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老人去農業銀行存錢被騙買了保險,現在到期利息太低該怎麼維權?

老李75055952


十年前,存款變保險的情況時有發生,我們差一下過往的一些報道,也會發現,由銀行網點代售的保險往往出現這樣的情況。比如,有這樣一篇報道,劉先生告訴記者:“我存款時準備存5年定期,銀行人員卻給我推薦一款新型儲蓄,說比5年定期收益高,有分紅送保險,我輕信了這些話,就存了3萬元。”

劉先生說:“5年後我取款時才知道自己當時買了兩全保險,5年利息才3980元,按當時5年定期利率5.85%計算,我也可以拿到8775元利息,現在卻少了4794元,讓我怎麼接受?我本來是到銀行存款的,卻被銀行欺騙買了保險,我要求退回我的利息差額。”

從這則新聞報道不難看出,劉先生是因為覺得保險給的分紅沒有銀行的利息多,應該知道,當時銀行5年定期利率5.85%還是很高的,所以他覺得委屈,希望找回差額。

不過,類似這樣的投訴,包括題主提出的問題,往往都是投保人不承認自己當初在銀行購買的是保險,以不知情為由進行維權,可是2008年沒有保險銷售過程中,沒有“雙錄”,即沒有錄音、錄像,當投保人主張維權的時候,需要舉證,銀行是什麼“忽悠”的,自己是怎麼上當的!這裡也有以下幾個辦法:

1.簽名被代簽。由於當初銷售不規範,有的簽名不是投保人自己籤的,而是由銷售人員代簽。

2.猶豫期回訪不盡責。投保過程中有一個猶豫期,投保人可以在猶豫期內無責退保,有的保險公司沒有做回訪,有的假冒回訪認可簽名。

3.投保人與產品本身設定的條件不符,有的老人已經60歲了,但產品本身規定只能60歲以下購買,這類保單應該屬於欺詐和無效。

4.在實際案例中,還出現過一些儲戶的定期到期後被自動轉為購買了保險產品的情況。

事實上,作為保險消費活動,無論年紀、知識結構,都應該對自己所購買產品有了充足的瞭解才能做出購買的決定,保險消費者也需要樹立“保險姓保”的意識,其關鍵在於保障。如果,事後感覺保險產品在分紅方面不及預期而維權的話,其難度往往較大,甚至有惡意維權的嫌疑,保險公司也有權對惡意維權進行抵制和維護自己的利益。


財經無忌


“存錢騙保”的行為屢見不鮮,身邊也發生了幾起這樣的行為,並沒有實質性的解決方案,只能是認栽以及下次儲蓄的時候儘量規避類似事件。

有兩個朋友出現了這樣的騙保,一位是2017年至2018年新年之際,在銀行進行儲蓄,然後聽推薦認購了10萬元6個月的理財(單子上寫的是保險,到期返本有一定的利息),可是到期以後還沒有定期存款的利率高。

還有一個朋友在近期“存款騙保”,說是理財,當時進行了認購。可是後來發現不對勁,就算是到期了利息並不能進行支付。

市場中的例子很多,對於產品的基礎並沒有很好的理解,而銷售人員可能並不是銀行體系內的工作人員進行銷售。

要說維權,這種維權是很難的,“你情我願”式的賣出與認購,沒有多大的毛病。只能是在此基礎上儘量的規避類似事情的發生。那麼,應該怎麼規避?

1、儲蓄就儲蓄,切莫被高回報率所吸引。這是“騙子產品”一貫的做法,就是利用高回報進行引誘,比銀行利率高、回報好等,但是實際上可能就存在騙局。對於瞭解的產品一定要了解清楚,因為只有瞭解清楚了才能夠認購,不能馬虎。

2、拒絕一切不正規的理財、保險以及中等風險以上的產品。銀行理財或者相關大型保險公司推出的產品很正規,但就怕一些投資公司、小金融機構推出的產品被誤購,有理說不清。而對於產品的風險也一定要控制,保守型投資者投資風險係數為低風險以及中低風險,而中等風險、中高風險、高風險的產品可能對於利息、本金存在著一定的風險,甚至低於同期的銀行定期存款。


厚金說


“十年前老人去存錢被騙買了保險”現在利息太低該怎麼維權?

