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清朝割地條約都是99年?

王宗林


多一年,這些中國被割讓的領土就永遠回不來了。

在中國清朝晚期,由於清政府的腐敗無能,以至於西方列強看中了中國這塊風水寶地,伴隨著堅船利炮叩開了中國國門,強迫中國簽訂了眾多不平等條約,其中很多都涉及割讓領土的條款。


1840年的中英第一次鴉片戰爭,成為中國近代的開始,中國打了兩年,大刀長矛終究幹不過英國的洋槍火炮,於1842年清政府被迫簽訂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南京條約》,其中最亮眼的就是割讓香港島給英國,從此香港開始慢慢暫時脫離祖國的懷抱。


到了1860年中國與英法第二次鴉片戰爭失敗後,英國又逼迫清朝簽訂的《北京條約》,又強行租借了九龍半島南部地區,1898年中日甲午戰爭戰敗後,英國又趁火打劫,逼迫中國簽訂了《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了香港其他地區,至此整個香港都落到了英國人手上,然而,條約明確規定:以九十九年為限期

不僅是整個香港島,還有膠州灣、廣州灣等都是99年的割讓租借期限。


當時,德國人早已看中了膠州灣地區,1896年12月14日當時的德國駐華公使海靖正式向清朝總理衙門提出租借膠州灣五十年之要求,而清朝總理衙門也硬氣,直接拒絕了。


德國人心有不甘,然而第二年的1897年11月1日,意外發生了曹州教案,兩名德國傳教士在山東鉅野被殺,成了德國佔領膠州灣的接口,11月14日德國趁機派軍艦於出兵攻佔膠州灣。

1898年3月6日由李鴻章、翁同龢代表滿清政府,在北京與德國駐中國公使海靖簽署中德膠澳租界條約。條約內容包括租借膠澳(青島),以九十九年為限


不過後來,1914年,日本趁機攻佔了膠州灣租借,趕走了德國人,直到1922年才被民國政府收回,抗日戰爭期間再次淪陷。而此時德國在膠州灣的99年租借期限也就不存在了。


膠州灣之後,就是廣州灣,也被強行租借。


1899年11月16日,法國強迫清政府正式簽訂《廣州灣租界條約》。其中在第一款明確提及:因和睦之由,中國國家將廣州灣租與法國國家,作為停船躉煤之所,定期九十九年,惟在其租界之內,訂明所租情形於中國自主之權無礙。抗戰勝利後,廣州灣主權被我國收回。

然而我們通過這三大條約發現,但凡有割讓租借領土的條款,期限都是99年,似乎商量好了一般。


按照當時的國力,這些列強完全可以逼著清政府多籤一年。既然都提出要租借99年,為何不到100年呢?多一年少一年,在外界看來貌似並沒有多大影響。


實則不然。當初德國最開始與中國簽訂膠州灣條約的時候,就想把租期定為100年,然而令德國沒想到的是,表面看來軟弱無能的清政府,在多1年的問題上,態度異常強硬,毫不妥協。


尤其是在以李鴻章為首的談判代表團,甚至擺出了誓不罷休的態勢。要知道當時雖然清政府比較落後,但也有4億人口,所以德國不得不妥協,將期限減少1年,改為99年。

當時的清政府之所以在這“最後一年”的問題上強硬,因為當時有國際慣例,那叫“事實佔領”。


事實佔領的意思是:對佔領領土以100年為分水嶺,只要到了100年時間就會成為實際領土,而沒有達到100年,原有領土還是歸原有國所有。


這也就是為什麼會有99年這一說法了,99年“租借”,時間一過,國土還是中國的。


所以,到了1997年7月1日那天,香港回到了祖國的懷抱,因為在1898年那年,“約定”要佔領租借99年。


由此看來,雖然當時的清朝政府腐敗軟弱無能,但是在關乎國家領土主權問題上,還是有一定的大局意識。

不過,說到底,還是實力問題,如果實力夠強大,哪會有這個99年?


幸運的是,咱們祖國如今足夠強盛,祖國領土是不可分割的!更沒有一塊是多餘的!


雨昂說事


為什麼西方國家非要租100年,而清政府卻只肯租99年呢?那就是如果一個國家默認租佔別國的土地100年的話,那就代表著徹底割讓這塊土地,那麼這塊土地就會為租佔者所有。(歡迎關注我的頭條號:薩莎說史)



在晚清時期,中國備受西方列強的侵辱,許多中國土地都變成了西方國家的租界,不過令人奇怪的是,這些租界最多也就是99年,沒有一個是上了100年的。據說,這都是清政府據理力爭得來的結果,那麼相差的這一年,到底有什麼意義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被租了99年的地方有哪些


首先,我們來說說那些被租了99年的地方有哪些?第一個便是我們所熟知的香港了。1889年,清政府與英國簽訂了相關條約,將香港新界租給英國99年,直到1997年,香港才正式迴歸了中國。第二個是膠州灣,本來德國是想租借此地100年的,但在清政府的努力之下,最終改為了99年。另外還有一些地方,西方國家也是想要租借100年,但最後被清政府強行改為了99年的。

清政府不惜冒著得罪列強的風險,也堅持要少這一年。



為什麼西方國家非要租100年,而清政府卻只肯租99年呢?那就是如果一個國家默認租佔別國的土地100年的話,那就代表著徹底割讓這塊土地,那麼這塊土地就會為租佔者所有。所以清政府不惜冒著得罪列強的風險,也堅持要少這一年。

當時西方國家以為中國政府不知道這個慣例,因此便想要在租借年限上動手腳,想要將中國土地變成他們自己的。

只是這等詭計被中國識破,所以無論如何,中國只肯租借99年,不肯租借100年,為的就是等將來能夠將租出去的土地全部給收回來。

雖然晚清時期是中國歷史上最恥辱的一個時期,不過清政府的這番舉動,還是令人有些欣慰的,否則的話滿清政府就只能永遠被後人唾棄了。


薩莎說史


東北,西北的土地,是大清帝國送給沙俄帝國的,那屬於是一種利益交換。

香港島,臺灣島永久割讓,那屬於是戰爭賠償。

其他的條約,只是租借條約,出租土地給外國,讓他們建立開發區,主權是大清帝國的,並不屬於割讓土地。


瀋陽楊藝


割地賠款不管有多少理由,都是後人所不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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