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女孩手機被騎電瓶車的歹徒搶走,但沒有見義勇為的人上前解救的現象,你怎麼看?

天吃740


先來看看,百度“追小偷致死”搜索出來的二萬多條結果裡選出的兩條。

1.2016年3月21日福建漳州漳浦藍某追盜竊其家禽的小偷陳某,在追逐過程中因當天路滑二人摔倒,陳某倒地後因重度顱腦損傷致腦功能障礙死亡。當地偵查機關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名立案偵查並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 2015年1月26日,廣州水果攤主發現一個榴蓮被偷,他追出10多米。追討過程中,扇了小偷兩個耳光,又順勢推了一把,小偷栽倒在地,病發身亡。水果攤主獲刑兩年,判賠15萬元。

以上兩個案例,看出了什麼?就是你要抓小偷,首先要充分考慮周圍環境,路面滑不滑,路面有沒有車,萬一你追的過程中,小偷摔死、碰柱死,被車撞死。。。。。。你還要先問清楚他有沒有病,受不受得刺激!

回到問題:女孩手機被騎電瓶車的歹徒搶走,但沒有見義勇為的人上前解救,你怎麼看?

上面兩個案例看到了什麼?因小失大!?因小失大!!因小失大!!!

萬一。。。。。。

我不是冷漠,我只是為兩餐奔波勞碌之人,我家沒礦,對不起了法官大人!


華髮少年


首先,如果我硬是把電動車截停,該搶匪自電動車跌落受傷或死亡,我需要擔責嗎?

其二,截停後,搶匪徒步逃走,我也徒步追趕,搶匪攻擊我,我沒有手銬,所以萬一搏鬥起來,我無法判定搶匪是否處於無攻擊能力之下,故,我要如何避免防衛過當?

第三,如順利能夠制服搶匪,奪回手機,警察叔叔趕到後,完成搶匪交接,至派出所做筆錄,可否一次完成?如果不能,本人於工作時間請假造成的誤工費,來回交通工具的交通費,可否報銷?

最後,如果上述行為我都沒做,我只打電話協助報警,那,我需要協助製作筆錄嗎?可以一次完成嗎?如果不能,那隨傳隨到的誤工費,交通費,伙食費,是否可以報銷?

一次的見義勇為,在決定幫與不幫之間,也許30秒的時間來決定,可是我必須要考慮這麼多的問題,想清楚以後,也許,我的優先選擇是:默默的離開現場!我有家要養…


重慶老瞎


有些國外的管理模式應該值得我們借鑑,警察巡邏很常見。而且警察多能交通治安什麼都管。再看看咱們的大街上人流中蜀黍身影很少見,只有少數的便衣蜀黍執行著專項任務除外基本看不到。那蜀黍們在哪,其實他們也很忙做內勤,等著接警報警出警也忙的夠嗆。每天都忙著調取錄像走訪現場尋找證人整理材料上報下發忙的腳打後腦勺。

我們不能總是想著有壞人出現的時候就有見義勇為的英雄出現。英雄也是人有家庭有工作有自己的事業。每天都在奔波勞碌時間也是搶出來的。見到不平正義者都會出手相助,可總有不在現場的時候,總有不明真相的時候怎麼可能事事都有見義勇為者出現。做好事也怕落埋怨輕了怕傷害自己重了也怕……後果。

總之見義勇為是社會的道德規範,永遠值得表彰鼓勵,因為那是正能量。


吉祥待完善


誰敢哪?一部手機最多幾千或者是一兩萬,要是傷著了劫匪就可能傾家蕩產,所以劫匪們放心的搶吧,沒有人敢動你們。


雄關漫道141879399


如果你追小偷,小倫騎車碰死了,肯定判是你的責任,法院的一些判決直接影響社會的導向


上善若水127436101


第一,現在城市監控無處不在,警察叔叔要想破案,分分鐘的事情,第二,仗義出手很難把握尺度,如果家裡有礦,可以試試…第三,你們確定小女孩最後不會說就是你搶的嗎???

歸根結底,大家不願意管閒事,是因為正義很多時候是得不到支持的…


煙雲滿目


都是我們的國家讓我們的國民無動於衷,因為見義勇為的成本太高,真的讓人消費不起,對不起了我的國,讓你的國民都變成了一個個麻木不仁的畜牲,誰之過?


菲律賓現房期房保姆


以後遇到這種事,我們應該拿出隨身攜帶的計算器(以防萬一,每天必帶),先算一算自己有多少存款,打傷犯罪分子要賠多少錢?打死了又要賠多少錢?如果反被犯罪分子打傷,自己的醫療費又要花多少錢?萬一被設局陷害訛錢,又要賠多少錢?……反正要計算的太多了,見義勇為的成本無法估量!


靜岸巨石


按道理路人應上前幫助擒拿歹徒,但可能出現下列情況導致歹徒逃走,一、因事發突然,反應不及,二、追不上摩托車,三、怕歹徒行兇,惹禍上身,四、抱有冷模的態度,事不關己。建議被搶者抓緊報警。


離休酒仙


不是很正常嗎?在中國罰的就是見義勇為的人,讓英雄流血又流淚,是他們的拿手好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