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人販子抓住他們後實施重罰重刑直至死刑,你同意嗎?

森林151650152


必須判死刑。只有死刑,才能給罪犯打擊,沒有商量的餘地。

你覺得拐賣來兒童會怎麼處理?賣給別人家的人當孩子?如果真的是這樣,可以考慮不用死刑。真的是這樣嗎?真是異想天開啊!大街上殘疾的乞丐知道嗎,他們就是從小被打斷雙腿,好了再打斷,直至長成畸形,扔到大街上當乞丐!這種人神共憤的事情,是經過人販子之手。還有好多你想象不到的事情!

事件一

2007年發生在深圳的一起事故,受害者是一個3歲孩子,被發現時,在一個垃圾桶裡紅色的盒子裡,孩子被截肢,而且兩個睪丸全部被摘除。你看了不心痛嗎?才一個3歲的孩子,人販子竟然能下得去手。心真的是石頭做的嗎?這是嚴重的“虐童癖”,把別人的生死置之不管,想過孩子的家人嗎?這種人神共憤的事情不應該是死刑嗎?

​事件二

被迫賣淫,江西10名女童被誘騙到西寧賣X,這10名女童最小的12歲,最多的接客40多次,稍微有不聽話的,直接毒打,想想十來歲的孩子怎麼可能是人販子的對手。要求她們必須與客人發生關係,遭到拒絕後,這些人取出棍子和錘子威脅,不幹就把她們打死。這種人販子難道不應該是死刑嗎?

​還有好多類似的事情,難道看了就不心痛嗎?我認為,無論從什麼角度出發,對於拐賣兒童的人必須死刑。沒有商量的餘地,只有這樣才能給受害人的家長一個交代。

那麼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注意什麼呢?

​1,出去玩耍時,不允許自己的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這樣可能保護自己的孩子不被外人打擾,不給人販子機會。

2,教育孩子任何陌生人給東西都不能要,也都不能跟著走。以免完成不必要的麻煩。

3,網絡能晚點接觸就晚點接觸吧,因為網絡的兩面性是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機,剛步入社會,禁不住“糖衣炮彈”誘惑。不知道哪個糖是甜的,哪個糖是有毒的。

為了自己孩子的安全,請照看好自己的孩子,不讓罪犯有可乘之機。

謝謝大家,我是一碗素炒餅,希望每一個孩子都有一個健康快樂的童年,健康快樂的成長!





一碗素炒餅X


人販子自古都是重刑,有殺頭之罪,現在法律法規對人販子沒有一點用,也就判幾年,這就是給了人販子一個膽量,繼續破壞他人家庭膽量,其實,人販子並非都是賣給別人當老婆或收養,有很多人販子會把偷來的小孩弄殘疾或賣器官。比殺人犯都壞,所以說,人販子必須死刑,有專家說,人販子死刑會增加被拐賣人員的死亡率。這也許是對的,但要想減少許多家庭人員的疼苦,就會有代價,人販子導致被拐賣人口的殘疾或者死亡的,應判本人立即死刑,另外還要株連家庭人員親戚判刑。才能杜絕減少人販子的猖獗。


絮語kk


我記的在1983年的時候,一位開國將軍楊得志同志的兒子帶著他的女友到河南旅遊,被當地的一幫地痞流氓把楊得志的兒子活活打死,兒子的女友被強行輪姦,當時公安部馬上發佈的嚴厲打擊流氓犯罪活動,對於犯有強姦罪的犯人通統槍斃。在一後的很長時間,強姦案少而又少,這說明重判之下必有明顯的收斂效果。


吹角古城樓


同意,

同意,

同意,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還不夠,

再說一句:

嚴重同意;

因為,

我覺得,

一個泯滅了人性的人,

就應該把他當做非人類來看待和對待;

不管他出於何種動機去做這件事,

他(她)都永遠應該被訂上道德的十字架上

而永遠不得解脫;

難道不是嗎?

看看那些被他禍害的家庭,

看看那些孩子的模樣,

我只有一個態度:

他們,

死有餘辜;

斬立決;

有點兒殺氣騰騰的感覺,

對嗎?

但是,

這是每個有良知的人的選擇;

如若不然,

社會會變成什麼?

可想而知……


你是人間的四月天yyy


直接槍斃我都不結恨有多少受害者…幹這麼多年最忘不了是17年長垣縣一個市場外集裝箱裡關都是20左右男女孩他們都…連著幾天都是孩子們…最可恨的是把孩子們跟…放在一起…新長路上車排特長裝滿賣糧食車特多下面埋的都是孩子們,在別的地方也有,在107上也查到,更想不到的都是賊販窩用各種大卡車裡面裝什麼東西都有把孩子們外運賣…我們還有多少自願者…我雙倍贊同把賊販裡外窩直接槍沒什麼可審判的,我想你們也會同意的因春夏秋冬一年365天都在尋找受害者,你們看到是什麼樣的心情呢?賊販裡外窩更本不配用法律跟小日本心狠抓辣,還把受害者賣到外國各地,這都是實是,證據如山,新長同群賊販外窩,看到都是證人。還有各種卡車冷暖箱裝也是受害者,還有小集裝箱整體集裝箱等裡面幾乎都是受害還有更想不到的把孩子們…總之各種車輛只嚴查也…特別開封,山東整體箱最多,全國各地都要嚴查孩子們可能救下,107.各國道,各環路等…


