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商品界的高盛—嘉能可,估值從6億美元到980億,創始人是通緝犯

導語:嘉能可被媒體喻為"大宗商品界的高盛",40年間公司估值實現了從6億美元到980億美元的大躍進,其創始人馬克·裡奇曾被稱為"石油之王",也曾是美國通緝了17年的通緝犯。嘉能可公司浸透了馬克・裡奇的交易思想,但卻受累於他的名聲,而最終與這位創始人劃清界限。

對於從事大宗商品交易的人來說,嘉能可公司(Glencore)是一個令人景仰的存在。如果簡單地進行一下類比的話,嘉能可公司對於商品交易行業的影響,大概相當於高盛在金融行業、聯邦快遞在物流行業舉足輕重的地位。

大宗商品界的高盛—嘉能可,估值從6億美元到980億,創始人是通緝犯

自1974年成立以來,嘉能可僅用40年的時間,就完成了從一家初出茅廬的瑞士石油貿易商進化為全球大宗商品全產業鏈巨頭的輝煌歷程。嘉能可的經營項目無所不包,涵蓋穀物、金屬、石油、軍火、糖類等。其混業經營模式在業內也獨一無二。在原油領域,其競爭對手是維多石油集團這樣的公司,在農業領域是美國的嘉吉公司和法國的路易達孚公司,在採礦領域則是力拓礦業集團和必和必拓公司。

這一歷程伴隨著大宗商品波瀾壯闊的牛市,也浸潤著其創始人馬克・裡奇(Marc Reich)骨子裡的野心和膽略。在商品交易領域,馬克・裡奇一直被認為是頂級的貿易商導師,他開創了原油現貨交易市場,打破了石油卡特爾的壟斷。但馬克・裡奇激進的行事風格也遭受了不少非議。他習慣於在偏僻且存在爭議的地區開展業務,一旦成功就會為公司帶來高盈利。

大宗商品界的高盛—嘉能可,估值從6億美元到980億,創始人是通緝犯

馬克・裡奇

嘉能可公司浸透了馬克・裡奇的交易思想,但卻受累於他的名聲,而最終與這位創始人劃清界限。但馬克・裡奇不會忘記,當初他是如何白手起家,將全球的商品交易市場帶入一個新的時代。

1、石油起家

石油,被喻為黑色黃金,是"世界上最富爭議的資源",也是與每個人生活密切相關的必需品。當一位司機需要汽油時,他們來到加油站,按照油價付款,加滿汽油,然後揚長而去。這再正常不過的"交易"流程卻在上世紀70年代才出現。而締造了這一商品現貨市場的發明者,就是嘉能可集團的創始人馬克・裡奇。

馬克・裡奇1934年出生在比利時的一個猶太家庭,5歲時因為逃避納粹迫害而隨家人逃往美國。從大學輟學後,他在著名的商品交易公司菲利普兄弟公司(Philipp Brothers)做交易員。在工作中,馬克・裡奇充分展示了自己出色的工作能力和膽識。一個當年與裡奇一起在兄弟公司工作的貿易商赫特回憶說:"裡奇是公司裡記憶力最好的人,是一個天生的、一生決不會輕易失敗的賭徒。他的每一項冒險都經過深思熟慮。"

大宗商品界的高盛—嘉能可,估值從6億美元到980億,創始人是通緝犯

馬克・裡奇的第一筆大生意是水銀。1950-1953年朝鮮戰爭期間,水銀有很高的市場需求,為了未來的軍事需要,各國政府都搶著購買和儲存。裡奇設法獲得了世界最大兩家公司的產品經銷權,讓菲利普兄弟公司能夠低價購進高價賣出。此後,老闆耶西森(Jesselson)開始親自帶裡奇入行,並像對待親生兒子一般地器重他。

而馬克・裡奇真正的成功始於20世紀60年代末在原油市場的出色表現。當時,市場中的原油交易主要由所謂的"石油七姐妹"掌控,即海灣石油公司、新澤西標準石油公司、美孚石油公司、雪佛龍石油公司、德士古公司、英國石油公司和荷蘭皇家殼牌公司這7家石油巨頭。現貨市場上的原油產出在幾個月前甚至是幾年前就已經按固定價格預定,致使短期需求缺口無法得到彌補。因此,石油輸出國想盡辦法實現了石油資源國有化,奪取了國際石油定價權,導致其與西方發達國家的關係緊張起來。

面對新的國際形勢,菲利普兄弟公司覺得石油生意難做了,曾一度決定將重心轉移到金屬買賣上。但馬克・裡奇卻認為,這種"禁運"是千載難逢的機會。他設想利用公司與中東各國的良好關係,買來石油,再高價轉賣給西方各國。1969年,裡奇秘密地在伊朗和以色列之間建設了一條原油運輸管道,此後不久,他就開始將中東的原油出口到全世界,菲利普兄弟公司也因此成為國際上重要的原油供應商。

馬克・裡奇創設了第一個完整意義上的功能型競爭市場,也首次創造了現貨市場這種貿易形式。石油貿易利潤巨大,然而當馬克・裡奇準備從公司領取每人100萬美元的紅利時,卻遭到耶西森的拒絕,這直接導致了後來被稱為"兵變"的結局。

