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女嬰被生父拋下山崖,當今社會為什麼還有中國父母還重男輕女?

石秀芝


LazyBears:今天看到這則新聞的時候把我震驚了,大清早就亡了,如今還有重男輕女的人?生了女兒就不想要?抱歉,這涉及故意殺人!


還好女嬰被民警以及志願者所拯救,否則他妻子該會有多難過!



生了女兒不要,拋棄可能涉嫌遺棄罪與故意殺人!


什麼是遺棄罪?負有扶養義務的人,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絕扶養。將剛出生的女兒放在收養中心、其他人家門口等就有可能涉嫌遺棄罪。

曾經有不少父母希望有個兒子,甚至連生三胎女兒無果還要繼續,而撫養不了這麼多孩子怎麼辦?送人領養。

遺棄罪很多時候就是為了限制這樣的家庭,生孩子是一個需要責任心的事情,不是說你想生就生,社會幫你撫養!

而像案件這樣的,將剛出生女兒拋棄山崖的,你該是有多麼痛恨女性?不僅是法盲,在道德上更應該受到譴責!


每一條生命,都有著相應的權利。像這樣踐踏生命權的人,法律就應該予以嚴懲,不論他是否是女嬰的父親,都不能輕饒!

如果生命是可以被人隨意操控,不想要的就不要,那整個社會都該有多可悲!對於這樣的行為,故意殺人未遂跑不了,更希望加重刑期!


是否應該對出生嬰兒進行生命保護?我覺得有必要


除了將自己的孩子置於死地,還有的人會抱走其他的孩子、調換孩子等等措施。

我認為,有必要對新出生的嬰兒予以保護,一方面是出生後即刻備案,不允許外人(除醫護人員)接觸,另一方面便是對孩子的生命跡象予以記錄,以免遭遇意外。

更多的是需要定期對嬰兒情況進行調查,社區其實應該擔負這樣的責任。一方面是關心社區居民的情況,另一方面也是起到監督,教育的作用。


如今,沒有責任心的家長太多,何嘗不是一種悲哀。


懶熊帶你看熱點,漲知識。

保障自己的權益,看社會百態


LazyBears聊熱點


如果不是各路媒口的言之鑿鑿,您一定不會相信這是真的。幾天前,一個剛剛出生的女嬰,被她的親生父親從病房抱走,拋到荒無人煙的山裡,整整12小時之後,這個命不該絕的孩子被人救了出來。

恍惚間,想起幾千年的褒姒。這個絕世美人也曾以嬰兒時被人扔進河裡,漂了三天天夜,不死,後來就成了王宮裡的女主人,烽火戲諸候的女主角。今天這個女孩大難不死,也會有後福的。

因為她的不配做人的禽獸父親已經被刑拘,等待他的將是故意殺人罪的指控,這個罪惡的畜牲,應當坐牢10年以上,其時,這個女孩已經長大,不用擔心再被這個畜牲禍害。

這個女孩將還會受到全社會的關愛,她的成長,不會缺吃少穿,不會太艱難。

感嘆,這個女孩幸好出生在這個時代,如果退回去一百年,她將悄無聲息地離開這個世界,沒有人知道,即便知道,也不會有人為呼喊哪怕是一嗓子。

這不是教育的問題,這個年月,即便是再不受教育,也不至於殘忍到殺害自己的親生女兒。只能說這是個例,這個人,是一個誤入人間的魔鬼。

中國女嬰,要經過多少圍追堵截才能僥倖活下來,這個孩子就可見一斑。這個垃圾父親,既不配在人間遊蕩,也不配有子孫繁衍。他最好的歸宿,是地獄。

希望小鬼能看好地獄的門,不要再讓這等人出來。


潘衛霞律師


我們應該承認的是,“重男輕女”這一思想在封建時代,未嘗沒有它存在的意義,農耕文明、宗法制度、氏族體系等等決定了它的價值。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它是沒有問題的,而隨著時代的更迭,社會的自我完善,“重男輕女”的糟粕性愈加顯現,這一觀念愈加不合時宜。

然而在所謂發達開放的現代社會,“重男輕女”的觀念仍有它的一席之地,且頻頻出現由於這一糟粕思想而導致令人心痛的事件的發生。

“重男輕女”的思想在中國五千年的傳統文明“荼毒”人們太久,甚至類似一種根深蒂固的“文化倫常”,使得人們難以輕易擯棄,這是原因之一。

此外,中國仍有許多地區並未能得到良好的教育與開化,尤其是偏遠山區或者農村地區,這使得“重男輕女”這一落後封建的觀念有了它存在呼吸的土壤。

最後,“重男輕女”這一思想觀念,折射出的其實是一種不健全的,甚至是扭曲的社會現狀的投影——因為男女種種不平等的狀況存在,使得“重男輕女”的毒瘤在人心中紮根得愈發深入。

對抗“重男輕女”,路漫漫其修遠。


席越


生了女兒就拋山崖,這不只是重男輕女,而是泯滅人性,藐視法律!

