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剷除異姓王后,為什麼還要分封同姓王?

靜說歷史


劉邦分封同姓王是基於當時的社會現實,為了實現家天下的目的而採取的措施。


秦國統一天下之後,廢除封建制,全面推行郡縣制,但十幾年就亡了,之後分封制被恢復。漢初並非完全分封,而是郡國並行。在漢王朝的統治核心區域比如關中實行的是郡縣制,而在山東原六國區域實施的是分封制。“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若無功上所不置而候者,天下共誅之。”這是劉邦除掉異姓王韓信、英布、彭越等人,同時分封劉姓子侄為諸侯王后,與群臣所立的白馬之盟誓詞。劉邦之所以要分封同姓王,應該有以下幾個方面的考慮。

一、政治上,汲取秦朝速亡的教訓。

秦國統一天下後,秦朝只維持了十幾年便滅亡了,而之前的夏商周都維持了幾百年。這種強烈的反差,不能不引起劉邦的反思。雖然說大一統是歷史發展潮流,郡縣制也確實符合未來的方向。但秦朝的迅速滅亡,似乎在證明全面郡縣制是有問題的,至少在秦朝時期是存在問題的。劉邦從家天下的角度思考,認為當危機出現的時候,郡縣的長官很容易動搖,不會像周時期的諸侯那樣起到護衛中央的作用。秦朝就是吃了這樣的虧,他覺得倘若秦始皇分封皇子,秦朝也不至於亡得那麼快。因此,從這個角度考慮的話,劉邦選擇了分封同姓王。

二、經濟上各區域發展不平衡產生對分權的要求。

統一雖然是趨勢,但在當時,各地由於自然環境不同,產生了不同的民情,經濟發展很不平衡。比如齊國和燕國有“漁鹽之利”,所以齊國和燕國發展了海洋經濟。而秦國所在關中沃野千里,有效的發展了農業。不同的經濟模式下,秦朝推行郡縣制,統一採用秦法,其實是不實際的。適用於農耕的法律,用在漁業和商業上,肯定是會出問題的。而當時交通不便,法律制定者也不太可能去其他地方實地考察,然後再調整法律。即使這樣做了,也只會導致法律的混亂。因為都是郡縣,法律卻不同,怎麼實施呢?因此,從經濟發展角度來說,分封確實有內在的分權要求。

三、文化上的巨大差異影響郡縣制的推行。

先秦時期,各地相對封閉,由此產生了不同的地域文化,尤其是諸侯國文化的差異非常大。楚文化、齊魯文化、三晉文化、秦文化,差異非常大。秦始皇雖然書同文,車同軌,文字容易統一,但行為習慣卻沒那麼容易統一。比如楚人信鬼,齊魯盛行儒墨,而秦人粗獷尚武。這些都只是表象,內在實質是民族心理和價值觀的差異。這些都會影響郡縣制的推行。

四、先秦分封制的慣性形成的社會心理。

夏商周時期的分封制形成了巨大的社會心理慣性,這種慣性在漢初依然很強。也就是說,從當時人們的心理層面來說,分封是應該的,畢竟是延續了上千年的制度,現在說廢除就廢除,人們沒法一下子適應過來。而當時陳勝反秦的時候,派武臣北略趙地。武臣在規勸當地豪傑反秦時,就說“報父兄之怨,而成割地有土之業,此士之一時也”。而韓信等人就更加明顯了,裂土封王成了他們的人生追求。這些都能說明當時人們的普遍心理狀態。

因此,劉邦分封同姓王,一方面是要強化家天下的統治,另一方面又不得不顧慮到社會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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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初年劉邦分封了九個異姓王壯大自己的實力,天下未穩,這些頗有戰爭經驗的大將就成了劉邦的依靠,然而天下既定,手握兵權又居功自傲的將領,就成了劉邦心中最大的忌憚。

劉邦奪取天下的時候年紀已經不小,他沒有年輕人的血氣方剛和匹夫之勇,雖然坐在龍椅上,但心中的恐懼逐日加深。

諸侯王有戰功,有土地,有獨立行政,有武裝,有人口,名義上是“漢臣”,實際上是獨立王國,各自為政,隨時都有可能成“貳臣”。而且他們管轄的領土之多,超過了漢初直接管轄的郡縣,少則三四縣,多則一百多縣。

從公元前202年十月至前196年十月,燕王臧荼、楚王韓信、趙王張敖、代相國陽夏侯陳豨、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韓王信,都被幹掉了,唯有長沙王因為構不成威脅而得以存活。

劉邦對韓信的信任本來就有限,有一件事情讓劉邦一直骨鯁在喉——

劉邦和項羽在膠著之時,韓信攻趙、齊,齊本來已降漢,韓信貪功,又把齊滅了一遍,並且還脅迫劉邦封他為齊王(在劉邦看來就是脅迫),劉邦無奈,只得答應他的條件,對此劉邦一直懷恨在心。

