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事 人事 官事

最近,關於狗事全國嚷得沸沸揚揚。隨著文明養犬問題的持續發酵,杭州、連雲港先後出臺了“養狗令”,昆明警方也在大力宣傳2008年就實施的《昆明市養犬管理條例》,並提倡文明養狗,重申市內禁養33種烈性犬。自11月21日以來,昆明已暫緩辦理養犬登記證。據相關部門透露,昆明正在研究進一步規範文明養狗的管理辦法,細化監管部門、養狗人、物業等各方責任。惡犬傷人、遛狗不拴繩、隨地排洩、深夜狗狂吠……為什麼不文明養狗事件頻發呢?

有市民說,文明養狗要先從管人做起。新華社記者也發表評論說:狗的問題,源頭是人的問題。管狗,要從管人做起,重點要管住兩類人,一是養狗的人,二是管養狗的人。狗可以不懂事,人必須明事理。是的,管狗首先要管人,狗事最終還是人事。狗不懂文明,還是動物,但是,我們不能把狗不文明的理由推給狗,因為狗是由人飼養的,狗是否文明是狗主人是否文明的試金石。狗主人不文明,狗怎麼會文明呢?比如,讓惡犬傷人、隨地排洩、遛狗不拴繩、樓房內養狗,這不是狗的問題,而是人的問題。客觀地說,你有權養狗,但你沒有權利讓狗不文明。人文明瞭,才會文明養狗。

狗事就是人事。有人說狗也通人性,但誰也無法否認狗是動物,不通人性是常態。是的,有的寵物狗是聰明可愛,但狗不會自律,因為狗沒有文明意識。政府頒發的“養狗令”和“養犬管理條例”,都是頒給狗主人的,要遵照執行的也是狗主人。“養狗令”之所以成了廢紙,不是因為狗法律意識不強,而是因為人的文明素質太低,不願意文明養狗。文明養狗比文明做人更難,實際上,文明養狗就是文明做人的一部分,不會文明養狗怎麼會文明做人呢?坊間有句不好聽的話,看狗怎麼樣就不用再看主人了。確實,狗事就是人事,狗不怎麼樣肯定是養狗的人也不怎麼樣。

當然,狗事更是官事。新華社記者說的很通透,管狗,重點還要管住管養狗的人,就是俗稱中的官員或物業公司或關聯的政府管理部分。狗的不文明終究是政府管理部門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失職甚至是瀆職,比如,有的烈性犬怎麼就進了家養系列,小區內怎麼有了散養的狗,遛狗不鏟屎和遛狗不牽繩,等等。老百姓有句諺語,長得醜不是問題,出來嚇人就是問題了。養狗沒有問題,但讓狗出來嚇人、傷人、擾民、汙染環境,就是管理問題了。也就是說,不是我們有了“養狗令”和“養犬管理條例”,狗就自然文明瞭,或養狗人就自覺文明養狗了。有了“養狗令”,還需要有人去貫徹執行或管理。

昆明市社科院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高軍說:“有規定難執行,造成不文明行為者和守法者之間的不公平。養犬需嚴管,才能保證這座城市是文明、整潔、有序的,也才能保障養狗人與不養狗人之間的和諧共處。”要讓“養狗必辦證”“遛狗必拴繩”“遛狗必鏟屎”的觀念像“喝酒不開車”一樣深入人心成為習慣,才能真正做到文明養狗。從國際通行的養犬管理經驗和慣例看,“管狗”的關鍵都是“管養狗的人”。別看加拿大好像到處都是狗,但狗不是隨便養的。能不能養狗,能養什麼種類、什麼尺寸的狗,每座公寓或城市屋都會有明文規定。即便是獨門獨戶,如果沒有後院或後院籬笆損壞,一般都不會被批准飼養大型犬或有攻擊性的犬。一旦狗咬人,一般都是狗主人負全責。

而我國的特色是狗比人更受尊重,一旦發生狗咬人事件,狗主人沒理都要犟三分,根本不拿他人當人看,究其根源就是管理問題,對狗或對管狗的人太“溫爾文雅”了。養狗必須嚴管,該處罰的就要處罰,該繩之以法的就要繩之以法。對管狗的官仁慈,狗肯定不會文明,對管狗的官必須嚴管,該怎麼樣就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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