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專項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 嚴查投機炒房“黑中介”

十堰專項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 嚴查投機炒房“黑中介”


雲上十堰訊 記者 冰客 通訊員 冷冰:記者從市房管局獲悉,為進一步規範我市房地產市場秩序,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九部門相關文件要求,我市出臺《十堰市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將重拳打擊投機炒房、房地產“黑中介”、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及虛假房地產廣告。

嚴查捂盤惜售或變相囤積房源行為,嚴厲整治“黑中介”

根據市房管局、市住建委等單位發文要求,我市決定9月—12月,在全市開展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治理行動,重拳打擊投機炒房、房地產“黑中介”、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和虛假房地產廣告。

據介紹,在整治投機炒房過程中,相關部門將重點治理壟斷房源及操縱房價、房租行為,嚴查捂盤惜售或變相囤積房源行為。其中包括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房項目,未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製造搶房假象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通過更改認購協議、更改預售合同、變更購房人等方式,投機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通過提供“首付貸”或者採取“首付分期”等形式,違規為炒房人墊付或者變相墊付首付款等。

在整治房地產“黑中介”過程中,將重點治理以隱瞞、欺詐、脅迫、賄賂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交易或者強制交易,採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驅逐承租人,惡意剋扣保證金和預定金行為。其中包括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或者對購房人隱瞞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信息;為客戶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陰陽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等行為。

建立聯合查處機制,定期曝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在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治理過程中,將重點整治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前,以認購、認籌、預訂、排號、售卡等方式向購房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誠意金費用等行為。其中包括未按政府備案價格要求銷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條件限制購房人合法權利,變相實行價外加價;商品房預售方案備案為毛坯房的,擅自以全裝修商品房的方式銷售;一房多賣,在未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前,將作為合同標的物的商品房再銷售給他人,或者擅自銷售已抵押或已查封的商品房,損害購房人合法權益;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法定義務、加重購房人責任、排除購房人合法權利;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按揭貸款;未標明房源銷售狀態、銷售價等違反明碼標價規定;要求購房人支付房價款以外的費用獲得購房資格;將取得預售許可的準售房源以抵債等形式交由施工企業及其他關聯企業銷售;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商品房,採取售後包租或者變相售後包租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分割拆零銷售商品住宅;將未經五方責任主體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未經住建部門進行驗收竣工備案的商品房(或者全裝修商品房未經住建部門和房管部門共同驗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行為;實行代理銷售商品房的,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銷售委託書、經紀機構營業執照和備案信息等。

在整治虛假房地產廣告過程中,將重點整治通過捏造、散佈不實信息,或者曲解有關房地產政策等方式,誤導購房人市場預期的行為。其中包括髮布虛假房源和價格信息,欺騙、誤導購房人;發佈未取得許可或備案的房地產項目預售、銷售廣告;在房地產廣告中承諾為購房人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在房地產廣告中承諾房產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等。

按照工作要求,房管部門將牽頭建立專項行動信息發佈機制,住建、工商、物價、公安、銀監、司法、公積金、宣傳等部門密切配合,定期集中曝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為房地產市場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同時建立聯合查處機制,對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或者情節嚴重的房地產企業,採取暫停網籤、行政處罰、公開曝光等措施,並納入十堰市房地產行業信用信息系統進行失信聯合懲戒,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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