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互聯網金融,“大數據金融”更適合傳統金融業者

近來,頗有幾個新名詞在市面上流行,諸如“互聯網金融”,“信息消費”之類。這些新名詞並非產自概念日日翻新的互聯網業,卻來自傳統金融業甚至政界,其夢想之美,投入之多,可行性之差,似乎值得一辨。

就概念而言,從眾說紛紜中大致可以概括出互聯網金融的幾層含義:

一、 傳統金融服務的網絡化

傳統金融服務網絡化,顧名思義是網絡銀行,網絡券商,網絡保險,等等。這些都是古已有之的東西,只不過在中國實現較晚,動作較慢。事實上,互聯網在美國最早最成熟的商業模式就是這一套,二十多年前就已出現並蓬勃發展至今。不過,無論在金融服務業還是互聯網界,都沒有什麼公司因此脫穎而出,其原因無非是家家都做,沒什麼創新,最好的結果是獲得攤薄的平均利潤。為此今天再創一個新概念毫無必要。

二、 傳統金融服務的擴展化

小額支付,小微企業信用調查,小額貸款,靈活機動的市場營銷等都是傳統金融服務的擴展。這些事情在互聯網出現之前,做起來費時費力,成本高而收益少。利用互聯網來搞確實可以創收,只是很難提高利潤率。為此帶上個互聯網金融的大帽子有點言過其實。

三、 全新的網絡金融服務和產品

如眾籌投資和比特幣,這些東西新則新矣,但屬於小眾市場和縫隙市場,不值得大動干戈,更不值得為此創立什麼新概念。

四、 全面的網絡金融服務,或曰金融電商

這一類別下,主要是金融商城和各類產品和服務的綜合大賣場。這種模式以金融服務為基礎,以阿里為樣板,再摻雜以WEB2.0,雲計算,移動互聯網和大數據等時髦互聯網概念,幾乎是一個通吃的全面互聯網服務平臺,如果僅稱之為互聯網金融,就顯得有點過於狹窄了。

比起互聯網金融,“大數據金融”更適合傳統金融業者

互聯網金融並不適合傳統金融業者

無論是單獨拿出來看,還是把這四層意思合起來看,互聯網金融這個概念從互聯網業的角度看毫無新意可言。

但既然一無所有的網絡業者都可以嘗試網絡金融服務並大有斬獲,那麼傳統金融業者有經驗,有資本,有壟斷,有用戶,為什麼不能後來居上呢?

一個明顯的區別在於,網絡業者早在十數年前就開始了嘗試,那時網絡金融服務是被斥責,被打壓,被懷疑的對象,歷盡千辛在服務模式,商業模式和技術壁壘方面有所心得,壘起了一定的競爭門檻。而今天再做所謂互聯網金融這種早已成為社會共識的東西,如果在差不多的時間內出現十個八個互聯網金融服務平臺,自相殘殺還來不及,那還有氣力與遙遙領先的網絡業者競爭?

比起互聯網金融,“大數據金融”更適合傳統金融業者

大數據金融

如今世界正在步入大數據時代,為後來者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戰略空間和機會。是否以自己為中心提供各種網絡服務已經變得沒有過去那麼重要,獲取和利用他人服務所產生的數據變得更加重要。基於某種服務所積累的數據價值在貶值,數量再多也算不上大數據,只有獲取網絡世界中全面的數據才有深度整合利用的價值。

正因如此,傳統金融服務商就大可不必邯鄲學步,重複互聯網運營商走過的道路,非要先建立各種非本業服務以獲取本業之外的數據。

傳統金融業者可以利用自身優勢探索一條新路。與其他傳統產業相比,金融服務業是電子化,網絡化和數據化程度最高的產業之一,也許僅次於網絡和電信業。由長期系統的金融服務積累的數據完全可以在確保用戶隱私和商業機密的前提下,與各行各業通過數據間的共享,交換和買賣以生成大數據,在此之上探索全新的產品和服務。

使用大數據金融的概念,制定並實施大數據金融戰略,更能體現金融業自身的實力和潛力,也更能與網絡業及其他行業有機融合,平等競爭,在大數據時代找到自身生存發展的機會也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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