但劉邦只是貶他為淮陰侯並未殺他,殺他的是呂后,而劉邦對功臣的死也未感到輕鬆,而是“且喜且悲之”,人性很值得玩味,歷史其實很有趣。

滅了異姓王后,漢朝的隱患得以解決,但更大的隱患即將來臨——天下太大,劉邦一個人吃不下。

我們知道皇帝制度和郡縣制,以中央集權為中心輻射地方的這一套行政制度是秦始皇搞得,還不像後世那樣成熟,六國餘孽不僅變法沒變徹底,而且心也沒死徹底,其中最蹦躂的就是楚國。

楚國封建殘餘及其雄厚,在秦朝統治時期,小規模叛亂時常發生,不管是陳勝吳廣起義還是六國貴族項羽起義,都屬於楚國範圍。

漢承秦制,所以從關中向全國輻射秦制跟秦帝國一樣困難,齊楚之地很難控制,需要有人當肉盾幫劉邦穩住局面,既然異姓王不靠譜,那劉邦唯一能依靠的就是自家人——同姓王。

當然劉邦也深知內部權力鬥爭導致統治崩潰的危險,但如果不以宗室力量來牽制功臣,恐怕漢朝江山比秦朝還短命,劉邦分封同姓王,並非沒料到有朝一日他們一樣會坐大的威脅,而是權宜之計,他希望漢朝江山能永久傳承下去,必須依靠外力,而自家人畢竟比外人更令他放心。

當然同姓王在文帝、景帝時期勢力越來越大,已經威脅到中央統治,他們將鹽鐵生意和全國賦稅控制在手中,還有官吏任免等權力,皇帝自然不能容得下他們,於是新一輪流血的事件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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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反映了中央集權的趨勢,即從異姓王到同姓王再到中央直轄。同姓王相對異姓王,肯定更讓皇帝放心,畢竟親戚比外人多少還是可靠的。但這只是相對而言,親戚掌握當然還是不如自己掌握。但當時劉邦沒有這個把握,不想像秦朝那些滅亡時孤立無援。加上分封的親戚也基本都是直系親屬,其中就包括劉邦的兒子齊王劉肥、趙王劉如意,以及哥哥代王劉喜、弟弟楚王劉交。只有一個非直系的族兄荊王劉賈。這些人還是都可以讓劉邦放心的。

但是隨著皇帝和諸侯的子嗣傳承,大家的血緣自然慢慢疏遠,關係也就漸漸淡薄。所以文帝開始就會認為諸侯威脅統治,所以在賈誼的建議下,讓諸侯之子均分諸侯的領地,比如齊國就一分為六,包括齊國、濟南、濟北、淄川、膠西、膠東等,達到削弱諸侯的效果。之後景帝則採用晁錯削藩的計策,直接將諸侯土地割給中央管轄,這就導致了後來的“七國之亂”。但這場叛亂終於被中央平定,同時也再沒有諸侯敢反抗中央了。後來漢武帝推行“推恩令”,諸侯才徹底失去了國內的權力。


林屋公子


核心目的就是為了穩固政權穩定加強專制統治。消滅七個異姓王,是防止周朝以來的分封國,擁兵自重,防止叛亂髮生。

但是為什麼消滅了曾與自己志同道合一起打天下的異姓分封諸侯王,又分封了自家劉氏同姓諸侯王了呢?實質還是為了穩固統一為了專制集權統治的考慮。在當時,劉邦認為,秦朝之所以滅亡也是因為沒有分封諸侯王,造成了舊貴族的極力抵抗,所以,他是採取了秦朝的郡縣制為主,輔以封國制,封國的用意就在可以輔助中央朝政的,漢朝剛建立時分封了異姓王也是為不失信於自己當年與項羽爭霸時對將領許下的立戰功者封國諸侯王的諾言。但是,劉邦認為異姓王不可靠,自己血脈宗族的劉姓封王才可靠。於是設法堅決的清除了異姓王 。

又分封了同姓王。他的用意在當時也是完全恰合的。起到了穩固專制統治的積極作用。

但是,這也是後來,西漢末七國之亂的根源。這是劉邦所始料未及。


說點正事


秦朝滅亡的殷鑑在前,為了自己建立的這個王朝的傳緒,重拾“封建”,是劉邦在當時必然的選擇:

