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振興村集體經濟 撬動強村富民大“槓桿”

(原標題:近日,《宿遷市振興村集體經濟三年行動計劃》正式出臺,三年內,宿遷將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促進村級集體經濟持續較快增長——振興村集體經濟 撬動強村富民大“槓桿”)

宿遷網訊(記者 張雲 高媛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大歷史任務,是新時代做好“三農”工作的總抓手。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農業強不強、農村美不美、農民富不富,決定著億萬農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決定著全面小康社會的成色和社會主義現代化的質量。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是強農業、美農村、富農民的重要舉措,是實現鄉村振興的必由之路。

為進一步提升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能力,確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近日,我市出臺了《宿遷市振興村集體經濟三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計劃》),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打贏脫貧攻堅戰為統領,以提高村級集體經濟經營性收入為核心,以體制改革、機制創新為動力,進一步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加大政策扶持引導,創新發展模式,完善管理體制,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促進村級集體經濟持續較快增長。

按照《計劃》,我市振興村集體經濟的目標為:全市村級集體經濟經營性收入年平均增速7%以上,到2020年,188個省定經濟薄弱村集體經濟收入全部達到省定脫貧標準,力爭全市村級集體經營性收入平均達到30萬元,集體經濟收益50萬元以上的經濟強村達到200個。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選準路子,才能發展壯大集體經濟。《計劃》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積極探索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有效路徑。《計劃》提出了七大舉措來振興村集體經濟,包括:穩步推進農民住房條件改善,在改善農民群眾住房條件、推進城鄉融合發展中充分保護村集體合法權益。大力開發集體資源,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鼓勵村集體對機動地、荒地、水面等資源性資產,通過集中開發、招標租賃等方式獲取經營性收入。做強產業帶動增收,結合“產業富民”專項行動,積極支持村集體發展現代特色農業、品牌農業,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形成“一村一品一店”的產業格局。全面推廣股份合作,結合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鼓勵村集體以集體機動地或資金入股等方式領辦村級土地股份合作社。積極培育物業經濟,盤活村集體老舊辦公用房、會堂、廠房等閒置資產,增加物業租賃收入。鼓勵開展服務創收,鼓勵村集體創辦服務經營性實體,通過組建勞務合作社、農機合作社等方式,開展統防統治、聯耕聯種等有償社會化服務,支持村集體通過提供物業服務等,增加集體經濟收入。落實扶貧開發政策,按照資產收益扶貧要求,我市對各類扶貧形成的資產、資源、資金確權到村,收益分配到村(到戶),增加經濟薄弱村集體經濟收入。

各項舉措落地生根離不開政策的扶持,《計劃》對振興村集體經濟方面提出了五項扶持措施,包括:加大財稅支持,即加大對村居特別是對經濟薄弱村居的資金投入,支持經濟薄弱村居產業發展。各級財政將進一步整合各類可用於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財政資金,通過先建後補等方式,精準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增收項目。落實用地政策。支持有條件的村居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開發利用集體建設用地,通過自辦或以土地使用權入股等方式興辦旅遊服務等企業;強化金融支撐。鼓勵涉農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對符合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項目在信貸支持上計劃優先、利率優惠。全市每年將投放不低於1億元支小再貸款用於推動發展集體經濟;抓好隊伍建設。深入實施“返鄉興村千人計劃”,選優配強村級組織班子,同時著力提升村級“兩委”班子領導集體經濟發展的能力;建立激勵機制。各縣區結合實際,統籌考慮不同村居的經濟基礎、發展定位、增收渠道、幹部隊伍結構等條件,按照分檔分類的原則,探索建立與村級集體經濟收入增長掛鉤的村居幹部待遇激勵機制。

為確保各項舉措有力實施、各項政策得到保障,《計劃》指出,各縣區黨委、政府是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責任主體,要把振興村級集體經濟作為“三農”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鄉鎮黨委、政府是振興村級集體經濟的工作主體,要因地制宜制定村居工作方案。村居“兩委”是振興村級集體經濟的實施主體,要集中精力發展村級集體經濟。

《計劃》明確了市委農工辦要發揮牽頭抓總的作用,統籌協調各職能部門齊力推動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工作。組織部門要加強新型村幹培養,大力推進強村三項試點,會同民政部門指導做好村居“兩委”班子的選配工作。財政部門要統籌做好財政涉農資金整合試點工作,優先支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國土部門要保障好發展村級集體經濟項目的用地指標,保障村集體用地需求。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農村集體“三資”違規行為查處力度,促進村集體“三資”規範管理。其他相關部門都要根據自身職能,找準與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結合點,積極投身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工作。

為了確保振興村級集體經濟工作取得實效,《計劃》將這項工作納入脫貧攻堅目標考核,由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工作的督查和推進,建立健全日常督查檢查和年終考核評比制度。

讓村集體經濟“活”起來,讓低收入群眾富起來,振興村集體經濟將撬動宿遷鄉村振興大“槓桿”,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產業,讓農民成為有吸引力的職業,讓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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