2、激進的基因

在與菲利普兄弟公司發生薪酬糾紛後,馬克・裡奇在瑞士中部的楚格州成立了自己的公司——馬克・裡奇國際公司,這家公司正是日後世界最大的商品貿易商嘉能可的前身。當時,裡奇的父親從玻利維亞銀行籌措了200萬美元貸款,另一個從菲利普兄弟公司"叛變"的商人雅克(Jacques Hacheu)投資了100萬美元現金,而公司的啟動更多依賴於伊朗議員阿里(Ali Rezai)承諾幫助其在伊朗建立一系列的石油貿易渠道。

馬克・裡奇把公司總部設立在瑞士楚格州,顯然經過了一番縝密的計算。楚格州是瑞士的低稅區,所以許多跨國公司、商行等紛紛在此安營紮寨。到這裡落戶不僅稅低,而且手續也十分簡便,只需要到一家法律事務所登記註冊,就成了瑞士公司。公司成立後,馬克・裡奇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挖牆腳"。馬克・裡奇不惜用重金來收買菲利普兄弟公司的人,並對手下職員、經理論功行賞,以高薪重獎加以刺激,以令眾人一心為其賣命。

多年以後,這種工作激勵機制已經深入了嘉能可集團的基因。一篇新聞曾說在嘉能可工作的壓力是"投行工作壓力的3倍"。如果經理級別的人覺得自己的工作時間過長,想要縮短工作時間以便更多地與家人相處的話,其手下員工就會加倍努力工作,並最終取代經歷的位置。一位僱員說道:"成敗全看業績,與其他無關。"

而馬克・裡奇做的第二件事,就是利用過去的關係,將公司建立的原油現貨市場與其他大宗商品業務相結合。在這一段時間,馬克・裡奇公司成交了一筆又一筆大生意,石油、金屬、穀物、庶糖等,什麼買賣都做,積累了不少資金。

公司按照馬克・裡奇激進而且創新的方式迅速發展。而馬克・裡奇想在偏僻且存在爭議的地區開展業務的想法最終也成為公司一項高盈利策略。

在南非種族隔離期間,馬克・裡奇曾將大批原油運往南非,以中間人的身份安排白糖換原油的交易,隨後他又無視美國的制裁而與古巴進行白糖貿易。

1981年由於伊朗扣押美國人質,美國政府作出禁止美國公司與伊朗做生意的決定。但馬克・裡奇從上世紀70年代石油輸出國實行石油禁運而使菲利普兄弟公司大發石油橫財的經驗中,發現可以利用美國的"貿禁"做一筆大生意。

為了避免遭到監管,馬克・裡奇必須繞過美國購買石油。他先是通過自己在瑞士的公司買下石油,然後轉賣給兩家美國公司――休斯敦石油公司和西得克薩斯石油公司。這筆2億美元的石油買賣,最終通過他在蘇黎世、巴黎、倫敦的銀行戶頭,將鉅款流向伊朗。

而休斯頓石油公司和西得克薩斯石油公司接二連三地轉賣數十次,將油價抬高到每桶20美元。顯然,無論是馬克・裡奇國際公司,還是休斯敦石油公司、西得克薩斯石油公司,都賺了大錢。

通過與一些非常規國家的交易來往,馬克・裡奇建立了全新並且極低的行業標準。在他的眼裡,沒有不能與之做生意的國家。在1979年伊斯蘭革命前後的15年間,伊朗一直為馬克・裡奇供應石油。裡奇曾談及他與伊朗的貿易,"我們買來石油,負責運輸,然後賣掉。伊朗人沒辦法自己做這些事,而我們能夠做到"。

3、難逃監管

隨著商品交易的範圍越來越廣,合約價格的起伏也逐漸變大。為了加強對於交易者的監管和保護,1973年美國國會決定成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監管的緊箍圈很快落到了馬克・裡奇公司的頭上。1983年,聯邦檢察官控訴馬克・裡奇多宗罪狀,包括敲詐勒索、偷稅漏稅以及在人質危機期間與敵國進行交易等。

對於馬克・裡奇國際公司的調查,是從其與美國石油轉售商WTM公司的業務開始的。當時,石油危機令美國的油價暴漲。一桶6美元進價的石油可以賣到25-40美元,套利交易的機會明顯到來。到了1978年,美國從事該項貿易的石油轉售商從石油危機前的12家井噴至500家。而WTM公司就是其中的一家。據1983年的起訴證明表明,馬克・裡奇國際公司通過WTM公司運作著整個石油業務鏈。

首先,WTM公司接受法國銀行的貸款,同時將1800萬桶原油賣給一家叫Listo的空殼石油公司。接下來馬克・裡奇把高質石油貼上低質石油的標籤,以市價賣給WTM公司。WTM公司再將石油虧本賣給馬克・裡奇秘密的巴拿馬公司,虧本部分自然在巴拿馬公司完全的市場化運作中補回來。

