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欠錢不還當“失信人” 法院強制扣劃15萬餘元

「法律」欠钱不还当“失信人” 法院强制扣划1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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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霍邱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了一起建設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依法將被執行人田某名下15.7萬元扣劃至法院標的款專戶。

「法律」欠钱不还当“失信人” 法院强制扣划15万余元

2016年4月,彭某與田某簽訂了縣城工業區汙水管網工程的承包合同。2017年12月工程完工後,彭某與田某結算工程款為45.8萬元,但田某僅支付了30.1萬元,剩餘15.7萬元拒不支付。於是,彭某將田某起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後,判決被告田某一次性支付原告彭某工程款15.7萬元,但田某一直未履行法定義務。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首先向田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財產申報表等相關法律文書。後來,執行法官又對田某採取了網絡查控、凍結賬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功夫不負有心人,在最近的一次網絡查控中,執行法官發現田某賬戶有進賬,立即向銀行發出劃撥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成功將田某賬戶內的15.7萬元執行款全部劃入法院標的款賬戶,該案件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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