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公立醫院實行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

中國蘭州網11月30日消息 近日,甘肅省委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工作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切實加強黨對公立醫院的領導,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推動實施健康甘肅戰略。

《實施辦法》明確,公立醫院實行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院長在醫院黨委領導下,一般作為法定代表人,全面負責醫院醫療、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黨委支持院長依法依規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

二級及以上的公立醫院、市屬及以上的公立醫院、設黨委的公立醫院,應當實行黨委書記、院長分設,其他公立醫院根據規模大小等實際情況宜兼則兼、宜分則分。黨委書記和院長分設的,院長是中共黨員的同時擔任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和院長由一人擔任的,可設立專職副書記。黨委班子成員應當按照章程進入醫院行政班子或通過法定程序進入理事會,醫院行政班子或理事會內部理事中的黨員成員一般應當進入醫院黨委班子。設立黨委的公立醫院同步成立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配備1名紀委書記,紀委書記為黨委班子成員。院領導班子一般不得兼任臨床科室負責人,允許實行院長聘任制,推進職業化建設。(記者 王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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