常言道虎毒不食子,這個父親顯然禽獸不如。這不能用重男輕女來解釋,因為重男輕女還在一定程度上普遍存在,但極少像這位禽獸父親一樣將出生的女兒拋下懸崖的。

說到底,是因為他毫無人性,更無親情可言。為了他自己的目的,不惜痛下殺手,這就是一個殺人犯,泯滅了人性,不配為人父,不配為人。

法律必須對他嚴懲,以殺人未遂罪嚴懲不貸,維護法律尊嚴,和人倫底線。


李蓬國評論


一個健康的女嬰被父親拋下山,應該是殺人罪了。雖然十幾個小時後被民警和志願者找到並救了上來,只能說這個當父親的殺人未遂,無論是什麼原因讓這個當父親的下此毒手,法律都不會饒過他。這件事和我們常見的一些因嬰兒有先天性疾病或雖無病有其它原因,被父母丟棄在路囗,有意識地讓人撿有區別,後者主要是遺棄,雖然結果有可能一樣,但從動機上,後者並沒有剝奪嬰兒生命的意圖。即便是父母,也沒有剝奪嬰兒生命的權利。

棄嬰大多是女嬰,這是一種陋習。這與幾千年來的封建宗法制度影響有關。重男輕女,認為男的是傳種接代,種族延續的自家人,女兒是替別人養的外人,白吃白喝。但棄嬰現象通常發生在那些經濟條件很差,無力養活,想要兒子卻生了女孩的人家。上個世紀中葉以後,人民政府對這種溺嬰,棄嬰是堅決打擊的。可以說這種棄女嬰的歪風被成功地剎住了。在此後的計劃生育年代,“一胎化”的實行,更使這種現象成為烏有。

現在猛一看到這種棄女嬰的現象,感覺很震驚。看來在我們的生活中確實還有不可思議的一些東西。二胎政策的開放,實際使想要男孩的人口又多了一個選擇的機會。感覺僅僅是為性別而殺害這個孩子不太可能。箇中或有其它更為特別的原因。比如我們前一段見的女大學生高樓拋子。類似這種情況,嬰兒的性別就不是決定因素了。還有前一段的婆婆一定要一個女嬰,男嬰就要引產,女嬰還有獎勵。可見重男輕女雖然存在,但人們在一定情況下對性別的選擇不是那麼太固執。如果這件事的父母是因為女嬰才狠下毒手的,他一定是個少有的沒人性的東西,法律應當給予嚴懲。


天太2


重男輕女的封建思想自古就有,雖然現在這種思想有所減弱,但還有少數人仍然是老封建,重男輕女。

這不,就發生這樣的事,一個剛出生的女嬰被狠心的父親扔下山崖!

當然,這不是簡單的重男輕女的思想,這是典型的謀殺。因為如果這名父親只是簡單的重男輕女,完全可以不理不問,或者當沒有這個孩子,但當他罪惡的雙手扔下孩子的一剎那,性質就變了,就不能只認為是有重男輕女的思想。

當然,令人感到欣慰的是,這名嬰兒被丟棄超過12個小時後,被民警和志願者找到並救了出來。真的是不幸中的萬幸,也是生命的頑強。

不知道孩子的母親知道後會怎麼想?天下怎麼會有這樣禽獸不如的父親。簡直汙衊了父親這個詞彙。

讓我們看一下事情的大致經過。

這是發生在廣東的一件事。

黎某本來已有兩女一男,他希望可以再要一個男孩,結果事與願違。生下了女孩,加上本來經濟貧寒,於是把剛出生的孩子裝在蛇皮袋裡帶到野外丟棄。

因為女嬰在醫院失蹤,醫院報警,警方接警後懷疑是孩子的父親有重大嫌疑,這位父親承認自己重男輕女,並告訴了拋孩子的地點。民警和志願者一起去尋找被丟棄的女嬰,孩子命不該絕被樹木撐住了撿回一條命。

從事情的大體經過可以看出,這個男人有多麼的重男輕女,也可以看出他老婆在家中的地位,說白了,他老婆對他來說就是生育工具,娶老婆就是為了給他生孩子的,確切的說是給他生兒子的。

本來家裡就窮,已經有3個孩子呢,還要再生一個男孩,我真不知道他是如何對待孩子的,根本談不上教育孩子。

因此,對於這件事,我覺得必須對這種人重判。

剝奪他撫養子女的權利,因為他能這樣對待剛出生的嬰兒,誰又能保證他不會對其他兩個女兒下毒手,或者虐待孩子!

重男輕女能達到這樣的程度,想想都恐怖!

再重申一遍,對於這名男子,必須受到嚴懲!嚴懲!


鄉村小二哥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幾千年的封建思想豈是幾十年就能改變的?

我們需要時間,更需要思想變革。要想剷除封建毒瘤非一朝一夕之功,必須持之以恆,付諸實踐!


繁花遍野


因為人家家裡都有皇位要繼承!!!像我們這種普通人當然喜歡女孩子了!


了反念豬笨1


不要女孩可以送給我們啊!幹嘛要扔到山崖去?你自己的孩子啊,虎毒不食子,我詛咒你!這種人就是故意殺人……重刑才能服民心


川江賈姐姐


我小時候也被家人嫌棄,現在少了不過也有很多人不要女孩的。我想不要就不要生行了。但是想做愛又不想生孩子那種女人我就特討厭。直接說不做愛就不會懷孕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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