蘭英聊生活

百家號11-2418:01

“十年前老人去存錢被騙買了保險”現在利息太低該怎麼維權?

又是一個存款變保險的例子。

不過對於你這個案子,我覺得是一巴掌拍不響,你這個已經過去十年了,難道這十年當中你們都沒有懷疑過?要知道銀行存款最長的期限就是五年,就算你選擇了五年,難道到期之後得到多少利息你們都不關心嗎?所以我覺得你這個案例當中有點蹊蹺,應該是你們早就知道購買的就是保險,只是看著保險合同上那些年化收益率高,然後就被打動了。十年前很多銀行業務員騙客戶去購買保險是時有發生的事情,他們最常用的忽悠伎倆就是把保險當作儲蓄忽悠客戶,著重強調收益,而沒有強調集中的風險,所以很多客戶在利益的驅使下也就糊里糊塗地購買了保險。像你這種存款變保險想要維權是很難的,因為時間太久了,幾乎不可能有勝算。

十年前也就是2008年,那會監管對存款變保險都沒有太多了監管政策,在缺乏監管之下,可以說銀行可以為所欲為,到底有沒有忽悠客戶主要取決於銀行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對存款變保險這種違規行為真正有官方監管政策的是2010年11月銀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自此,銀行銷售保險產品必須按照標準的流程去做,比如必須告知客戶風險,必須進行雙錄,必須手抄風險提示書等等。

而你這個保險是在2008年買的,我估計當時銀行工作人員在引導購買這個保險的時候,都沒有按規範的保險購買流程去進行,甚至有可能幫客戶簽字,或者通過偷樑換柱的方式誘導過去籤保險合同。所以你現在要去維權,舉證的難度是非常大的,除非你能夠提供一些充分的證據證明,你不知道這個購買的是保險。比如保單上的簽字並不是自己本人的,或者回訪的錄音存在實質回訪內容的缺失,這種情況還有可能可以起訴追回,如果你啥證據都提供不出來,那你就只能認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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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俞1029777617


又是一個存款變保險的例子。



不過對於你這個案子,我覺得是一巴掌拍不響,你這個已經過去十年了,難道這十年當中你們都沒有懷疑過?

要知道銀行存款最長的期限就是五年,就算你選擇了五年,難道到期之後得到多少利息你們都不關心嗎?

所以我覺得你這個案例當中有點蹊蹺,應該是你們早就知道購買的就是保險,只是看著保險合同上那些年化收益率高,然後就被打動了。十年前很多銀行業務員騙客戶去購買保險是時有發生的事情,他們最常用的忽悠伎倆就是把保險當作儲蓄忽悠客戶,著重強調收益,而沒有強調集中的風險,所以很多客戶在利益的驅使下也就糊里糊塗地購買了保險。



像你這種存款變保險想要維權是很難的,因為時間太久了,幾乎不可能有勝算。

十年前也就是2008年,那會監管對存款變保險都沒有太多了監管政策,在缺乏監管之下,可以說銀行可以為所欲為,到底有沒有忽悠客戶主要取決於銀行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

對存款變保險這種違規行為真正有官方監管政策的是2010年11月銀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自此,銀行銷售保險產品必須按照標準的流程去做,比如必須告知客戶風險,必須進行雙錄,必須手抄風險提示書等等。

而你這個保險是在2008年買的,我估計當時銀行工作人員在引導購買這個保險的時候,都沒有按規範的保險購買流程去進行,甚至有可能幫客戶簽字,或者通過偷樑換柱的方式誘導過去籤保險合同。