這樣的交易在數量的得失之間轉來轉去,到石油不再被轉移時,錢已經聚集在美國之外的地方了。1980年一年,WTM公司就在石油倒手生意中賺取了超過20億美元,平均每天經手的石油超過30萬桶,而馬克・裡奇國際公司就佔了WTM業務總量的10%甚至更多。

1983年美國司法局起訴了WTM公司老闆大衛・雷特立弗(David Ratliff)和約翰・特諾蘭德(John Troland)。兩人後來轉為汙點證人出面指認馬克・裡奇,時任聯邦檢察官的韋恩伯格說:"這是我第一次聽說馬克・裡奇。"

與此同時,另一個案件露頭。從1974年開始,馬克・裡奇的公司通過以物換物方式,用武器和其他貨物從伊朗換取了大量石油。伊朗人質危機期間,美國政府禁止公民與伊朗進行貿易往來,但裡奇的生意仍然在繼續。而馬克・裡奇瑞士公司的人則辯稱,禁令對馬克・裡奇國際公司無效,因為公司屬於瑞士。

1983年,美國政府指控馬克・裡奇犯有包括電信和郵政欺詐、詐騙、逃稅4800多萬美元、與"國家敵人"伊朗進行石油貿易等共達51項罪名,若罪名成立他將被判處325年監禁,同時創造了美國曆史上個人逃稅的最高紀錄。在指控正式生效前,馬克・裡奇就和他的合夥人格林逃往瑞士。一年後,他的公司服罪並被處以罰款。

儘管身為通緝罪犯,但美國政府從未放棄與馬克・裡奇的商業往來。1985年,美國國會發現,馬克・裡奇通過幫助外國購買美國大麥和小麥的農業補助計劃,與農業部進行生意往來;1989年,美國政府批准馬克・裡奇投資4500萬在新開發的維爾克群島設立氧化鋁工廠。

自從被美國法院起訴之後,馬克・裡奇就一直漂泊在外。儘管在前妻丹尼斯一系列緊鑼密鼓的遊說活動後,美國總統克林頓在任期最後一天簽署了總統特赦令,但馬克・裡奇再也沒有踏上美國的領土。

4、後馬克裡奇時代

在美國針對馬克・裡奇展開調查十多年後,馬克・裡奇的形象也遭到嚴重的損害。他成為了一個因逃稅而從美國竄逃出去的億萬富翁,也是一個在人質危機中與伊朗進行非法石油貿易的不法分子。當馬克・裡奇的名字已成為貪婪和姦詐商人的象徵時,這無疑對公司也帶來了相應的影響。

1992年,馬克・裡奇曾拿出逾10億美元的巨資企圖控制市場,但其押注落敗,公司瀕臨破產。1993年,馬克・裡奇將自己51%的公司股份出售給其他合夥人,並承諾將在幾年之內逐漸減少他在公司的多數股權,由管理層和高級員工進行收購。而威利・斯特霍特(Willy Strothotte),一個曾受到馬克・裡奇指導並在後來的一場權力鬥爭中被開除的德國金屬交易員,再次回到這裡成為了首席執行官。

1994年11月,馬克・裡奇終於將他所創立的公司的最後一部分股權出售完畢,從公司的行政委員會卸任。公司的新老闆們摒棄了這個能夠繼續誘發負面聯想的名字,改成了嘉能可。而且在公司的網站上隻字未提馬克・裡奇的名字,甚至在該網站的"歷史"欄目中,馬克・裡奇的名字也不見蹤影。

然而,公司合夥人及管理層決定收購公司並改名嘉能可,除了擔心馬克・裡奇的聲譽之外,另一個更重要的原因是為新公司注入資金,以尋求更大的發展。

無論馬克・裡奇的商品帝國有多麼龐大,但嘉能可最終是一家貿易公司。與其他貿易公司一樣,嘉能可身負重債,主要依賴平穩的信貸資金鍊來維持運轉。

事實上,這樣的商業模式也是出自馬克・裡奇之手。在從事商品交易之初,馬克・裡奇一直堅持的觀點是,若有銀行融資的支持,進行石油及其他原材料的交易所需的資本和資產比人們設想的少得多。這種高度槓桿化的商業模式成了托克、維多及嘉能可等現代大宗商品交易商的經營模式。

當大宗商品繁榮時期,這樣的商業模式令嘉能可賺得盆滿缽滿。但是,一旦市場發生變化,商品價格在低點徘徊,嘉能可就會遭遇資金難題。

上世紀90年代,嘉能可就在大宗商品的熊市週期中煎熬。當時,以IT業為代表的美國新經濟產業蓬勃發展,而傳統制造業反而顯得有些沒落,因此對原材料的需求也疲軟。商品價格走低,令銀行也越來越吝嗇手中的信貸資源,而這一切都發生在嘉能可最需要資金的時候。

因此,讓管理層收購公司,則是為了提供大量資金供嘉能可開展業務。在管理層收購全部股權之後的幾年裡,公司在全球範圍內收購了一系列新的資產,加強了其在煤、ͭ和金等商品領域的話語權,為接下來20世紀初開始的大宗商品超級週期做好了準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