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時刻 ICU 的門卻打不開 老人失救去世


關鍵時刻 ICU 的門卻打不開 老人失救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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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因冠心病、心肌梗死住院治療,三天後,老人病情惡化,需要送到 ICU 搶救,沒想到此時 ICU 的門無法打開,家屬稱耽誤了 5 分鐘時間。老人經搶救無效去世,家屬將醫院起訴到法院,法院判決醫院賠償老人家屬 30 萬餘元。

老人急需搶救,ICU 門打不開

2015 年 1 月 3 日 15 時 18 分,林老太因病在金州一家醫院住了院,醫生為其做了多項檢查,診斷老人為冠心病,急性高側壁 ST 段抬高性心肌梗死。家屬稱,老人住院期間,院方僅用藥物治療,並沒有告知老人所患疾病的嚴重程度、發展變化趨勢等病情信息,也沒有告知該種疾病可供選擇的各種醫療措施,而是告知老人和家屬只需住院保守治療,觀察 7 天即可出院。

2015 年 1 月 6 日 21 時 33 分,林老太病情突然惡化加重,需被運送至 ICU 搶救,但此時 ICU 的門卻無法打開。家屬稱,當時院方找不到鑰匙,至少耽誤了五分鐘,情急之下,患者家屬不得不把門撞開。院方承認在急救過程中,存在 ICU 大門無法打開的事實。

家屬稱,由於院方的不負責任,導致患者無法在第一時間得到搶救,老人最終於當日 23 時 55 分經搶救無效去世。

醫院承擔 45% 責任,賠償 30 萬餘元

事後,家屬將醫院起訴到法院,要求在市級以上媒體向老人家屬公開賠禮道歉,同時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合計 50 餘萬元。

法院一審判決後,老人家屬不服提起上訴。市中院裁定發回重審。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

案件審理期間,法院委託北京一家鑑定機構進行了司法鑑定,鑑定意見為:醫院對林老太的診療過程中存在醫療過錯,與林老太的死亡結果存在一定因果關係;其因果關係程度,從法醫學立場分析建議為次要~同等因果關係程度範圍。該鑑定結論綜合考慮了爭議較大的 ICU 大門無法打開、未能屍檢、原被告雙方提交的病歷不一致以及病情突變時突然、迅速且嚴重等各種主客觀因素。

法院認為,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根據鑑定意見書,被告醫院對林老太的死亡存在醫療過錯,且與林老太的死亡結果存在一定因果關係,結合鑑定意見確定的因果關係程度。法院確定被告醫院承擔 45% 的賠償責任。

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判決,醫院賠償老人家屬各項損失合計 30 萬餘元;駁回老人家屬其他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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