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陽區:留置第一案開庭審理

“我認罪、悔罪,請求法庭依法對我從輕處理。”11月26日,隆陽區監委成立後移送司法機關的第一起留置案在隆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李繼林在庭審現場認罪懺悔。區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區檢察院幹部、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教師代表共80餘人參加現場庭審。

隆陽區:留置第一案開庭審理

該案中的被告人李繼林是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保山物資再生利用有限責任公司交通管理服務站聘用的原工作人員,在辦理留置審查期間,大家對其“臨時工”身份是否屬於監察對象產生質疑,通過多方查閱資料、向有關專家諮詢,審理部門和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對證據的客觀性、合法性嚴格審核把關,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事實細緻審查,最終認為其行使的是國家公權力、執行國家公務,屬於監察對象。

針對該案的特殊性及進一步增強紀檢監察干部依紀依法開展工作的本領, 加深對國家監察法的運用把握。在開庭審理之際,區紀委監委、區檢察院組織相關辦案人員走進庭審現場,開展零距離、面對面、全景式的“現場教學”,以案釋法、以法促學,強化紀檢監察干部的法律意識、證據意識和程序意識,有效促進紀法貫通、法法銜接。

庭審過程中,大家全程目睹了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過程, 傾聽控辯雙方圍繞罪與非罪、法律適用等爭議焦點進行陳述和辯論,深切感受到了一場視覺、聽覺“盛宴”。“這次庭審對我來講是一次難得的強化業務學習機會,在庭審過程中,對證據的合法性要件、法庭採信的基本規則和案件定性分析的過程進行了全面瞭解,對今後的審查調查案件更有信心了。”紀檢監察干部吳嬌在參加完庭審教育活動後說。

“通過組織紀檢監察干部旁聽庭審,開展‘以案釋法、以聽促學’,不斷增強執紀執法本領,強化法紀意識、證據意識,提升案件辦理質量,確保每一起職務犯罪案件都經得起檢驗。”該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介紹。

據悉,在下一步工作中,隆陽區紀委監委將不斷組織紀檢監察干部旁聽庭審,加強與公檢法一線辦案人員的常態化業務交流,不斷強化業務學習培訓,促進全面融合重塑,著力提升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的整體水平,有效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趙海碧 楊曉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