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2018年度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引進項目開始申報

「新闻」2018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开始申报

「新闻」2018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开始申报

一、項目內容

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引進項目資助優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學博士來華(回國)在國內博士後設站單位(以下簡稱“引進單位”)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

引進項目資助期限為兩年,引進人員應保證在華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不少於20個月。資助經費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和引進單位共同承擔,其中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資助每人每年20萬元人民幣,引進單位配套資助每人每年10萬元人民幣,包括在華從事博士後研究期間個人的生活開支、住房補助、社會保險及來華往返國際旅費等。

引進人員由引進單位按照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管理。

二、申報時間

三、申報條件

1.年齡一般不超過35週歲,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2.申請人須為近三年內獲得博士學位的外籍或留學回國博士。

3.申請人博士畢業學校應為世界排名前100名或者其博士學位所屬學科排名全球前100名。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申請人,條件可放寬至博士畢業學校為本國排名前3名的高校。

4.申請人自主聯繫國內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或工作站,並獲得設站單位正式推薦。

5.在讀博士期間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6.非英語國家的人員應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聽、說、讀、寫能力。

7.此前未獲得過本項目或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派出項目、“香江學者計劃”、中德博士後交流計劃、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等國家博士後項目資助。

8.國內在職人員不能申報本項目。申請人受本項目資助期間須全脫產從事博士後研究。

考慮到今年申報工作開展較晚,允許2018年1月1日之後進站的符合條件的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參與本次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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