柒玖零路路
如果真有這樣的人,我不會去問什麼原因,直接由人力資源部找他喝茶。
現在是一個通訊發達的時代,就算有天大的事情,也絕對有那麼幾分鐘的機會,讓其打電話說明情況。一次是特殊情況來不及告訴公司,二次也是特殊情況來不及告訴公司,難道次次都是特殊情況來不及告訴公司?
經常出現這種情況的員工,我不好說他能力,責任心不強,只能說其沒把公司當回事,沒把這份工作當回事,既然如此,公司又何必把他當回事?有他沒他又有什麼區別?把他的工作分給別人,工資也分給別人,我想其他人會很樂意的。
素席子
第一次,原諒,告知清楚。
第二次,留證據,勸離。
葉ye1987
1: 調查清楚,是否是故意或者找藉口不來開會?
2: 若是故意為之,有針對性否?針對領導?
3: 想辦法開掉。
Wilson海闊天空
勸退,寧缺毋濫
小打小鬧小買小賣
涼拌!讓他滾!
倉儲老兵Surgurl
對這樣的人,只能按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