漢興之初,海內新定,同姓寡少,懲戒亡秦孤立之敗,於是剖裂疆土,立二等之爵。功臣侯者百有餘邑,尊王子弟,大啟九國。

談劉邦之前,先來看看分封與郡縣這兩種制度在秦朝時的爭論。

公元前221年,秦王掃六合,一統海內,自稱皇帝,隨後朝堂上便開啟了一場關於國家制度的大爭論。支持分封制的丞相王綰首先開言:

丞相綰等言:“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填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

“諸侯王的勢力剛剛被平復,但是燕、齊、楚等國的土地離咸陽太遠,不在那些地方設置藩王,就不好控制,請陛下冊立諸位皇子為王,去鎮守那些土地。希望陛下恩准。”

這是王綰等人的觀點。

另一方的代表,也是郡縣制的推手李斯完全不同意:

廷尉李斯議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置諸侯不便。”

作為法家人物的李斯強烈地支持中央集權,他指出周朝分封后導致列國紛爭、天下大亂,而周天子卻權威盡失,用這樣的觀點來反對分封。

秦始皇剛剛平定天下,自以為功蓋三皇五帝,正是權力慾最旺盛的時候,很容易就被被李斯說服了,不再封王,實行了徹底的郡縣制,分天下為三十六郡,從中央政府派遣流官前去管理。

此後八年,又有儒生上奏始皇,重議分封:

博士齊人淳于越進曰:“臣聞殷周之王千餘歲,封子弟功臣,自為枝輔。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卒有田常
六卿之臣,無輔拂,何以相救哉?”

淳于越指出,商周兩朝延續了一千多年,就是因為分封了王族子弟和國家功臣,相互扶持輔佐;而現在皇帝奄有四海,皇族子弟卻不得分封,一旦國家出了像田常、晉國六卿這樣的權臣,沒有親族輔弼,怎麼能相互照應呢?

田常是春秋齊國田氏家族的宗長,曾弒殺過齊國國君,他的後代奪了姜姓齊國的天下,史稱“田氏代齊”;六卿是春秋後期執掌晉國軍政的家族,他們逐漸侵奪晉國公室的權力,最後釀成了“三家分晉”。

淳于越拿這兩個歷史上權臣篡位的反例去勸諫始皇,惹怒了當是最有權勢的臣子丞相李斯,你這不是指桑罵槐嘛。李斯上奏反擊,直接導致秦始皇犯下了他在歷史上最著名的暴行之一:焚書。

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

沒想到此後的故事恰如淳于越所料,秦始皇崩後,秦國的國政竟然真的落在了權臣手上,也就是“指鹿為馬”的趙高。此時天下大亂,迅速土崩,秦朝在始皇死後,竟短短三年不到便滅亡了,而這個立了五百年社稷的嬴姓家族,也從此煙消雲散。

不過因為大澤鄉一個戍卒的一聲怒吼,看著如此強大的秦朝竟然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如此容易地倒下了,這種反差性必然會被當時的人歸結到它所實行的制度上去,所以分封制這種意識形態便又重新流行開來。

秦亡後,項羽代表義帝主持了一次分封,“封建”了十八位諸侯王,既有原六國貴族,如趙王歇(徙為代王)、韓王成、魏王豹等;也有秦末亂世裡因軍功而崛起的各路軍閥,如九江王英布、常山王張耳等,當然也包括被封在漢中的“漢王”劉邦。

此後楚漢相爭,各路諸侯王分在楚、漢兩路陣營中,彼此征伐,如同又重新回到了戰國時代。在這期間,隨著領土的兼併,此消彼長,劉邦為了拉攏人心,也分封了幾位諸侯王,如攻下韓國之後分封了韓王信,改封九江王英布為淮南王,封彭越為梁王,封韓信為齊王等。而等到最終劉邦勝出,一共還剩下了八位異姓王。

正是在這些剩下的諸侯王的擁戴下,劉邦以“漢王”身份成為皇帝,建立漢朝。

殷鑑在前,劉邦為帝后,不可能再重新實行秦朝那麼激進的政策,只好採取“郡國並行”的制度,在秦國經營了很久、有郡縣制基礎的關中,也是漢朝此時的中心區域以及一些重要的地方實行郡縣,而在原六國的地盤繼續分封,從而保證了天下的穩定。

但是異姓王始終是一個威脅,所以劉邦在他剩下的十二年裡,便是在對那些異姓諸侯王的剪除中渡過的,甚至他最後的死因也是因為在征討英布時所受的箭傷。

經過他的一番努力,七個異姓王的國家被誅滅,剩下一個長沙王吳芮,此人是百越首領,不屬中原勢力,需要他的家族穩定南方諸蠻夷。

最終劉邦弄出了一份白馬盟誓,為自己的子孫立了規矩,同時也是留一份保障:

“非劉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約,天下共擊之!”

