六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於核實〈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

3、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11日,公司通過公司網站和上海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公示了《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接到與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2017年5月12日,公司監事會發表了《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於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審核及公示情況的說明》。

4、2017年5月19日,公司召開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及《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並披露了《關於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5、2017年8月30日,公司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關於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

6、2017年9月8日,公司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完成本次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記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10,000,000股,公司股本總額增加至為1,891,366,862股。

7、2018年3月13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業績條件達成的議案》、《關於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8、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二、2017年限制性股票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情況

綜上所述,董事會認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設定的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經成就,且本次實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與已披露的激勵計劃不存在差異。根據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屆滿後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辦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相關事宜。

三、激勵對象股票解鎖情況

四、本次解鎖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18年10月26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3,920,000股

(三)董事、監事和高管本次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鎖定和轉讓限制:

本次激勵計劃的禁售期規定按照《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執行,具體規定如下:

1、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其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在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會將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計劃有效期內,如果《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對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發生了變化,則這部分激勵對象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應當在轉讓時符合修改後的《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鎖後公司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五、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認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鎖期的解限售條件(除解限售期限)已成就,解鎖對象及解鎖數量符合《管理辦法》、《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待解除限售期屆滿後,本期解鎖事項尚需由鵬欣資源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經上海證券交易所確認後,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登記結算事宜。

六、備查文件

(一)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議

(二)第六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

(三)經獨立董事簽字確認的獨立董事意見

(四)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2018年第二次會議決議

(五)《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關於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之法律意見書》

證券代碼:600490 證券簡稱:鵬欣資源 公告編號:臨2018-125

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第一個鎖定期屆滿的提示性公告

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年4月24日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等相關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7年4月26日披露的《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臨2017-045)。2017年5月19日,公司召開了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等相關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7年5月20日披露的《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7-071)。

鑑於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所購買的公司股票第一個鎖定期已於2018年9月8日屆滿,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信息披露工作指引》要求,現將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實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持有股份情況

根據《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可通過二級市場購買、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法律法規許可的方式獲得標的股票。截至2017年9月7日,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已通過二級市場累計買入公司股票511,100股,佔公司當時總股本比例為0.03%,成交金額為人民幣4,878,383.00元。至此,公司已完成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的股票購買,本次持股計劃購買的股票按照規定予以鎖定,鎖定期為12個月,自公司公告最後一筆標的股票過戶至本員工持股計劃名下之日起算。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7年9月8日披露的《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完成股票購買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7-118)。

二、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鎖定期屆滿後的後續安排

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第一個鎖定期屆滿後,按照《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規定,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所持有的標的股票解鎖40%,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管理委員會可以根據員工持股計劃的規定和盈利情況決定是否賣出該解鎖部分的標的股票。上述賣出股票行為將嚴格遵守市場交易規則,遵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信息敏感期不得買賣股票的規定。

三、 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的變更和終止及決策程序

1、員工持股計劃的變更存續期內,員工持股計劃的變更必須經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額同意,並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

2、 本期員工持股計劃在存續期滿後自行終止;

3、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鎖定期滿後,在員工持股計劃資產均為貨幣資金時,經管理委員會決議,本員工持股計劃可提前終止。

4、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屆滿前2個月,經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額同意並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可以延長。

董事會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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