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兩名司機皆飲酒,一被表揚一被罰

10月26日,宜春市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交警查獲兩名司機喝了酒,卻放了其中一人並進行表揚,另一名則毫不客氣地給予處罰,這是為啥?

事發當天下午,遼市中隊民警在袁州區洪塘鎮井江路段查酒駕,15時30分許,一輛小轎車由袁州區豐頂山方向駛來,民警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車窗一開,酒味撲鼻,但民警通過酒精測試儀檢查發現,開車的女司機確實沒喝酒。正起疑惑時,後座一男子大笑起來,原來駕駛員是他妻子,他因為親戚結婚,來吃喜酒,但怕等下在酒席上可能要喝酒,酒後不能開車,於是帶上了妻子,如果喝酒了回去的時候便讓妻子開車。結果男司機真喝酒了,讓妻子開車後,又正好碰到了民警查酒駕,他忍不住為自己明智的行為笑了起來。民警也當場對他進行了表揚,認同其做法。

但在兩夫妻走後沒10分鐘,一輛二輪摩托車從同一方向駛來,民警在檢查後發現,該男子酒精含量達25.0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司機易某,也是剛剛吃完親戚的喜酒回家,本來是不準備喝酒的,但還是經不住親戚們的勸,喝了點酒,他還以為就喝一點點不影響駕車,結果被民警查出酒駕。易某將面臨被處以罰款1500元,及駕駛證記12分、暫扣六個月的處罰。

交警提醒,在平時的親戚聚會中,很多時候飲酒還是無法避免的。但要牢記飲酒不開車,開車不飲酒的鐵律,有很多方法都可以避免酒後開車,這是尊重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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