非劉姓不得封王,從此雖有分封,但也僅限於同姓子弟了。

當然,我們知道,劉邦死後,這個誓約就被打破了,呂后封了她的四個兄弟子侄為王,但那也是曇花一現,很快被誅滅了。

後來,漢朝中央政權和諸侯國相安無事了幾十年,直到景帝時爆發“七國之亂”,最終平定。等到漢武帝上臺,加強中央集權,推行推恩令,採取各種政策弱化諸侯國勢力,中央政府的觸角不斷深入到各諸侯國的國政中,加以蠶食掌控。至武帝之後,再不見有諸侯王造反之事,漢朝也有了長達四百年的國祚。

所以說做事切莫過於激進,事情還是慢慢來為好。相較分封制,郡縣制當然是一個進步,但像秦朝那樣天下甫定,便毫無過渡地徹底改變制度,釀成了大亂,“一夫作難而七廟隳,身死人手,為天下笑”,也是過猶不及。


耳食記


為了天下囊括自家手中,為了天下屬於劉家的,為了劉家天下的穩固統治,主要用意

就是這。

剷除異姓王為了削弱地方割據勢力,防止分封諸侯王擁兵自重,造反叛亂,周朝分封制禮崩樂壞造成的諸侯國紛爭的春秋戰國局面,這情形劉邦當然知道了,前車之鑑,所以,分封異姓諸侯王也是劉邦踐行自己的誓言而已,當初攻打秦朝和與項羽對峙都曾對部下許下過諾言,建功立業者,一統天下後我劉邦封王,所以,整體上大漢是基本上繼承的都是秦朝制度,郡縣制為主,兼以分封幾位異姓開國功臣為諸侯王,郡縣分封並存,分封王這是周朝以來的制度,封國諸侯王擁有高度自制權,劉邦當然知道這種分封嚴重威脅自家的大漢天下的穩固了,所以,在不違背諾言的緩和的處理方式下,逐個的銷去了異姓諸侯王,就是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專制。

而接下來之所以又分封自家劉姓血統的同姓王,這不是又削弱中央集權專制的力量了嗎,其實,不是的,本質上也是為了漢初整體穩固專制統治的需要,一是劉邦認為自家血統的劉姓王要比異姓王更可靠信任。二是,劉邦認為,秦朝滅亡有很大原因就是沒有諸侯王來搭救,也是汲取秦朝滅亡的教訓,防止外患之用,於是採用了郡縣制為主,同時分封部分同姓諸侯王以輔助分擔自己統治的負擔。這在漢初是起到積極的作用的。

但是,劉邦不能意識到,這恰是為後來諸侯國叛亂留下了隱患,漢景帝時,爆發同姓王的“七國之亂”就是其弊端的明證呀。


再升一級


如果放到我們今天的角度來看,劉邦封同姓王的做法,很明顯是在給日後或者說子孫埋禍根。

 

但是他能夠坐上皇位,自然是有他的原因。要想知道他為什麼這麼做,我們需要站在他的角度換位思考一下:在當時劉邦的眼中,異性王都是心懷鬼胎的禍害,早晚要惹出事來,即使今天不給劉家惹事,以後劉家的子孫也會受到異姓王后代的威脅,所以劉邦決心要除掉異姓王,這點是沒有疑意的。

 

對於為什麼要封同姓王?第一,守業更比創業難。劉家一下子有了全天下那麼大的家業,總要有人去幫助劉家去守住家業吧,就好比突然一下子增加了很多物業,總得找一幫物業管家幫忙打理,但是這個物業管家很是讓劉邦操心。劉邦衣錦還鄉的時候,念及此事還是很憂傷,隨口吟出“大風起兮雲飛揚,威加海內兮歸故鄉,安得猛士兮守四方”讓家鄉的孩童歌唱,其中最後一句“安得猛士兮守四方”正是劉邦所操心的問題。這麼大的家業,劉邦真的需要猛士來守嗎?不!如果是戰爭年代,需要猛士衝鋒陷陣攻城略地,可現在塵埃已定,劉邦真正想要的物業管家或者說看重的首要品質是忠誠度,只有絕對忠誠的家業管家,才能讓劉邦安心,不用擔憂自己的家業被別人惦記著。

 

誰的忠誠度是經得起劉邦的信任呢?異姓王肯定是不行的,那些傢伙都是當年一起打天下的,如果把天下交給他們,他們一定會覺得理所當然,說不定哪天還嫌分到的太少,必然要生出異心來。在劉邦眼中,同姓王是自家人,自家人都是很團結的,萬一將來有個什麼變故,還能互相有個照應,劉邦都自家人很有信心。

 

說了這麼多,總結成一句話:家業那麼大,在劉邦看來必須要分王管理,兩害相權取其輕,既然一定要分那還是分給自己更能信得過的人——同姓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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