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首例“村霸”惡勢力犯罪案宣判

天津首例“村霸”惡勢力犯罪案宣判

陶強

本報訊(記者陶強)近日,由天津市濱海新區漢沽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史東利、史雲勝等12人惡勢力犯罪案一審公開宣判。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天津首例“村霸”惡勢力犯罪案件。

檢察機關指控,史東利採用賄賂村民的不正當手段,於2012年9月當選濱海新區楊家泊鎮看才村村委會主任,並於2015年8月連任。在擔任村委會主任期間,為攫取及維護自身非法利益,他分別糾集史雲勝、史雲望等人強攬工程、違規取土售土、隨意毆打村民,實施多起惡勢力犯罪,嚴重擾亂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法院經審理採納了檢察機關指控意見,對史東利等12名被告人分別以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妨害作證罪、偽證罪定罪量刑,判處被告人史東利有期徒刑七年零二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違法所得30萬元依法予以追繳。史雲勝、史雲望等其他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被害人和被告人親屬、新聞記者等50餘人旁聽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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