用心去愛141348687


同意,我舉雙手贊成。

人販子對社會的危害真的是太大了,那些失去親人的家庭簡直是生不如死,有些家庭放棄工作,滿世界的找孩子,有些家庭因為失去孩子而離異,還有些人因為思親過度而離世,這些都是可惡的人販子造成的。

我們再來說說那些被拐的孩子和女人,是那些人販子讓他們離開了疼愛他們的親人和幸福的家庭,有一些幸運的孩子會被買走,到了新的家庭。可有些孩子就很慘,會被打殘去街上乞討,還有被迫做賊的。那些被拐的女人就更慘啦,被迫和不喜歡的陌生男人生活,每天還要被打罵,他們的一生都被人販子給毀了!

所以抓住人販子實施重罰重刑,甚至死刑是完全合適的!


紫藤A1314


對於拐賣兒童販子判死刑,我一萬個同意!!!站起來舉雙手同意!!!

人販子可恨之處,是因他們搶或拐賣一個孩子,使這個家庭失去了希望,失去了濃濃的親情,破壞了一家庭的正常生活秩序,帶給孩子的父母無情的摧殘,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甚至走上了自殺的路。

給社會造成恐懼和不安,嚴重影響社會文明和諧,這是社會的一大毒瘤。

對於拐賣兒童的人販子,喪盡天良可恨之極令人髮指,不判死刑不能平社會公憤,叫他們有命找不義之財,無命去享受。

我認為,拐賣兒童遠比走私槍支和毒品可恨;雖然走私槍支和毒品是國家法不可容,但那些都是有意識有行為的成年人與成年人相交易的是物品!當然國家有死刑侍候這些犯罪分子。然而,兒童是人而不是物品,是有生命的,他們剛剛來到這個世上,是家庭的希望!是國家的未來!

所以,對於販賣兒童的犯罪分子,必須輕則判無期徒刑!重則判死刑!決不可以寬容!決不可以手軟!

以最嚴厲的死刑,震懾販賣兒童的犯罪分子!!!


南山55555


該不該?當然是該!

我記得我看過最恐怖的一部電影叫做《盲山》,故事講的是一位女大學生初出社會被人販子騙,結果在被賣到大山裡,從此再也無出頭之日的故事。

恐怖之處在於故事的最後,女孩的父親被打死,她拿起菜刀砍死了自己的“丈夫”,影片給人留下的是無止境的絕望。

拋開文明素質一說,如果一開始沒有人販子,女孩沒有被賣到大山裡,她的人生會不會完全不一樣?以幫她找工作的名義,把她騙過去,徹底毀了一個人的人生,這樣的人不可恨?不該受到重罰?

這到底是一件多恐怖的事啊?想一想他們的父母,還有無數孩子被人販子偷,被騙,被賣,不止毀了一個個人的人生,甚至完全毀滅了一個家庭的希望!






日租哥


我支持要慢慢折磨致死

一個人販子拆了多少家庭,讓多少父母每天以淚洗面,讓多少孩子活得像螻蟻一樣

死刑都不能抵擋他們的罪過,萬箭穿心都不為過

要讓人販子怕,怕到不敢再做,那樣這種畜生才會變。

現在的法律我感覺對人販子實在是太寬容了,遠遠不能平息我們所有人的怒火。

所以我支持,而且還是支持折磨致死

希望未來我們國家加重對人販子的刑法,要從根底打掉人販子這種行業



陌生人中的安安靜靜


人販子,讓人怒氣沖天、恨之入骨、不殺不足以民恨,總之一句話,喪盡天良的玩意,不得好死!

人販子,你拿別人的痛苦,讓自己謀利,你覺得這樣的錢,花的不內疚嗎?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安分守己、勤勤懇懇、實實在在、不愧對良心的勞動成果,這樣得來錢,才安心的吃喝拉撒睡。

請記住一點:“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人販子是偷盜者,而收養人是銷贓者,如果沒有銷贓者,偷盜者賣給誰的道理!

民眾本身就是一個“監控器”誰家不能生育,誰家突然多了一個孩子,都會知曉。實行舉報有獎,必須做到不透漏舉報者的一點點信息,畢竟舉報者和收養者抬頭不見低頭見,以防發生憎恨出現血的事件。

收養者一旦被確認兒童婦女是買的,一定要重罰,加判刑,這樣以後誰還敢買人,根源沒了誰還會冒險偷人。

以前聽說有個人販子,拐賣兒童,掙錢回家,發現他自己的孩子卻被其他人販子給拐了 ,這就是報應。

抓住人販子該不該判死刑?

民眾的呼聲,都希望人販子判死刑,就會減少人販子的囂張藐視法律。

人販子,偷人換錢畜生不如啊!民聲的意見確實不錯殺一儆百、以儆效尤。

法律自有公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