所以你現在要去維權,舉證的難度是非常大的,除非你能夠提供一些充分的證據證明,你不知道這個購買的是保險。

比如保單上的簽字並不是自己本人的,或者回訪的錄音存在實質回訪內容的缺失,這種情況還有可能可以起訴追回,如果你啥證據都提供不出來,那你就只能認栽吧。


貸款教授


我家老人之前去存錢,就被銀行忽悠買了保險。這應該算是被他們鑽了法律的空子,走法律途徑肯定是沒用了。我想如果想要討回公道的話,只有一種方法,藉助媒體的力量。用社會輿論給他們施加壓力,看能不能追回一點損失。


米粒baby媽媽


老人去銀行存款,結果變成了保險,根據我的瞭解,這樣的事件也發生了諸多次數,所以如果是被銀行員工誤導購買了保險,是可以選擇進行理賠的,但是難度比較大。

如何進行維權呢?

老人把存款變為保險,也是因為老人對於理財的收益率比較在乎,當業務員介紹產品的時候,往往都會特別強調保險的收益率,卻很少甚至不提及保險的風險以及相關的知識,所以平常還是需要多多學習一下理財知識的。

一,向銀保監會投訴

保留自己在毫不知情情況下買了保險的證據,然後向銀保監會以及相關的部門進行投訴,前提是需要保留相關的證據,如果不能保留相關的證據,很難得到賠償。

十年前,也就是2008年,那個年代銀行保險存款方面不完善,也沒有現在銀行網點全方面的拍攝和錄音等來記錄銀行客戶和銀行工作人員之間的交流過程,所以很那找到證據來證明自己說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誤買了保險。

如何避免把自己的存款變為銀行推銷保險呢?

一,不要被高額利益誘惑。銀行工作人員往往都是強調保險的預期收益率(不代表實際收益率),所以面對一些不清楚實際情況的理財產品的時候,要避免購買,不要因為貪圖利率而遭受巨大的財產損失。

二,如果已經把存款變為了了保險。有十五天的猶豫期,在這個期限內是可以重新討回本金本金的,而且不會收取退保違約金。而如果過了15天的猶豫期,想要退保只能繳納鉅額的違約金了。

如果認同,點個贊吧,評論說說你對於存款變保單的看法吧,歡迎關注我,學習如何避免存款變保險,避免財產損失。


小車說理財


說實話,時間太久了,基本沒辦法維權,再者這件事你們本身也有一定的原因。

自身的原因

我國目前的定期存款期限,最高就是5年期的,即使是八九十年代,存在過的一段時期的8年期定期存款,歷史上也沒有超過10年的,所以本身十年的期限就有點蹊蹺,中間你們都沒人問過,諮詢過?再者銀行所有的業務都是有回單的,特別是保險還要給予一堆材料,而不是隻在存摺或者銀行卡中登記一下,或者發張存單而已,購買過保險的就知道,保險的材料與存款的材料完全是不一樣的,所以你們這個說法也有待考證。

為什麼無法維權?

因為銷售任何產品,不管是理財、基金還是保險,都需要購買者親自簽字畫押才算生效,所以只要老人有簽字,則證明其對自己所購買的產品是瞭解的。或許在銷售的過程之中,銷售人員有誇大收益率等情況的可能性,但是在十年前,銷售理財保險這個類產品,還沒有所謂的雙錄(錄音+錄像),因此只要銀行不承認銷售過程中有過誇張宣傳,你仍然無法維權成功,除非你有保留當時銷售情景的證據(顯然又是不可能的)。


再者,這筆保險到期後,至少有發息(應該是分紅型保險),並未造成重大的損失,對於法院而言,無論從理從情哪個方面來說,你都沒有佔據任何優勢。

總結

個人認為你這筆維權肯定是以失敗為告終的,因為維權需要舉證,而你這筆舉證的難度非常大,除非你能夠提供一些充分的證據證明,你不知道這個購買的是保險,比如保單上的簽字並不是自己本人的;否則,結局只是多增加浪費了律師費和訴訟費而已,得不償失。


鯉行者


我也被銀行保險騙過一次,也是存錢推銷買保險,不但有利息還有分紅,出了意外還有保險。最後信了,結果吃虧了。身邊的人買保險吃虧的太多,所以現在說再好的保險都不買了。不想他的也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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