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扶貧,貴在“精準”

今年“扶貧日”期間,國務院扶貧辦宣佈,2017年第二批申請退出的85個貧困縣符合脫貧摘帽條件,成功脫貧。至此,2017年申請退出的中西部20個省區市125個貧困縣全部脫貧。加上2016年已脫貧的28個縣,已有153個縣脫貧。(10月29日《經濟日報》)

一轉眼,我國開展精準扶貧已屆滿五週年。五年來,一些地方吃透“精準”內涵,因人因地施策,因貧困原因施策,成效顯著。相反,一些地方不顧實際,“鬍子眉毛一把抓”,形式主義地搞“一刀切”,遠離“精準”,凸顯“懶政”,效果大打折扣。

“知標本者,萬舉萬當;不知標本者,是謂妄行”。解決窮困病,就要治其根、療其本,對症下藥,規避“懶政”,精準聚焦,紮紮實實領悟、落實好“精準”二字。

具體而言,必須“精準識別”“精準施策”“精準管理”,全力以赴解決好“扶持誰”“誰來扶”“怎麼扶”“如何退”的問題,識別真正貧困戶、幫扶真正貧困戶、真正幫扶貧困戶,推動扶貧開發路徑由“大水漫灌”向“精準滴灌”轉變。

首先,必須落實好“精準識別”。“扶貧開發貴在精準、重在精準、成敗在精準。”而精準扶貧的關鍵又是能不能精準識貧。當前,各地脫貧攻堅的進度日新月異,脫貧人口與日俱增,如果不能精準識貧,不僅不能讓真正意義上的貧困人口脫貧,還會損害政府的形象。要真正做到精準扶貧,就得精確摸底。為此,各級部門要充分利用當下的信息系統和大數據技術,組織公安、財政、國土、住建、工商、稅務等部門聯合開展財產檢索,對報上來的貧困戶信息逐一進行核查、甄別。同時,定期識別貧富變化動態,通過建立科學的進入和退出機制,讓已經富起來的儘快脫帽出列、讓需要幫扶的對象及時入列;通過建立舉報系統和機制,對舉報信息認真核實,確保扶貧對象精準到位,確保所有真正需要幫扶的人民群眾享受到國家政策的陽光雨露。

其次,必須落實好“精準施策”。精準扶貧意味著精準施策,精準施策才能精準發力。因此,必須聚焦脫貧致富的瓶頸制約,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制定扶持措施,解決關鍵問題。要從各地實際出發,按照“一村一策、一戶一法”原則,針對貧困村戶不同情況,確定扶貧項目,精準施策、精準發力;要調查分析出致貧原因,堅持因人而異、因戶施策,對那些居住地生產環境惡劣的,通過移民搬遷實現脫貧;對那些喪失了勞動能力的,通過低保政策實施兜底扶貧;對那些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給予醫療救助幫扶;對“等靠要”思想嚴重的貧困戶,要設法幫助他們激發出內心的動力……簡而言之,就是該搬遷的搬遷,該兜底的兜底,該造血的造血,該“扶智”的“扶智”,該“扶志”的“扶志”。

再者,必須落實好“精準管理”。管好、用好扶貧資金,既是黨和國家賦予監管部門的重大責任,也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關鍵所在。儘管國家三令五申對扶貧專項資金強化監督,但扶貧資金“跑”“冒”“滴”“漏”現象仍時有發生。究其原因,則在於監管乏力。因此,必須強化對扶貧政策措施落實、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扶貧項目實施管理、脫貧目標任務完成等方面的監管,把扶貧工作運行納入陽光、法治軌道。同時,全面加強網絡監督、群眾監督、幹部監督,強化責任追究,以嚴密的監管網絡和鐵的紀律確保各項扶貧政策、資金、項目真正惠及貧困群眾,確保扶貧幹部把心思用在田間地頭、用在與貧困戶交心交流上、用在“扶貧”“扶智”“扶志”的實踐中。

“對症下藥,方能藥到病除;揚湯止沸,不如釜底抽薪。”5年的扶貧實踐證明,對症下藥、精準滴灌、靶向治療是根除貧困病的一劑良方。只要做好“精準”二字,在精準識別上花力氣,在精準施策上出實招,在精準推進上下實功,在精準落地上見實效,就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