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美國總統和州長給的命令相左,國民警衛隊聽誰的?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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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美國總統和州長髮出的命令相左,國民警衛隊聽誰的?

搞清這個問題就要知道美國國民警衛隊的性質,更要了解一下美國的國家制度。美國國民警衛隊,簡稱聯邦國民兵,是美國武裝力量的重要後備力量。也就是說,美國國民警衛隊是美國軍隊的預備部隊之一,美國另外一支後備部隊是聯邦後備役部隊。



而美國國民警衛隊最早創建在1636年12月3日,當時是為了保衛殖民地而建立在波士頓的一支民兵武裝部隊。對,美國國民警衛隊最早就是一幫子民兵組織,為了保衛地方安全而設立的,而且成立之時,還沒有美國,屬於英國在北美殖民地。美國最早獨立十三州的主要反抗英國武裝力量,主要也是這些民兵,最後演變成後來美國國民警衛隊。也就在1824年8月25日,美國民兵組織正式改名國民警衛隊。



而國民警衛隊雖然也屬於美國武裝力量的一部分,但是它隸屬於美國各州政府的地方武裝力量,而美國又是一個聯邦制的國家,屬於各州搭夥過日子,各州都有相當的獨立性,也就是說,美國是先有的州後有的國家,而作為保衛各州的國民警衛隊當然是聽州長的命令,而不是聽從美國聯邦政府總統的命令。美國總統能夠指揮的動的部隊是聯邦政府軍隊。

一旦美國進入戰爭狀態,美國聯邦政府有權收編各州的國民警衛隊,變成美國聯邦政府軍隊的一部分,這時國民警衛隊自然要聽從美國總統的指揮,當然這時的美國武裝力量也不分什麼國民警衛隊和聯邦部隊了。



正如電視劇《亮劍》中李雲龍團長所說“槍炮聲一響,全團都得聽我的。”用來形容美國軍隊再合適不過了,美國的戰爭一來,美國全部武裝力量都要聽從美國總統的。

以上就是“大正”多於該問題的看法。


大正看世界


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國民警衛隊是美國州政府領導的武裝力量,受命於美國各州州長,在正常情況下,總統與州長命令相左,當然聽州長指揮;第二種情況,在發生戰爭的時候,美國聯邦政府有權利將國民警衛隊歸入現役部隊,這時候,當然聽總統指揮。

正常情況下,國民警衛隊聽從州長指揮

美國是聯邦制國家,各州擁有部分立法權、軍權及大部分行政權。國民警衛隊屬於民兵性質,歸美國各州政府管理。在正常情況下,美國州長會指派一名副州長專門管理國民警衛隊。在維持社會秩序、救災等方面,國民警衛隊起到了極大的作用。國民警衛隊屬於明白性質,每一名成員都有正式職業,有任務的時候才會召集到一起。不過,為了保證國民警衛隊的作戰能力,每年有48個週末日的訓練任務。

由於美國聯邦制的體制,美國國防部對國民警衛隊只有指導權,而沒有領導權。因此,作為美國軍隊最高長官的美國總統,根本也沒有權利指揮國民警衛隊。和平時期,美國總統只能向州長髮出請求,州長同意的情況下, 才能調動國民警衛隊。

戰爭爆發以後,總統有權利徵召國民警衛隊

1903年,美國通過了民兵法案,國民警衛隊的很多事務開始由聯邦政府負責,如聯邦政府統一提供軍械等;1916年,美國又通過了國防法案,規定國民警衛隊需要與正規軍一樣受到法律約束。由於美國正規軍數量並不多,後備役力量常常不足,而美國又經常對外發動戰爭。因此,在戰爭時期,美國聯邦政府有權利根據法律規定徵召國民警衛隊進入正規軍序列,參與美國對外戰爭。例如,在阿富汗戰爭,美國國民警衛隊就有不俗的表現。

美國總統既是美國的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還是三軍總司令。因此,在國民警衛隊徵召進入正規軍序列以後,要服從美國總統的指揮!

歡迎大家討論,美國憑藉國民警衛隊能夠戰勝俄羅斯嗎?


美國觀察室


當總統和州長的命令相左時,總會有一個是違背憲法的。國民警衛隊的職責是保護國民,撼衛憲法,而不是保護州長和總統,哪個命令對國民有益,不違背憲法,國民警衛隊就聽誰的。美國憲法規定,當上級的命令違背憲法,軍人有權拒不執行,如果軍人認為上級的命令涉及殘殺平民,可以拒不執行,但如果明知會造成平民傷亡而未避免的,會被認為是有罪。


春韭秋松


不要講得白宮象個小型聯合國,人家真正是依法執政,權力涇渭分明。不是比誰的頭腦發熱就可搶老大當,隨心所欲發號施令。老大還是老大,國際層面的事,開關國門,各州還是聽白宮統一調度。不信你去打美國一個州試試。


空星影幻


人民軍隊忠於黨。


妞妞的他


小編你是來搞笑的吧,國民警衛隊𣎴是黑社會組織及軍閥,更不是某個政府部門的私人武裝,他的組建設制會有一整套法律程序,聽誰指揮對誰負責都按法律程序進行


曾髙興


這問題根本不會存在。現代政府,各負其責,各盡其職,根本不會出現越權問題。


shuntenggua


美國的軍隊是給國家服務的。他們聽憲法的!


白髮斷塵


說是法治沒錯,不過當歷史發展到某個關鍵節點,往往是某個處於關鍵位置上的人決定歷史走向


梅燾


誰都不聽,聽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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