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為水資源費改稅做前期準備工作

青海新聞網訊 繼2016年的河北試點,全國已有10個省份將把“收水費”改成“徵水資源稅”。我省也開始為水資源費改稅做前期準備工作。

據記者昨日從省水利廳獲悉,近期,水資源費徵收辦公室會同稅務部門對全省現有收費機關和繳費企業進行了摸底調查和詢問,重點現場調查和詢問了海東市、平安、樂都水利局和西寧市供水集團公司,完成了《水資源費改稅前期調查摸底情況的報告》。此次摸底調查瞭解了全省水資源量及其開發利用的基本情況。2017年全省水資源量為785億立方米,人均水資源量1.3億立方米;水資源利用量25.83億立方米,人均利用量432立方米。

在此基礎上,還收集了取水許可審批發證和水資源費徵收的基本情況。截止2017年底,全省發證1321個,批准取水量647.51億立方米;扣除水力發電後,全省發證1106個,批准取水量26億立方米,其中省級發證76個,批准取水量8.42億立方米,州級發證74個,批准取水量2.01億立方米,縣級發證1171個,批准取水量15.58億立方米。2017年徵收水資源費17431萬元,其中省級16132萬元,州級568萬元,縣級731萬元。

此外,還專門調查了水資源費改稅後可能遇到的問題。關於水資源稅徵管模式:“水利核量、稅務徵管”模式和“信息共享、事後比對”模式,分析了該模式下的利弊並建議實施的時間節點。城鎮公共供水水資源稅的徵管模式:分析了“前端計徵”和“後端計徵”兩種模式的利弊,提出了兩種模式納稅人承擔的不同稅負和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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